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很痛,拉过她抱在自己的怀里,说:“我们休息个一小时再出发,我来开车,咱们走慢些。到下一个县城的时候,去县里找个地方吃饭,这几天一直吃干粮,我嘴巴都要生疮了。”
季凡闭了闭眼没接话,凌莫宸就当她答应,推开车门拉着她下车,就地坐在公路旁,揽着她的看看自然风光,忽的心头一动:“宝宝,我给你拍张照片吧。”
“我不拍照。”
“那拍个背影总行吧。”凌莫宸无奈地打商量:“我们之间一张照片都没有,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当年你防这防那的不愿意,现在总没问题了。你让我拍一张,我就放我办公室里。”
季凡淡漠地拒绝:“不行。”
凌莫宸哀嚎:“宝宝,你可怜可怜你老公成不,咱们俩新婚,现在又是蜜月时期,你就这么一口回绝我,我要揭竿起义了。要么你让我拍一张,要么咱们现在就来一次车震。”
“我奶奶喜欢景德镇,喜欢青花瓷,不过我更倾向于色釉瓷。”季凡对于他这种偶尔犯幼稚的毛病实在无语,也不想想他把她的照片,哪怕只是一个背影放在他的办公室里,经常被其他人看见,她能答应这种事吗?真要拍,也得是收藏起来的。
妥协一步,给他提供解决方案:“你要是真愿意,你给我拍一个背影,以水墨画做底案,去景德镇,把它烧到色釉瓷的茶杯上,放到你的书房里,这是我的底线。不答应就算了,咱们打上一架,打完以后你也没力气来车震。”
真没想到他的宝宝竟然还有这样浪漫的情愫,凌莫宸当然没意见,特意问道:“那我们不要再这里拍,到了西藏以后,你想去哪里我给你照相?”
“错纳湖。”季凡说。
那里被称为“魂湖”,凌莫宸在心里说。
青藏高原被称为“世界屋脊”,誉为“地球第三极”,进入这一片区域后,两人一路平淡的向在平原地区,一点高原反应都没有,该说真是当杀手的人,身体素质真好。
“咱们也跑跑旅游景点吧。”凌莫宸提醒:“这不是你一个人的蜜月,你先跟我去逛两天,我再陪你进山。”
季凡无奈问道:“原因?”
“这是我第一次来西藏。”其实这也都能算是你第一次来的,凌莫宸缓了缓,叹息道:“你总不能让我觉得我来了跟没来过一样,仅仅就为去那个世界上最高的地方站一站。何况这是我们婚后的蜜月之行,这辈子就一次,对我来说是有纪念意义的。”
季凡抿了抿嘴角,道:“好吧,就两天。”
早知道他刚才应该说三天,凌莫宸想。
拉萨是个宗教色彩浓郁的地方,一入城他就感受到了,找到当地最好的酒店,办理好入住手续,把行礼搬到酒店房间,凌莫宸就拉着她开始在城里逛起来。
“来宝宝,尝一尝,拉萨生牛肉酱,据说口味不错的。”
兴烈刺鼻,气味确实不错,季凡瞥了一眼,接过他递过来的勺子一口吃下,点评道:“它适合带到山里去吃,出现在这里是挺符合。”
凌莫宸不想接话,安排道:“咱们再逛个一个小时就去吃午饭,我在网上查了,藏面不错,吃完咱们再去买点特色的点心,去布达拉宫脚下晒晒太阳。听说在那里可以感受到时间的凝固。”
“晒太阳?”季凡微微仰头,在这个人来人往的街头侧目望去,轻声道:“我倒是忘了,这是一座日光之城,应该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之一。”
“是,我们现在就是个普通的游客,”凌莫宸只当什么话外音都没听出来,捏捏她的下巴,一脸宠溺:“等晒完太阳,我们就去逛布达拉宫,从那里下来后去喝下午茶,当地有很多甜茶馆,据说是拉萨最热闹的地方,我们就去看看热闹。”
季凡淡淡地回望了一眼,却有一种一眼万年的感觉,或许他们都不敢想过,十年之后,还有执手漫步街头,做一回这凡尘俗世里最平淡的夫妻的那一刻。
“好。”
很淡的笑容,比清水还淡,可凌莫宸觉得,他的宝宝这一刻笑得真美。
第二天,他们去逛了纳木措,不为别的,季凡想看看那摇曳的五彩经幡,“前年,我曾经想来西藏,找一个寺庙,竖起一千个经幡,只是这个念头在脑海中只存有很短的时间,大概十秒,就消失了。”
凌莫宸站在她身后看了好几眼,红裙被吹起了裙摆,亚麻色的长发迎风飞扬,走过两步,自她身后把人拥住,“我曾经也想来西藏,我总觉得,这里有一种圣洁,可以洗涤人心。”
季凡失笑:“你的心,一直很光明,所以你不需要来。”
“不,是我一个人来太孤单,如果是那样,就没有必要来。”凌莫宸拉过她的手握住,置于她的身前,他的手包裹住她的双手,“这次我们同行,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等了许久都没听见她说话,凌莫宸又道:“明天我们就去爬山,先跟你声明,我可受不了跑的,我沿途要给自己和这个世界最高峰留几个合影,好好体验一下这个征服的过程。”
季凡抬眼望向天边,是不是等到了高处,手一伸就能抓到云彩了,lion,是喜欢云彩的,“好,我们慢慢登山。”
☆、大姐
蜜月归来,凌莫宸带着新婚妻子住进了父母家中。
季凡每天早上改为五点四十分起床,六点出门,绕着大院的围墙跑步,跑两个小时,然后回去准备吃早饭,吃完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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