:“先生也吃一颗吧!”
贺瑾看着面前裹着一层糖衣的蜜饯,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嘴中。
“好吃吗?”见他吃了,常乐公主高兴地弯了弯眼睛。
贺瑾虽好甜食,但这糖樱桃于他来说仍是太过甜腻,只是……
他看了眼面前的少女,见她仰着白净的脸儿,眉眼弯弯,盈盈目光里满是希翼,他笑了笑,道:“好吃。”
常乐公主愈发欢快,连带着步子都轻盈许多,一路抱着纸包边走边吃,自个儿吃一颗还不忘给贺瑾一颗。
不过短短几步路的时间,贺瑾嘴里已甜得有些麻木,看着面前再次递过来的蜜饯,他蹙眉,正要开口,便听一阵嘶鸣声由远及近,抬眼望去便见一匹马横冲直撞地冲了过来,路上的行人纷纷避让。
常乐公主往后退了半步,倏然目光一顿,迅速回身把怀里的纸包一股脑儿全塞给贺瑾,想也不想地便冲了出去。
贺瑾循着她冲出去的方向一看,只见路当中站着个三四岁的女童,怕是已经吓傻了,呆呆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眼看着高高扬起的马蹄就要落下,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青色身影闪过,抱着女童在地上滚了两圈,躲过了马蹄的践踏。
那女童这才回过神来,张着嘴嚎啕大哭,常乐公主刚把她从马蹄下救出来,又连忙手足无措地安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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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的家人寻来,连番道谢后带着孩子走了,常乐公主却仍是坐在地上不起来,贺瑾见状问道:“怎么了?”
她皱着脸,郁郁道:“脚崴了。”
难怪不热的天儿她额上沁出一层汗。贺瑾了然,放下手里的纸包伸手扶她。
许是崴得狠了,她的脚尖一点儿不能着地,一动就是钻心的疼,他皱了皱眉,对她道:“你在这里稍候,我让车夫把马车赶过来。”
言讫转身要走,却被她扯住了袖子。
她分明疼得脸都白了,却还是笑着,对他道:“不如先生背我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n久之后
阮蓁:你答应过我今晚盖着棉被纯聊天的!
霍成[勤奋耕耘.j]:对啊,我答应了,可我没说我要做到啊。
嗯,所以追媳妇儿呢,最要紧的是阳奉阴违不要脸:)
连媳妇儿都没有,要脸有什么用?
要脸能让你吃上肉吗?
答,不能。
所以就不要了。
——以上,霍成追妻日记。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西大街上一个隽秀如仙的锦衣公子背着个青衣小厮, 一路走来不知吸引了多少人探究的目光。
远远瞧见他们,阮蓁快走几步上前,正要开口, 常乐公主抢先道:“阮蓁,我脚崴了。”
阮蓁到嘴的话只得又咽了回去, 紧抿着嘴看着她。片刻,她道:“既然如此,我们今日不玩了, 回宫让御医给你瞧瞧。”
她看着常乐公主伏在贺瑾肩上,眉眼间满是藏都藏不住的欢喜,总觉得心里发慌——她从小到大只有思若这一个好姐妹,她不想她有受到伤害的可能。
常乐公主好不容易溜出宫, 又缠着贺瑾答应陪她一天,自然不愿轻易回去, 瘪着嘴满脸不情愿,“我不想回去。”
阮蓁抿了抿嘴, 最终还是退让了一步, “那找个大夫。”
茶楼就在几步之外, 一行人又回了雅间,大夫很快就到。
常乐公主的脚踝已高高肿起,动不得也碰不得, 大夫瞧了瞧,松了口气,道:“好在并未伤到骨头, 公子近几日轻易不要下床,好生休养几日便无大碍。”
看这一行人都是锦衣华服,且不说那两个一身贵气气度非凡的公子,只说跟前这位眉间一颗红痣的妙龄少女,生得冰肌玉骨,是世间难寻的好颜色。寻常人家是养不出这样的子女的,只怕他们来头不小。是以即便他一眼便瞧出来这青衣小厮实是个女扮男装的俏丽女子,却并未道破,安安分分地拿了诊金走了。
常乐公主穿好鞋袜,避让在屏风外的贺瑾走进来,道:“公主今日不如先回宫,好生休养。”他以为她不愿回宫是怕霍皇后责罚,笑了笑,又道:“皇后娘娘那里自有臣在,公主不必担心。”
听他的语气,她好似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姑娘,要人时刻哄着劝着,着实让人气馁。常乐公主垂下眼帘,长长的睫毛颤了颤,最终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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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看在贺瑾的面子上,又许是心疼女儿,霍皇后并未追究常乐公主不顾她的禁令私自出宫的事。
阮蓁陪着常乐公主说了会儿话,又许诺时常进宫陪伴她,这才离去。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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