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非雨那身黑色衬衣和长裤在一块奇装异服里反而显得另类了。
秦非雨倒不怎么在意,径直交了面试资料,然后找了个角落站住脚,在他前面大概还有一两百个面试者,所以轮到他的时候大概也要中午了,秦非雨倒不急,他好歹也有三十出头了,自然不可能跟那些毛头孩子一样面露紧张焦急的神色。
就算这次失败了也无所谓,而且他压根就没想过自己会输。
面试的过程出乎意料的快,还没到三个小时,之前还拥堵不堪的大堂就松动了,轮到秦非雨的时候,刚好是十一点。
从大堂的一侧大门走进去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个t台,有迷离的光线打在上面,看着有一股神秘感,他还不知道十三楼有个t台,大概是他死后秦风建的,t台的正对面坐着几个评审官,几人的身影陷在阴影里,只能依稀看清几人的轮廓,秦非雨有些诧异,除了沈凤之以外,连秦风也在席。
看见他进来,秦风和沈凤之同时朝他点了点头。
有工作人员走过来,跟他说了一下细则,大概就是每个人要试三套衣服,没有别的要求,只要将衣服的味道穿出来就行了。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国外秋冬时装展,gucci大胆高雅的作风被全世界的人尽收眼底,极尽奢华之能事的材质,以及如同艺术品般精雕细琢的精致,使人们觉得被秦非雨穿在身上不是衣服而是优雅本事,双排扣窄翻领上衣通过标致性的紧身裁剪,将他背部曲线展露无遗,富有垂坠感的丝质长裤下面露出一截光滑白皙的脚踝,一股含蓄的性感由然而生,当那双狭长的凤眸睁开时,那一抹淡然就如悬崖边傲然的寒梅。
第二套服装是r今年的新款。
条纹运动夹克和条纹帽,非常富有活力的一款风格,秦非雨神态倨傲,咄咄逼人的表情和神色汹涌而来,仿佛一个身着休闲服饰的年轻贵族,即使没有精明干炼的西装革履,没有高雅贵气的大衣加身,也依旧无法掩盖其自身的风华绝代。
最后一套是保持着一贯优雅的ba,毛呢大衣被赋予了卷纸般的优雅褶皱,有棱有角的立体剪裁为整款服装增加了不少着力感,偏暗调的色彩中混合着纯洁的干净,使得着装者在那一瞬间看上去变得无比亲和,t台上那个修长的身影淡淡的立在一簇灯光下面,漂亮而精致的面容上牵着一丝淡淡的笑容,这抹微笑使得整个舞台瞬间鲜活起来,成为了很久以后人们依旧无法忘却的瞬间。
t台模特对于服装的直觉有着非比寻常的作用,这种直觉的判断直接导致,这套衣服你能不能穿,穿上又能不能d住舞台,抓住观众的眼球,秦非雨是整个盛世娱乐的神,他本身就是一块活字招牌,处于上位的人即使再不修边幅,也要注意起码的穿衣风格,因为如果你丢脸丢的不是个人,而是整个集团的。
所以秦非雨对服装的理解能力早已登峰造极,不过几套简单的大牌时装而已,怎么能难倒他。
从后台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秦非雨已经换上了来时的衣裤,他并没有为今天的面试特意准备衣服,只是跟往常一样穿着简单的衬衣长裤,这让站在不远处等他的秦风眼底一暗,因为这个叫顾砚的人身上有着让他无比熟悉的东西,比如眼神和神态,比如那举手投足间的优雅,那必定是经过无数岁月的沉淀才累积起来的东西,所以在一个刚刚出道没几年,人生一直没有太大波折的模特身上出现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奇怪。
秦非雨看见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惊讶,倒是秦风先开口:“你刚刚表现得很完美。”秦风连称呼都省了,心底总有个声音在说这个人他一定认识,但是他明明跟这个叫顾砚的男人只有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而已。
“谢谢。”秦非雨将外套穿上,缓步走了过去。
秦风一手抄在西装裤袋里,俊朗的脸上带着湿润的笑容,“你能来盛世我很高兴。”说着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与秦非雨轻轻一握,“关于合同的细节,需要跟你详细谈一下。”
秦非雨没有马上回答,他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不知道沈先生在贵公司担任什么样的职位?”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文里有很多关于大牌的描述,为了不发生冲突然,所以刻意模糊了年岁。
第10章秦风所爱
沈先生指的自然是沈凤之,秦风微微皱了皱眉,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仍是老实的回答:“他是公司的是副总,也是股东之一。”按理说,沈凤之身为公司股东这种事秦风不需要说明,但却不知道为什么,一对上对面那人的眼睛,这些话便自然而然的说了出来,这个人的身上,有着自己既陌生又熟悉的东西,一时又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
秦非雨点了点头,“据我所知,沈先生曾经离开过盛世娱乐,好像是被你哥哥踢出去的。”
这话多少有些失礼,但是秦风并没有生气,脸上甚至没有多么明显的变化,“他与我哥哥之间有些私人恩怨,不过沈先生是个对工作相当认真的人,从前的那些不过是一场误会。”
“是吗?”秦非雨理了理黑色衬衣的袖口,直到把袖口捋得平滑顺直他才停手,抬眸望着近在咫尺的秦风,“但是我个人觉得,秦先生对这个人还是小心点为上。”
秦风找不到话反驳,明知对方对沈凤之存在着不明所以的偏见,但是一看见顾砚那双狭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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