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关心这个了?再说——什么外来品种啊,多难听,那你是什么品——”她及时把最后一个字咽了下去,“我这就去打听!”
顾颐点点头,表示还算满意:“你走吧。”
莉莉又瞪大了眼睛:“你不送我回去吗?我没带伞啊!至少送我到地铁站口吧?”有没有点绅士风度!
“你不会病。”顾颐淡淡地说,指指前头,“自己叫辆出租车吧。”
“那要花钱……”莉莉痛心疾首,“我刚辞职,一个月都白干了……”女巫不会生病,可是女巫也要吃饭要穿衣要住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她住得远,坐地铁只要五块钱,可坐出租车要几十块呢。再说现在这个时间段,属于夜间行车,每公里还要再贵将近三分之一,这么一算,简直心都要滴血。
顾颐懒得再跟她废话:“那你可以自己去坐地铁,我要走了。”恰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顾颐招手叫住。莉莉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坐,顾颐已经收起伞,自己坐了进去。
“哎,你——”莉莉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从她面前扬长而去,还溅了几滴泥水在她的鞋面上,不禁目瞪口呆。真的就自己走啦?这,这脸翻得也太快了吧?刚才在酒吧里,他不是还很仗义的么……
顾颐并没有管莉莉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管了。
“金沙路血站。”顾颐才报出地址,就猛地低下头去,用手绢捂住了嘴。
“好嘞——”司机按下计价器,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您要是不舒服——座位下面有清洁袋。”可别给他吐在车里啊。他常跑这地方,知道从海天里出来的人,时常都会有点“不舒服”,要么就是陪客人喝多了酒,要么就是上多了——咳咳,只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一种,毕竟嘴也是有很多用途的。不过这么晚了,去血站干吗?深夜献血吗?
顾颐并不知道司机心里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甚至连司机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见——两耳嗡嗡作响,一种火灼般的感觉从胃里蔓延开来,让他撕心裂肺地咳呛起来,直到一口滚烫的东西吐在手绢里。
“先生,先生?”司机被这种咳嗽法儿吓住了,放慢车速,“需要去医院吗?”
“不用。我没事了。麻烦你快点开。”顾颐闭着眼睛说了一句,声音已经沙哑。他还在座位上弓着身子,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紧紧握着雨伞的伞柄。车窗外的路灯光隔着雨幕投进来,在他的双手上一晃而过——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片焦黑已经从十指开始,一直蔓延到手心,皮肤龟裂开来,像是烧过的木炭。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肉-体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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