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少爷就在背地里每晚都来这儿参加了?
在心里头计算着时间,密斯不禁为被要求“照顾”小少爷的孟律川捏了把汗。
他虽然从未混迹过市井,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凌韬的私人助理存在的,不过,对于,密斯并不陌生。
不管是道听途说,还是亲身经历,总之,斗的人心目中的最高殿堂,不过,一想到小少爷那副小身板,跟参与那群肌肉妖怪对决,密斯就不由擦了擦额上黄豆大的冷汗。
“就在这里了,你自己下去吧。”
说话间,本来就不长的甬道已经走到了尽头,在前面带路的白夜寻突然转过身,冰冷低沉地说。
“好。”
不再赘言,凌韬带着密斯朝着甬道尽头通往地下的楼梯走去。
“他已经连赢了十六场,如果今晚上这一场还能保持不败,他就可以直接挑战麻药王。”
原来,不知是因为的读音近似于“麻药”,还是暗指组织北岛综合格斗的举办方是贩卖毒品的麻药组织,不知从何时起,外界便将保持着232场不败纪录的最强者,戏称为“麻药王”。
所有参与者,只要能在比试中连赢是十七场,就拥有向麻药王挑战的资格,一旦打败了麻药王,不但可以获取一笔举办方提供的丰厚奖金,还可以登上之王的宝座。因此,能够向麻药王提出挑战,一直是所有参与者的终极目标。
不过,据密斯所知,从北岛的举办至今,只有一个人连赢过十七场,并且最终挑战了麻药王,虽然最后还是败在了麻药王手里,不过那人还是拿走了一笔极其丰厚的奖金。而令人惋惜的是,那个仅离麻药王只有一步之遥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世上了,那人就是前不久才不幸罹难的联邦已故的指挥官,凌恩。
跟着凌韬走下大概两百多阶的铁梯,还没有走近,铺天盖地的欢呼声,打斗发出来的叱喝声,就从铁梯底部的大厅扑面而来。
一百多盏巨大的白炽灯将地底下的大厅照得亮如白昼,光是在刚才那条漆黑、死寂的甬道里,根本想象不出来地底下居然聚集着一两万人。
这里大多数人都是筋肉结实、身材壮硕的成年男性,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原始的、残忍的、兽性的快乐。大厅的靠墙一侧,则是贩卖酒水跟香烟的吧台,二十几位打扮性感的豹女郎则托着桃心形的豹纹托盘在大厅里来来回回地端着美酒。
整个大厅被正在同时进行的格斗划分成无数个不同的区域,每个场地的外围都站满了人,光是站在楼梯上,根本就看不清楚场地内的景象。在这种乌烟瘴气、并且只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的地方,想要找到凌天恩,根本就不比大海捞针容易多少。
心虚地看了身旁的凌韬一眼,密斯迟疑道,“总裁,我们……”
“去人最多的地方看看,他应该在那边。”清雅的唇角噙起一丝笑容,凌韬淡淡道。
“是!”
…
嘭咚——
“喝啊!”
三百多斤的铁塔大汉如同一头发怒的蛮牛样冲向笼子中央美丽的少年,瞪圆的牛眼中,发出令人心颤的恐怖眸光。
这名拥有“水牛”外号的大汉,本来是全场风头最健、最有希望挑战麻药王的选手,而他本人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在黑市上打过三年黑拳的他,无论是经验还是体能都正值巅峰状态,况且,光凭他的体重,要撂倒这些一副饭都没吃饱的弱鸡崽,还不像是砍瓜切菜一样容易?
事情也确实如同他预料的一样,在他参加的半个月来,还从未遇到哪个对手。只要再赢一场,他就可以打破由那个劳什子凌恩创造的记录,挑战麻药王,名利双收,享尽荣华富贵了。
而今天晚上,就是他创造历史的时刻,他跟买他胜利的赌客们也是这么坚信的。
然而,就在他精心休养了三天,让自己各方面的状况都恢复到最佳状态,怀揣着一颗必胜的心,信心百倍地前来的时候,裁判却告诉他,他的对手是个漂漂亮亮的少年,大汉的鼻子都差点气歪。
原因无它,即使是要挑战麻药王,大汉也希望这是一场精彩的、能够为他的实力增添一笔传奇色彩的比赛,而不是胜之不武地对战面前这个还在吃奶的小娃娃,让他背上一个“只是运气好”的臭名。
既然比赛的规则无法更改,选定的对手也无法改变,大汉只能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这个sd娃娃一样应该躺在某个男人或者富婆怀里享受宠爱的美少年身上,力求速战速决。
——但是——
哐当——
轻盈的一跃,少年轻轻松松地化解了他的攻势,反而让他庞大的身材成为累赘一样,无法自由地展开。
“哇啊啊啊啊——你这个臭小子!”
恨不得冲上去把凌天恩踩扁,大汉猛地转身,急速地挥出一拳。
砰——
要是对战的是别人,凌天恩多半可以轻易地将对方挥过来的拳头捏碎折断,不过看着大汉足有自己手臂那么粗的手腕,凌天恩脸一黑,果断又灵活地从大汉的拳风下闪开。
“别跑啊,臭小子,来啊!”
以为他是畏惧了,大汉豪气干云地大吼,谁知——
闪电一样迅速地来到大汉的背面,用坚硬的肘部关节重重地撞上了大汉全身最脆弱的后颈,大汉还来不及做出反击,犀牛一样庞大的身躯,就“轰”的一声倒在笼中央的地面上,让略带弹性的地面,都跟着颤了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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