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有理由相信,庄锦会接这部戏,正是因为顾钦的牵线。
作为完全能靠自己富起来的一代,笔者认为庄锦没有什么物质上的理由要抱两个富二代的大腿,因此很显然,这个举动是基于情感方面的原因。我们不知道庄锦和顾钦是怎么认识的,或许同在一个股票论坛?总之,他们关系不错,而两人之间的强弱关系——
排除社会地位和金钱,20岁的青年和18岁的少年之间,论身高、论腹肌、论颜值、论才华、论性格、论为人……
笔者窃以为,庄锦是比顾钦要强势那么一点点的。
你说呢?
长文以此结尾,吃瓜众顿时有无数槽点要吐,而很快,如唐柯所料,评论歪成了比萨斜塔加强版:
“总攻万岁!!”
“庄锦x顾钦,这个糖我吃了,比心”
“敲碗等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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