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着弟弟摆布,低声呻吟,脸上全都是宠溺和柔顺。苏小洵的这一面,不该只给他的弟弟看。
沈轻侯想到这里,忽然笑道:“太子可以前去把苏小砚带走么?”
误上龙床 三十五
沈轻侯想到这里,忽然笑道:“太子可以前去把苏小砚带走么?”
朱昭明沉吟:“这恐怕不妥当,轻侯,男子fēng_liú实在是平常事情,但苏小洵并非常人,若是这样草率,只怕会得罪了他。”
沈轻侯笑道:“太子竟也怕得罪他,苏小洵好大的面子。我们认识不久,太子还不了解我的为人,我并非想现在去占他的便宜。太子先将小砚带走,半个时辰后再带回来,我只是想趁他睡了,看看他的样子。”
朱昭明原本是想笼络他,现在更加珍惜与沈轻侯这种无需客气,惺惺相惜的兄弟友情。男子汉一诺千金,沈轻侯既说不会动苏小洵,自己又何必担心。朱昭明站起来:“我先去了,轻侯随后到来既可,那里我曾有严令,不会有任何人闯去。”
朱昭明带走苏小砚的同时点了苏小洵的睡穴,又顺手将薄被盖在苏小洵的腰身上,心道自己也不算对不起他,抱着苏小砚走了。
沈轻侯走进凉亭时,有花瓣被微风从白纱的缝隙卷进来,落在苏小洵的眉心。沈轻侯缓缓坐在他身边,凝望苏小洵的脸,将那花瓣从苏小洵的眉心取走,轻轻放在自己的掌心啜吻。一直关注着来自京城的消息,听着苏小洵的名气传遍士林,最后连边关的士子都仰慕他的声名。于是自己不再对他感兴趣。
只会做什么圣贤文章,那便只是一个大儒的好儿子,而不再是当初的苏小洵了。自己会尊重那样的人,却不会喜欢。毕竟在少年的绮梦里,苏小洵明明以他甚至没有女子可以匹敌的绝色扮演着对自己婉转承欢一身孤傲的情人。而不是一个四平八稳,处处合乎礼法的道学先生。
这次自己从边关前来,而不是惯常的称病不朝,何常不是因为心底还带着对他的好奇,想再来看一次长大后的苏小洵到底是什么模样。
沈轻侯轻轻抚摸苏小洵的眉眼,和小时候似乎没有什么差别,还是那么精致美丽,让人看了一眼就再也难以忘怀。
沈轻侯第一次看见苏小洵是在十三年前,他跟随父母来到京城,一个人带着随从去逛繁华的朱雀街。
街道宽阔据说可以容纳一百六十辆马车同时并行,市坊布局严谨周密。各色的店铺旗帜迎风飘扬,最热闹的当属一众卖美食的小店。民以食为天,出售美酒佳肴的地方永远是人最多的地方。
沈轻侯挤进去,四处胡乱的看,直到看见一个孩子才挺下脚步。准确的说其实是两个孩子,一个小的大约四五岁,背上还背着一个更小的孩子。沈轻侯被他的相貌吸引,一时挪不开眼睛。
即使那时他也只有十一岁,也会在心里感慨:世上竟然有这么好看的人。
精致的五官像是画出来的,若非他在吞口水,自己真的会以为是一副画,或者一个雕刻成的玉人。也许就因为这出色的相貌,被挡住了门口的店家还没有立刻发作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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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孩子站了一会,迈步离开了。背上的小孩子闻着香味不肯走,狠狠的拼命的哭泣,眼泪从花瓣一样的脸上不断的流下来。小孩子也生的很美,和大的有五六分像,看起来是一对兄弟,只是小孩子五官都被眼泪鼻涕糊成了一团,没有他哥哥那样已经可以令人沉醉的清爽美丽。
小孩子还不太会说话,不住的哭喊要吃的,含糊不清的让他哥哥去把那散发香气的酥糖拿来。大孩子迟疑了一会,背上的弟弟哭的更响了,小小的身体不住的抽噎,嗓子很快就哑了。
沈轻侯远远的在路边看着那大孩子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小小的铜板,递到卖酥糖的老板手里,换来了老板不屑的摇头。沈轻侯看那两个孩子身上破旧的洗的发白的衣服,忽然明白了,是弟弟想吃糖,哥哥没有钱买。
他正要过去,身边的侍从恭敬道:“小侯爷,夫人刚才派人来,急着叫您回去,咱们这就走吧。”
沈轻侯点了点头,坐上母亲派来的轿子,他对那小兄弟两个很好奇,坐定之后掀开轿子上的窗帘,发现那孩子已经被卖酥糖的人拎着脖子抓了起来。
那孩子没有出声,街边却立刻吵闹了起来。
“哪里来的不要脸的小贼,跑的这么慢还敢偷东西,打折了你的腿。”
“哎哟,年纪这么小就不学好,将来不知道是多大的祸害,长得倒挺有人样的。”
“胡根,快别踢了,造孽啊,这孩子最多不过五六岁,怎么架得住你那力气。”
沉闷的踢在人身体上的声音传来,并不很响,对于自幼习武的沈轻侯足够清楚了。他拍轿子:“停下,快停下。”
那个卖酥糖的胡根又狠狠的踹了那大孩子两脚:“说你是谁家的。”
大孩子已经把弟弟从背上解下来抱在了怀里,大概是把弟弟被踢到,他抱紧弟弟,团成了一个团,手里抓着那块酥糖,不说话也不反抗。
胡根看出来他要护着弟弟,气他的默不作声,奋起一脚就像那小孩子身上踢去。大孩子来不及躲,连忙用手挡弟弟身前。漫说是这样的小孩子,就是大人又有几个能禁受的起十指连心的疼痛,他终于痛苦的叫了一声,然后把弟弟抱的更紧,更加的沉默。
踢打会有厌倦的时候吧,等你踢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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