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截然不同的心情看着他这些年的生活痕迹。
当年都是偷偷看他的空间,那时她还不知道去别人空间会留下足迹,还是前两年偶然从陶墨口中得知,当时虽然惊讶,但已经过了这么多年,想来对方也从未在意过有个人喜欢在深夜偷偷去他空间窥探他的生活。
而如今已经完全不在乎偷看会不会留下足迹,朋友圈却已经没有了这个功能。
物是人非。
陶墨对他姐经常熬夜的行为非常不爽,刷牙刷了一半泡沫星子还挂在嘴边就出来围着她转:“未老先衰这个成语你听过没有?你就算没听过也不打紧,照你这天天熬夜的劲头,用不了两年,你的脸你的身体就会亲自教会你什么叫未老先衰,到时候你就是一个丑女人了,丑兮兮的陶白。”
陶白靠在墙上,双手环胸,“臭小子你很嫌弃我?”
陶墨站在她面前看了她半响,反问:“你心情很好?”
“我哪天心情不好。”陶白伸手在他脑袋上拍了拍,“好像长高了一点。”
陶墨跟她一起生活了十年,她的心情瞒得过谁都瞒不过他。
陶墨怔怔地看着她,以前他姐的心就像被一张黑布蒙住,她就算在笑,笑意也不达心底,可她现在确实在笑,真真切切的笑,笑得浑身放松,满脸开怀。
“姐……”
陶白摸着他的毛茸茸的脑袋,目光温柔:“小墨,我很开心。”
这句话就像催泪瓦斯,陶墨眼圈瞬间红了。
陶墨第一次见到陶白,那时候她还不是他姐,他也只是一个小乞丐,吃了上顿没下顿,她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丑兮兮脏兮兮脸上毫无光彩,对生没有任何渴望。
那时候陶墨超级讨厌她,他的世界缺少鲜活,所以他喜欢鲜活的东西,鲜活的人,那群以欺负他为乐的人都比陶白还要讨他喜欢。
直到那个冬天他差点死去,那个他最讨厌的人背着他在零下几度的寒风中求了一家又一家的诊所,最后累得昏倒在去医院的马路上。
陶墨永远记得她那双死灰的眼,在那个寒冬迸发出他最喜欢的鲜活,是她救了他。
当沃梦问他想叫什么名字,他没读过书,说想叫陶黑,他姐笑着说陶黑难听,给他取名叫陶墨。
此后他们相依为命,她努力工作想要养活他,她昏暗无光的眼也随着差点把他带走的那一场高烧彻底消失,可即便是她卖出去第一件作品那天,她也没有这么高兴过。
外人只能看见她的脸在笑,陶墨却能看见她的心在笑。
周竟的婚礼在四月六号这天,许斐是第一次见到周竟老婆,有些出乎意料。
戚宣就坐在他旁边,他早几年回国,和周竟来往比较密切,笑道:“没想到吧,曾经只爱美女的花花公子,竟然被弟妹拿下了。”
周竟老婆的长相并不亮眼,甚至可以说得上普通,但对方气质温婉,给人的感觉很舒服。
许斐笑道:“很般配。”
周围有不少人偷偷看他。
戚宣叹气。
“怎么?”许斐看了他一眼。
“突然就想起那天在酒吧遇见的大美人儿。”那天直到离开都没再见到她,自然也没要到手机号,“可能就是没缘分啊。”
礼堂里想起激烈的掌声,两人也跟着鼓掌。
他们认识周竟这么多年都没见他哭过,在说“我愿意”的时候,竟然哭得像个傻逼。
许斐和戚宣都有些不可思议,直叹结婚真神奇。
在人群将散时,戚宣突然问:“如果你一直找不到她怎么办?”
或许是灯光太明亮,戚宣竟然被许斐嘴角的笑晃到出神,只听他说:“那就继续找。”
这世上能将就的事情可以有很多,早上想吃中式早餐,却只有西式,可以将就;想去室外跑步,却因为下雨只能在室内,可以将就;喜欢的红酒没有了,只能喝香槟,可以将就。这些都能讲究,但喜欢,怎能将就。
找不到,就继续找。等不到,就继续等。
人活着,首先就不能对不起自己的心。
他的心十年如一日告诉他,它还在喜欢,它没有忘记,那他就不能辜负。
戚宣有些说不出话来,这一刻,他觉得要是老许找不到他的姑娘,那老天可真就他妈瞎了眼了。
许斐在关丘待了十天,然后回了一趟美国。已经很不高兴了,许斐给他买了很多玩具才哄住他,但他也只在美国待了一周便回了瑞阳。
许新立这两年可能是觉得玩够了,他迫切的想要和唯一的儿子重建父子亲情。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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