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错,汉代啊。
方琼拿着电筒仔细研究手上的漆器,上面绘有朱红色云气纹,十分精美。记得某位张姓学者说,云气纹是汉代流行的图案,代表人们的美好祝愿。花纹流畅,线条还带着诡秘,充满着美感和神秘感,感觉花纹有一种“灵动感”,他还在漆器上发现了环形的铺手。
凤倾蹲下身摸了摸专注的研究漆器的方琼的小脑袋,小包子脸的方琼专注起来也很可爱,凤倾忽然叫他:“方琼,抬起头。”
方琼乖乖地朝凤倾抬起包子脸,疑惑的看他:“嗯?”
接着凤倾捧着他的小脸,在他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下。
方琼眨眨眼,他又被非礼了。
45、血腥和双打
被非礼的方琼抿抿唇,然后又淡定的继续研究他手上的漆器,带回去也算是宝物吧,而且还是汉代的,被亲什么的习惯就好,他向来都是习惯成自然,况且凤倾又不是别人,他们同吃同住同睡一张床,亲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好了,我们继续往前走,快到目的地了,把那脏东西扔了吧。”
方琼有些失望的把东西轻放在地上,其实这东西很有价值的,可惜他带不走,现在自保都成问题,依依不舍的放下后,垂头作哀悼状,这可是一笔小收入。
见方琼依依不舍的模样,凤倾单手搂住他就往里走,这道门没有邪恶之物啊,只是方琼觉得自己如被拎的小鸡似的一点都不好看,同时又想起这样对自己的孙权天。
于是,方琼开始向凤倾告状:“刚才那个姓孙的老头儿用抢指威胁我,还拎我的衣裳,特别不舒服。”
凤倾看着方琼委屈似的包子脸说道:“待会见到他的话对付一下就好。”
这个对付一下是怎么样方琼就不知道了,不过,至少凤倾现在知道这件事,嗯嗯,对他不好的人都要告诉凤倾,相信大白在的话也会非常同意他的观点,他俩总是同流合污,不对,应该是共同进步。
“嗯嗯,要对付一下的。”方琼连忙点头,还附加一句,“哥哥,你真好。”
凤倾嘴角抽了抽,他知道方琼脑瓜子在想什么,但是他不说出来,因为实在是太无语,不过这要岂不是更好么,那个姓孙的老头儿好像长得不太好看,给他整整那张欠揍的脸就好了。
“嗯。”凤倾应得没有一丝愧疚。
方琼看凤倾心情不错便问:“哥哥,可不可以换换姿势,这样不舒服。”
不过,此时的凤倾只是勾勾嘴角道:“不,我喜欢这样。”
方琼郁闷道:“为什么?”
凤倾的答案自然没什么建树,便道:“因为我喜欢。”
方琼几乎要泪流满面了,什么叫他喜欢,被这样搂着的自己很像麻包袋啊,可是他是人不是麻包袋,即使是小孩也是有尊严的,不待这样对小孩子的。
其实,方琼还可以走路。
不过,被凤倾越养惯越懒的方琼要他走路他还是宁愿被当成麻包袋,这个好处可多了,至少不用辛苦他的两条细腿,不用走路非常好,他要坚持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底,为他的生活构建美好的愿景。
进主墓室的路并不长,就只有五六米,这五六米让步方琼也心惊胆战的,不然也不会有以上的对话,在方琼害怕的时候,无论凤倾想不想说话,他都会提出话题与凤倾聊起来,后者自然知道方琼依然胆小的个性,要改的话一时会儿是不可能,慢慢练练还是能练出来的,他有大把的时间跟方琼慢慢磨,也有大把的机会给方琼慢慢去磨砺,这个过程可能会复杂又惊险,但只要他在方琼就不会有受到危难的那一天,如果那一天到来,也许是他已经无能为力,要死也是他先离去,方琼依然会过得好好的。
思考得多,路就显得很短,时间也就觉得过得飞快,刚站定在主墓室的最后一个入口,方琼和凤倾的面前就滚来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而且还有一声声让方琼想用棉花塞住耳朵的尖叫,男性尖叫和女性尖叫声交织在一起,这是一种怎样的场面,此时的方琼已经被地上血淋淋的头颅吓得说不出话。
凤倾连忙捂住方琼的双眼,他的动作虽快,但怎么也不及刚才头颅滚来的速度,而且大量且浓郁的血腥味占据整个主墓室,这里像是一片屠宰场,处处暗藏着杀戮的气息。
“……好恶心。”这时候的方琼还是在凤倾的耳边蹦了句话。
凤倾将方琼抱在胸前,方琼立刻搂住凤倾的脖子,双腿习惯性的夹住他的腰,小脸埋在凤倾的肩头上不敢朝地面望去,浓浓血腥气味中还带着陈腐的味道。
“嗯,是很恶心。不过看多的自然就没关系了,你要看看不?”凤倾一手托他小屁股,一手拍拍他的脑袋。
方琼用额头蹭凤倾的肩头扭眤道:“不看!”
凤粽子怎么这么邪恶,刚才还捂住他的眼睛,一转眼就要自己去看到恶心巴拉被怪物切下来的脑袋,那颗头颅沾了血和泥土压根儿看不出是谁的,方琼只当他是怪物。
不过,为什么他会听到那个李美美的尖叫声,还有那个呆呆的小书生,于是方琼不当鸵鸟埋头,而是蹭的抬起头转脸望向前方,即使来了也就没什么好怕,看就看了,也不是没见过血腥,至少他还看过大白当场将眼镜四叔打挂,已经经历过一次,再怎么害怕也不会像当初那样木然,傻愣的当呆子。
但这一次,他似乎高估了自己,现在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残忍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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