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一路溜达到客厅前方,不经意间厅,突然脚步僵停,瞠目结舌,整个人如同石化一般,牙膏泡沫开始咕噜咕噜往下淌。
五秒之后,他扭头冲进卧室,飞快地漱口、吐水、擦脸,然后连拍十几下被子把戴逍铲起来:“郑郑郑郑郑飞鸾回来了!”
“别闹。”
戴逍迷迷糊糊翻了个身。
“不要睡了,是真的!我亲眼看见他俩接吻了,就在小客厅!”程修指天发誓。
接吻?
戴逍更加确信自己是在做梦了,被子往上一扯,罩住了脑袋。
程修只好一个人坐在床畔,用单薄的小肩膀扛起了这个无比残酷的事实:“何岸接纳他了,我刚盘顺的西点屋也要还给他了,真的好特么不甘心啊……”
出乎意料的,郑飞鸾并没有讨回红莓西点屋的意思。回到落昙镇以后,他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提,选择继续当一个普通的吧台咖啡师。
程修一跃成了前老板的上司,春风得意。
然而还没得意过三天,他就主动把店长的位置像个烫手山芋一样扔还给了郑飞鸾——在郑飞鸾眼皮底下打理生意,好比一个差等生在数学老师眼皮底下解方程,拿笔的手都是抖的,总感觉不知哪个数字写下去,就会收获一声同情的叹息。
还是跑路为妙。
-
夏夜,风缓,月朗星稀。
沿河的屋檐下亮起了两排红灯笼,倒影碎在波光里,舞绸似的摇摆。行人三三两两,一个短发姑娘在桥畔支了张凳子,抱着吉他唱起了民谣,唱得疏懒又性感。
而在一墙之隔的青果客栈,郑飞鸾正与铃兰大眼瞪小眼。
何岸去厨房煮水潽蛋了,留下了关系冰封的父女俩。铃兰坐在秋千摇篮上,抓着胖鸡崽,抿着小嘴巴,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随时准备“投弹攻击”。郑飞鸾则坐在对面的藤椅上,满脸愁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紧张。
也不知他俩究竟谁更无助些。
还好何岸走得不久,五六分钟之后,就端着一只小碗回来了。
碗里盛着温热的红糖水,浸没了一只雪白滑嫩的水潽蛋。蛋黄煮得恰到好处,润凝而不流,勺子一碰,便果冻似的颤悠起来。
“啊——”
铃兰是只小馋猫,立刻伸长脖子张开嘴,作雏鸟待哺状。
何岸却把碗交给了郑飞鸾,微笑着说:“你来喂吧。”
“……谢谢。”
郑飞鸾有些惊讶。
他当然明白何岸的意图,伸手接过小碗,内心一时充满了感激。
-
吃过宵夜,铃兰打了个短促的饱嗝,两片睫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盖了下来。
何岸便为她解开围兜,拭净嘴角,又盖好毛毯,然后坐在一旁,慢慢晃动起了秋千摇篮。
没过多久,铃兰香甜地入睡了。何岸起身折返卧室,拿来一包消毒棉、一瓶新买的生肌膏,轻声对郑飞鸾说:“……轮到你了。”
郑飞鸾赶忙解开缠腕的纱布,露出了受伤的皮肉。
说来也怪,同样是涂药,徐妈动作再小心都会疼得他直冒冷汗,而一旦换成了何岸,偶尔不熟练涂重了,他却连眉毛都没皱一下。
根本感觉不到疼。
爱情果真是最好的麻醉剂。
等等。
这句不错,可以赚分。
郑飞鸾立马把这事告诉了何岸,让他猜自己为什么不疼,并且打算无论何岸猜什么,一律回答:“不,因为爱情是最好的麻醉剂。”
没想到何岸慧眼如炬,手拿小棉球,盯着他琢磨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为什么不疼了,我倒是猜不出来,但我能猜出来,你下一句大概又要说土味情话了。”
郑飞鸾:“……”
“郑飞鸾,恋爱不是这样谈的,不是光靠说情话就能加分的。”何岸善意地提醒他。
“那要怎么才能加分?”郑飞鸾问。
“这个嘛……就得靠你自己去琢磨了,直接问我算作弊,要扣分的。”
何岸吓唬他,语气轻快。
郑飞鸾也分外配合,假装自己被吓唬住了,耸了耸肩,不再多说什么,安静地看着何岸低头为他涂药,只是唇角浮现出了温柔的笑意。
-
困苦的岁月往往有句俗话,叫度日如年。反之,称心如意的日子过起来就像穿堂风吹挂历,一眨眼就翻去了十天半个月。
夏季临近尾声,落昙镇迈入了初秋,郑飞鸾依然在孜孜不倦地赚分。
他何尝不知道所谓的“赚分”只是一个比喻?
但他依然愿意将这当做他与何岸之间的浪漫约定,并且为之付出十二分心血。至少最近这段时间,何岸在街上遇见他,已经会发自内心地露出笑容了,连史诗级难哄的铃兰也不再拒他于千里之外——虽然也不算亲近就是了。
而就在希望刚刚萌芽的时候,落昙镇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天下午,红莓西点屋正值客流低谷。服务生都去休息了,郑飞鸾闲来无事,靠在吧台后,拿着木柄小毛刷清理磨豆机。忽而铜铃叮当,有人推开玻璃门,径直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然后就站在吧台前不动了,半天也不开口点单。
郑飞鸾觉得古怪,抬起头来。
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段颀长的青年,穿了件兜帽衫,墨镜、口罩、鸭舌帽全副武装,根本看不清正脸,生怕被认出来似的。
他见郑飞鸾注意到了自己,立刻拨了拨耳边的头发。
耳钉随之闪过一抹冰蓝的光芒。
郑飞
喜欢最佳契合(ABO)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