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户人家只有一个去年丈夫刚去世的寡妇佟渐春,和她七岁的女儿小格格,庄湄一进门,小格格就放下手中的作业,问道:“你干什么去了?现在才回来。”
“去剪了头发。小格格在写作业啊。”
庄湄放好头盔,摸了摸小格格的头,“有什么不会写的,就问我吧。”
“我很聪明的,那些题目我都会。你有给我买好吃的吗?”
“当然。”庄湄从摩托车的后备箱里掏出两小箱零食,“全都是你的。”
小格格高兴的蹦得老高,这时候佟渐春从厨房走出来,说:“你真是要惯坏她了,天天给她买这么多零食,牙齿要坏掉的。”
“这是给你的。”
佟渐唇一袋子一袋子打开一瞧,全都是新衣服和一些绝对高档的化妆品。
庄湄去了一趟御火车站附近打探消息,顺便这给这对可怜的母女买了点东西,当做是离别在即的一点心意。
“我一个寡妇,穿这么漂亮,再涂这样的口红,会叫人笑话的。”
佟渐春嘴上这么说着,唇上已经开始试口红的颜色,庄湄就这么笑着看着她涂口红,她可能以前极少涂口红,以至于涂得并不好,庄湄见状就拿过那管口红,认真仔细的给她肉嘟嘟的唇上,涂上艳丽的色彩。
庄湄这才发现,佟渐春的嘴唇和温禧的嘴唇有些相似,都是丰腴多肉的。
“哎呀,你对我们母女这么好,就不怕我们赖上你啊。”
“有什么好怕的。你们对我这样好,要是被你们赖上,也是我的福气。”
庄湄挽起袖子,进入厨房,她坐到灶台下,开始添火。
“好香啊,你做了什么。”
“现在倒春寒,天还挺冷,我给你做了点红烧鹿肉,给你包好,你在路上能吃。”
“那我有口福了。”
佟渐春试了件新衣服,她走到厨房,说:“你卖山货能挣这么多钱,我都想跟着你卖山货了。”
庄湄摇摇头,“最近是运气好。”
“你吃完中饭就走了吗?”
“是。”
她话刚落音,小格格就走进厨房,说:“你不是说再过一个星期再走吗?”
“再过一个星期,让其他人先我一步到了南方去,我收得那些东西就卖不出高价了。”
“……那你会回来看我们吗?”
小格格眼看就要落泪,庄湄将她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鼻子,“要是这趟去挣了大钱,就回来看你,好不好?”
“……”
小格格抱住庄湄,嘤嘤哭泣起来。
佟渐春说:“不管挣没挣钱,只要你有空,就回来。我管你饭。”
“好。”
庄湄抱紧小格格,在杏庄的这些天,多亏了这对母女,她避过了盘查,也被照顾的很好,心跳再也没有不正常过,日子过得优哉游哉,每日不是收货,就是去接小格格放学。
短暂的山中日子,这对母女让她有了一种久违的家的感觉。
午饭时,庄湄多吃了一碗饭。
离别时,她给了佟渐春一个用力的拥抱。
佟渐春和小格格在车站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定定的朝她挥手,目送着这个来去无名的女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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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湄选了最慢的绿皮车,她背着那些山货上了自己的卧铺,一沾床她就闭上眼睛睡觉,也不与其他人交谈,只是每当夜晚,车行驶在黑黢黢的大山里时,庄湄会醒过来,查看车厢里是否有什么可疑的人?她会特意跟推着小车的列车员买点什么,问问是不是有什么检查或上一站有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沿途平静无波,庄湄白天睡觉,夜晚活动,她会拨开这廉价火车粗制扎人的小窗帘,去看火车路过地方——有贫瘠的荒漠,有葱翠的群山,有崩腾的河流,有人烟稀少的石油小镇,有拥挤不堪的矮楼,有尖尖的舍利子塔——再往南,就有一个个富庶的鱼米之乡——她有时候看早晨赶集的人群,有时候看夜晚冒出烟火的夜市,有时候一看就看到天亮,眼睛缓慢的眨动,心脏也缓慢的跳动。她一生鲜有这样孑然一人、无拘无束的时候,她不必在意什么上流社会的礼仪,不必在意任何人的眼光,她能全然做自己。
庄湄没办法准备表达自己的感觉,她感觉天那么广阔,地那么无边,她不在温禧的囚笼里,也不在吴洱善的沼泽里,每一天都那么脚踏实地,她甚至觉得自己居然能淡然以对父亲被吊死之后她一路跌落到地狱里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她照镜子的时候,认真的觉得,她现在不仅是外面十几岁,她的心态也恢复成十几岁的时候,活力和希望,慢慢从她心里长出来,一发不可收拾的对未来的渴望前所未有的野蛮生长。
这辆绿皮车将庄湄送到了那座囚禁了她五年的城市旁边的一个县城。
她在县城里整整呆了五天,才给自己捞到一个新身份和一个新履历,为这个,她花了不少钱,庄湄开始盘算着如果回到那座城,得先找个工作作为掩护和挣取生活费的来源。
得到新身份的第二天,她便不敢久留,立刻搭上汽车去了那座她还没逃脱多久的城。
当熟悉的便利店传来了熟悉的欢迎声,庄湄瞬间就回归到了这五年来最常态的都市白领生活中,她去原来温禧的公司楼下晃了一圈,还看见了几个面熟的同事,然而他们就这么迎面走过去,谁也没认出她来。
第二天,她在军区外面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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