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十三。据说越是贪婪,不能控制自己的人,越容易被他们的美貌迷惑。而且狐妖里最为华美的红狐一族,不仅可以用外貌来迷惑,声音也非常具有控制力,如果从未习武,功力浅薄的人定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这么一想,漠寒觉得胡十三果然是不能留的,留下,必定是祸患。而且他化身人类,供秋寒山庄的弟子享乐发泄,这期间已不知夺去过多少人的精气,折去他们每一个人多少年的阳寿。
胡十三知道在被人盯着,自然不甘示弱的回望他。可一见到男人的正脸时,当真傻眼了,原来,人类里也有这么漂亮的人,简直比得上最丑金狐一族了!就是,这脸冷的确实不讨人喜欢。正想着,谁知下一秒,漂亮男人已经举剑向他袭来。
吓得胡十三那叫一个惊慌失措呀,竟然就这般懦弱的双腿发软,坐倒在地一动不动。漠寒见
第13章 漠寒这个人
霎时间,夜风起。
一个人影忽然出现在胡十三眼前。而那寒光四射的宝剑,直直刺进眼前之人的心脏,未有丝毫迟疑之色。
顿时,鲜血溅出。
待到胡十三看到眼前之人正是对他吹胡子瞪眼的胡涂时,心中更是悲痛欲绝。他抱着倒在血泊中的胡涂,泪流不止。
“——啊!”他嘶哄着,第一次在这人世间发出锐利的叫声。声音如响铃,清脆,悦耳。只是他已经管不上这些,看着怀中胡涂奄奄一息的模样,愤怒如火山般从心底鹏澎涌而出。
渐渐的,胡十三五黑的长发转为火红,就连黑色的双眸也被红色的火焰烧没了。
漠寒震惊的看着胡十三的变化,原来这不仅仅是传说,红色狐妖是切实存在的生物!而且,不仅如此,胡十三身上的衣物也在变,此刻,除了肤色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鲜血般的红色。真是美,太美了。
但是,我漠寒不能放任你这般为非作歹,祸国殃民。今日,我定为秋寒山庄的万千弟子,普天之下的黎明百姓,除掉你这祸患。
举起剑,以眨眼般的惊人速度,再一次刺向向他扑来的胡十三。
“胡十三!你倒是快跑啊!”在胡涂临死之前,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说完这句话。可当胡十三满怀期待的转头,希望能看到胡涂再次对他笑时。胡涂却忽然吐出一口鲜血,永远的沉睡过去。
不行,你不可以死!胡十三顾不上那无情的宝剑,立即转过身扑向咽气的胡涂。手指总算接触到他砂石般粗粝的脸颊,心底里满是痛楚,泪水如洪水汹涌直下,可他连抱住胡涂都来不及,就已经被那宝剑不偏不倚的直接刺穿心脏。
望着两人倒在地上的身影,又目光沉重的凝视宝剑,为什么——什么事情也不曾发生?那记载的收服狐妖时,天空洒下的开天辟地光芒呢?
漠寒不由皱起眉头,嫌恶的把镇妖宝剑从胡十三的身体里拔出,拾起地上的浴巾,仔细的为染满鲜血的镇妖宝剑擦拭,用这把剑斩杀普通人类,根本是对他秋寒山庄列祖列先的侮辱。
“秋寒,秋月。”
只听嗖嗖两声,秋寒秋月两人毕恭毕敬的单膝跪地,准备好随时听从庄主的吩咐。
“属下在。”两个声音纷纷响起,如出一辙般的同步。
“秋寒,把胡十三的伤治好后关入地牢。”正说着,从一旁的林子里走出一男一女两个人影,他们并不是武力高强之人,只是会一些三脚猫功夫,而且很乖巧的对眼前的事情不曾露出任何表情。
在挑选人时,漠寒特意留了一个心眼,留一批聋哑人作为侍从,而且大多不识字。所以,让他们去服侍胡十三应该惹不出什么麻烦。
如今,这镇妖宝剑到底要如何使用才能彻底让红狐灰飞烟灭,他是浑然不知。所以还要把胡十三留一阵子才行,至少他得先了解狐妖是个什么样的种族,最理想的不是杀他,而是让他永远作为秋寒山庄的奴隶流传下去,这般,更能壮大秋寒山庄在普天之下的名声与士气。
被慧玉,慧珠一男一女两位聋哑人服侍着穿上衣服后。漠寒不紧不慢的转身,背对着所有人,他把目光放在弥漫的雾气里,又抬头望望寒冷的圆月。冷声说着:“胡十三无需用铁链铐住,把他和秦逸关在一起。霜月,你把胡涂带去秋寒山庄的附属之地,巫山。让巫婆婆把他救活。”
但胡涂毕竟是咽了气的已逝之人,而巫术终归只是巫术。若放在平日,错杀无辜只是家常便饭,但这次不同。胡十三视乎很在乎这个叫胡涂的人,即便他是妖,眼里那种悲痛无望的眼神,是不假的,那种失去重要之人的滋味,他又何尝不知。
“待巫婆集齐他魂魄之后,把胡涂放于存放镇妖宝剑中。”由他来控制胡涂,以便间接控制胡十三。而且,他看胡十三手上带的那枚玉戒指,如是真货定是与秦逸脱不了关系吧。
“慧珠,慧玉。你们从此作为胡十三的随从服侍他,直到胡十三厉害秋寒山庄为止。”漠寒打手语吩咐他们俩之后,摆摆手,让所有人都下去。
这时,圣水温泉恢复往日的寂静。漠寒少有的露出迷茫神色,他看着被月光拉长的影子,心里长长叹气,对着与他形影不离的影子喃喃自语:“随影,你说我到底何时才能恢复自由呢?”
这时,漠寒的影子慢慢竖起,化成一个黑色的人影,只露出一双犀利的眼睛,他用沧桑的音调说着:“随影不知,只是随影愿一直伴漠寒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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