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牌坊门,他一眼便看见一座白石的小桥上,一个青年抱着画板,背靠着桥墩,好像正在写生。
那个身影……简直太熟悉了。熟悉到他的整个身体都悸动起来。
「南雨……雷南雨──!」
李铭心没有任何迟疑地,就大声喊了出来。
两年了,他找了雷南雨整整两年。
七百多个日日夜夜。
终於……找到你了。
这一年,李铭心已经二十六岁。距离他初次遇到雷南雨,已经过了十六年。
十六年,像乌龟一样爬过来。快十年的时候,从陌生人终於气喘吁吁爬成了朋友,然後在哥们的位置上,反反复复跌跌撞撞又爬了六年。
雷南雨闻声回过头,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这个人即便只是微微露出吃惊的表情,也一如记忆中一般生动灿烂。
……
这简直是一场漫长的乌龟版的夸父追日。
如果一直向着那太阳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爬到头?
再给我十年,再给我二十年,还能够……更进一步吗?
李铭心想着,却已经掩藏住了两年的焦急、疲惫、心碎与不安,摆上了花花公子玩世不恭的笑容,走上前去。
「雷南雨,你可让人好找啊!」
第十七章
两年多了,雷南雨一点也没变。
甚至连性格都还是那样,仍然不是个爱记仇的人。
对於两年前伤他至深,让他走投无路不得已抛下所有的一切,躲在这个没人认识的小地方舔伤口直到现在的前哥们儿兼前情敌的到访,雷南雨表现出了极其良好的素养。
他作为地主,对於李铭心的莅临指导,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雷南雨一向不知道该如何去长久地恨一个人,或许是因为他这辈子从来没有遇到过太坏的人的缘故。对他来说,过了两年的隐士生活後,难得遇到个以前的熟人,哪怕是曾经结过梁子的,好容易他乡遇故知,也挺让人意外惊喜的。
不管以前怎样,终究已经过去了,杯酒泯恩仇吧。
在雷南雨租的带露台的小房子客厅里(小地方房价便宜,一点点钱就可以住得不错),两人回忆往昔,酩酊大醉,然後……
然後当然什麽也没发生。
只是雷南雨没想到,李铭心会就这麽没脸没皮地赖着不走了。
对。带进门就赶不出去了,李铭心就这麽大模大样地在他家住了下来。
明明只带了一只小小包,一副轻装上阵过来旅游的状态,突然就说起什麽「小城风光好,与世隔绝,桃源仙境,让人欣羡」,继而就表现出了对大城市繁华忙碌压力山大的生活极端的逃避和厌世的情绪,各种抱怨自己工作学习如何烦闷如何不顺心,搞得雷南雨还得倒过头来安慰他。
不过,这李铭心带来的东西还真奇怪──身份证,银行卡,大学和研究所的毕业证、简历以及介绍信。
明明是轻装上阵,关键文档一应俱全。
带着名校医学院研究所优等奖学金生的学历背景和知名医学院导师、京城知名主任医生的推荐信,李铭心入住小县城三天,便成功地被这所小县城的医院热情接纳。
有了工作,再加上雷南雨的家离县医院只有不到一站路的车程,走路十五分锺──李铭心在雷南雨家,就住得更理所当然了。
对於李铭心不交房租的莫名其妙入住,家里莫名其妙多出一个人的事情,雷南雨!没有非常强烈的反感。
事实是,确实没有什麽可反感的地方。
自从有了李铭心,雷南雨的生活水平,绝对向上走了一个巨大的台阶。
毕竟大学做过几年的室友,李铭心早对雷南雨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住在一起,事事小心注意,不仅不会烦到雷南雨,而且又和大学时候一样,开始洗衣打扫全包,现在有条件有厨房了,还多包了一样东西──做饭。
在李铭心驾临之前,雷南雨的房子,脏得跟狗窝似的。
随处遍布了乱扔的衣物、充满灰尘的地板,两年间没有换过一次的床单、洗过抹过一次的家具和没有用过一次的厨具等等。
李铭心来了没两天,脏兮兮的床变得蓬松柔软而充满香氛。
地板光洁得随时可以席地而坐,桌子、柜子被整理得井井有条,什麽东西找不到了问李铭心一句,马上就能变出来,还有每天都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这让叫了两年没营养外卖的雷南雨,充分感觉到了类似家有贤妻的温馨。
有时候闲暇下来,看着每天精力充沛在屋里跑来跑去收拾这整理那的李铭心,觉得这男人简直堪比田螺姑娘。
而李铭心在雷南雨家,也意外地发现了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其实第一天来到这座城市,他就看到雷南雨在进行写生这一项在他看来出现在他身上实在让人有些费解的活动。但是当时他太激动了,沈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没有特别注意。
然後,他又常常看到雷南雨在画画。
又在画画了。好像还在画画。
怎麽整天都在画画。
「你这是……在干什麽?」
「我在画画啊。」
「我知道。但是……画……画画……为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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