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白如水,平日夜晚热闹的街道空空一片,五颜六色的招牌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机会。一次相反,酒吧中,音乐作响,疯狂的旋律下,迷离的人们放肆微笑调情,就连平时吝啬的贵族,也甘愿一掷千金,度过短暂而美妙的夜晚,这里,所有的人都不会去问,今后会是怎样的一天,或者他们都在抵触这个问题,就连新帝远赴沙场,也无法带给他们昂扬的斗气。
在这危急时刻,人们更愿意买醉,酒吧老板打开酒窖,把珍藏多年的美酒摆在桌上,今晚,大家一起不醉不归,这个时候,酒吧中有乞丐,有贵族,有奴隶……所有的芥蒂全部消失,今天,我是贵族,明天我或许就是乞丐,贵族少女从围城中走了出来,跳下华丽的,镶嵌着蕾丝花边和美丽雕镂的马车,紧紧拥抱心爱的男人。他们忘却了束缚与矜持。
“老板,再来两瓶。”黑发少年眨着星亮的眸子,抬起瘦弱的胳膊。
“来了。”
“你喝醉了。”旁边的少年拽下他抬高的手臂,“我不喜欢你这样。”
“你喜欢怎样的我?”少年露出淡淡的笑靥,甜甜的问道。
“就是这样,一直都开开心心的,不会为任何事烦恼的你。”憨厚的少年一本正经的道,听了他的话,那人没心没肺的笑了,“哈里,你错了,没有人会永远没有烦恼,我只是比别人聪明那么一点。”
“咦?”
“在想为什么吗?亲我一口,我就告诉你。”少年戏谑的道。
憨厚少年摇了摇头,脑子像突然变聪明似的:“不亲你也会告诉我的。”
“哈哈,你也不笨啊。”少年笑了起来,接过酒家递来的酒,给自己斟满,“因为我心里已经有了抉择,如果他能守得住帝国,我就陪着他看日出东方红,如果……我是说如果……他守不住神风,我就带他走,我们一起逃,逃到哪里,就在哪里定居,找份简单的工作,我会安分点,不在去赌场玩了,如果……他接受不了帝国灭亡,崩溃了,发疯了,我也陪着他,我们一起崩溃,一起发疯,最好能把帝国搅得一团糟。要是我们比较倒霉,被敌人捉走了,当成奴隶,我们额头上就会有一样的烙痕,可以一起穿破烂的衣服,一起做苦工。要是他的骄傲让他无法承受失势的痛苦,无法接受从云端坠下的日子,我就杀了他,吃他的肉,和他的血,抽他的筋,剔他的骨,然后碰着他的残渣——自杀。”
“啊……”憨厚少年打了个冷颤,害怕的看着面前的人,即使这个人弱小到自己一跟手指就能解决。
“骗你的。”花花的风笑的花枝乱颤,就像喘不过气一样,“我……我会争取活得比他好。”
“风少,你真的很爱他。”哈里感慨的道,很明显他知道少年嘴里的那个他是指谁。
“其实。”花花的风停顿一下,叹了口气,“我对他,亲情比爱情还要多一点,虽然我和他不像流水一样有血缘关系。我以前和你说过,我有一个弟弟,因为家人比较疼爱他,所以他小时候,我喜欢欺负他,家里人发现后,会对我说,你比弟弟大,是哥哥,要让着弟弟,甚至仆人背地里都会这么说,弟弟从来都不和我计较,不生我的气,背地里还是哥哥,哥哥亲热的喊。一方面,我很愧疚,我清晰的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哥哥,要对他好,但另一方面,我又在想,如果他是哥哥,我是弟弟就好了,要我也有个哥哥就好了。”
“我在游戏里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从那时到现在,中间夹杂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我会嫉妒他其他的情人,但我不会告诉他,诚然,他不是一个好情人,但对我来说,又是最理想最适合的,我希望有个人能一直在我身边,不会束缚着我管着我,但又会在我活的找不到边际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牵着我的手,把我带回家,他充哥和情人的角色。”
“还是不大明白。”哈里挠挠头,直接抓起酒瓶,往嘴里灌,“我们继续喝酒,不醉不归。”哈里自嘲的把酒往嘴里灌,哈里,原来你也是个不诚实的人,风少说爱的人还是那个冷酷的男人时,心揪疼了吧,早就和你说,风少那么好,不会看上你这个只会种地的痴汉的。“喝,我们继续喝……”哈里嘟嚷着,把酒瓶塞进花花的风的嘴里。
花花的风喝的酩酊大醉,回去的途中,哈里不得不捧着一颗失恋破碎的心,充当护草使者,路上,花花的风发起酒疯,对着树根大骂,“靠,再给我花心,看小爷不切了你的小鸡 鸡。”
走到府邸门口,哈里察觉到异样,嗅了嗅鼻子,空气中飘散着浓郁的鲜血味道,奇怪的是,守卫就像没发现似的,自经巡逻,哈里把风少交到认识的总管那里,朝着散发鲜血的的地方走去。
“你是什么人?”哈里看到来人的染血的盔甲,上面刻着雷云国死士专有的标志,“刺客吗?”
受伤的死士抬起头,失血过多,只能看到哈里模糊的轮廓,被发现了吗?不行,自己不能死在这里,把拼尽最后的力气,发出冰凌。哈里急忙躲过,身形利索,平时说话憨厚傻愣的表情全无,面露狠色,“爷爷说过,帝国的敌人,就是哈里的敌人。”他一把掐住死士的脖子,死士呼吸受到限制,脸色惨白。
哈里轻而易举的破了他的防御,皱起眉头,心想是就地解决,还是带回去再审,嗯,流水主子比较聪明,还是把人给他送过去吧。
流水送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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