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她还有趣,我就叫你孟禾央好了。”
“孟禾央——”他喃喃地重复,怔怔出了神,名字,这就是他的名字么?
孟简开心地跑出屋子:“爹,阿央他醒了。”
声音远远地传来,清晰地进入他耳中。
“臭小子又偷懒,你四天未练剑术。”被孟简唤作爹的长者说道。
“不公平!你怎么不说我四天没睡觉!我四天未眠你却只叫我练剑!”孟简不满地嚷嚷。
“身为孟家的人,怎可荒废懒散!你这副模样,何时才能光耀我们孟家?”
“爹,你总说男子汉不拘小节,像练剑此等小事,何须您如此费神?唉——别打,我知道了知道了,父亲大人,我睡一会马上就去练剑。”说完便撒腿开溜。
“站住!”长者似叹了口气,道,“你脸怎么了?”
男孩想了想,严肃道:“这是我与勇敢的小野猫之间的秘密,不能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他被孟家收留了,孟简的父亲是个严厉的中年人,说不能平白无故收留一个外人在家中,于是对他一阵横眉怒目后便收了他作养子。
时年,他六岁,平生第一回有了身份,有了归处。
孟禾央初到孟家,戒备之心极重,每天都全神贯注地观察着四方,看着,听着,直过了两个月,才慢慢卸下防备,许是他专注的时候眼耳鼻太过厉害,松懈后竟反而不如常人,好在孟禾央很喜欢放松的状态,自在而无所束缚。
“孟禾央,孟简,孟元。”他板着手指喃喃道。
“不对,要叫爹。”孟简瞧着渐渐走近的中年男子,急急提醒道。
中年男子显然是听见了,于是孟禾央一晚上都没有饭吃。这对于孟禾央来说,是最严厉的惩罚,以前饿得太厉害,如今,孟禾央每每吃饭都要撑到吐了才肯罢休。
孟家的生活不算是富裕,孟老爷总讲,家里曾三代侍君,无奈后来家道中落,惨淡如此,所以他一心想将孟简培养成才,指望他光复门楣。可惜孟简总是不想着好好练习,天天跑出去看孟禾央挨打。既然如此,那倒不如直接将孟禾央放在家中,好让孟简收心。孟元收留孟禾央,也有这么一层意思在其中。
事实证明,这效果好得出奇。因为平日里受欺负多了,孟禾央对习剑非常感兴趣,弄得平素只知道偷懒的孟简日日提着剑在孟禾央面前显摆。
也该是孟简根基好,显摆了几年,竟让他学了个方圆百里无人敌,还顺带勾搭上了二皇子李恒。于是举家搬迁至王城。
而孟禾央学剑却学得极其困难,由于他体质的缘故,不管什么样的招数,明明看了一次就全然记在脑中,却怎么也使不出来,他的身体好似不是他的,他无法控制力道,无法控制迈出的步子,学了数年竟还不如初执剑的孟简。不过孟禾央并不十分在意,能像这样好好地活着,便已经很满足了。
日子便这么缓缓地过去。
孟简长成了潇洒翩然的俊朗男子。
孟禾央变成了感觉迟钝的大胃王。
浮生终归难静。
孟简十九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孟家遗传的心疾,不一定每个孟家人都会得,但一旦发病,便活不过一年,此疾无药可治,这也是孟家中落的主要原因。
孟简很是不以为然,从不愿躺着休息:“阿央,你说这一年,我该做些什么最有意义?”
孟禾央敛眉:“汾桥的黄姑娘中意你许久了,把她娶回来,不然孟家要绝后。”
孟简没有像往常那样反驳他,长大了的孟简,面庞轮廓硬了些,衬着一双星目与永远似笑非笑的唇角,倒是迷倒了王城好些人家的女儿。他自顾说道:“听说瓴北设了个比武场子,欢迎各地俊杰参加,我打算去,赢得头筹,取了赏金,好让你和爹接下去的生活无忧。若胜了后时间还多,便可再去参加别的。”
“啪——”桌上茶具被撞落至地,孟禾央蓦然起身,甩袖而走。孟简唇边那道被自己砸出的浅浅疤痕,清晰地映在眼中,格外刺眼。
如果,这个讨人厌的家伙不在了——
没有人再追着自己非要让自己喊他哥,也没有人会明知自己无法练剑还天天在自己面前炫耀,自己应该开心才对。孟禾央皱紧眉头,心中烦闷异常,几乎透不过气来。
若不是当初的孟简,便没有现在的孟禾央。
他孟禾央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换孟简一生长安,不惜一切代价。
“孟简,十年之恩,我必还你。”
孟禾央没日没夜地寻找救治的方法,孟简患的病叫做忘世木梨,木梨花开,香似幽海,在晴国,几乎每家都会种上一些。却有一种木梨,长年碧叶,小巧怡人,一旦开花,便是极致,足足开满十个月,整个屋溢满香,数年都不会散去。开毕,花落,叶死,或许留下三两颗种子,或许什么都未有剩下,此稀有的木梨,便是忘世。
这一年的白昼,孟简的身体未见有恙,同忘世木梨,花开正盛,依旧神采奕奕,如其所言,孟简参加了许多比武,皆夺首位,一时人人谈之,名动王城。若不是每夜听其在屋中咳血,孟禾央几乎以为他不曾患任何病。
二皇子李恒为其请过所有医师,寻遍民间妙人,都不得良方。孟禾央日渐焦躁,夜不能寐,只半年,消瘦得同苇草一般。
冷秋,晚风凛冽,见刘伯脚步急促地上前来,孟禾央问道:“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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