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绒蓬松的大尾巴,全身带着机灵劲儿。乔华还是第一次和一只松鼠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
“吱叽叽!”
小松鼠叫了几声,将果子朝乔华递过去——小家伙到现在还执着地认为乔华这只恐龙是无害的。大概在它那简单的思想里,乔华俨然成为了一个惩奸除恶的英雄形象。
乔华努力地从身底下将短小的前肢抽出来,试图捏住松鼠递过来的青果子,结果因为太过用力,反而直接将尖尖的指甲插了进去。
不过乔华对此已经很满意了。按照他以前的观点,前肢应该算是恐龙身体的一个短板儿,作用充其量也就是维持身体的平衡而已。乔华甚至连自己的头部都无法触碰到,更没办法触碰到地面了。
不过现在看来,除了短一些细一些以外,其实还是蛮灵活的。如果好好开发一番,或许还能发挥一些作用。
把手中的果子放到大石板上面,乔华一口把它吃了下去,不由激灵一下。一股酸味儿瞬间从整个身体蔓延至全身,自己原本尖利还残留着肉丝的牙齿顿时变得软绵绵,仿佛咬在了上一般。
“吼——”
乔华忍不住地张开血盆大口,口水不一会儿就流得满地都是。他不由转头朝周围看了看,心想要是这一幕被别的食肉动物看见,自己这恐龙脸还能往哪儿搁?
不过乔华很快就发现,自己这只恐龙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威势了。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只小松鼠将会形影不离地跟在他的身边,以一种呆萌的属性将矮暴龙的狰狞感破坏殆尽。
乔华给这只松鼠取了个名字叫果核。
虽然乔华这只恐龙在陆地上是一个恶霸般的存在,毕竟灵魂曾经属于一个人类,因此还没有到那种穷凶极恶的地步。况且每天孑然一身形影相吊的日子很无聊,乔华决定收留这只二货松鼠。
事实证明果核似乎也没有乔华想得那么笨,反而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过人的理解能力。
每天清晨乔华都会带着果核出去猎食,前者在吃完了一顿大餐之后,总会尝到从树上掉下来的果子——这只肉食性的恐龙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果核的影响,变成了一个杂食性的动物。
乔华只吃已经熟透的红色果子,渐渐地果核也发现了这一点,于是青色的酸果就留下自己享用了,大概这小家伙本来就喜欢吃酸的。
而另外一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情况就是,果核竟然也开始吃肉了,而且还吃得津津有味!
每次乔华捕猎完之后,还要额外找出一块儿肥肉给果核吃。这只违背了天性的松鼠不光喜欢吃肉,还挑食。一般来说,果核最喜欢吃的地方要属猎物们的大肚腩了,因为那里的肉最肥,而别的地方的肉对它则吸引力并不大。
一大一小两个动物就这样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了对方的影响,行为做派也变得和本身的属性格格不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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