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恙的身上还有未脱的奶气,明朗不自觉地靠近了些。
第二天,大公鸡朝天上一叫,吴恙便醒了,可明朗早已不在身边。
他起身看见桌上留了一封信,和旁边叠的整齐的睡衣。
信上的字很好看,透着一股灵气。
致友吴恙:
见字如面。昨晚多有叨扰,感谢你和伯母的照顾,为了不继续增添你们的麻烦,我便提前离开了。
今天的天气不适合出去游玩,若迫不得已,记得出门时穿雨靴。
下次见,我们一起玩弹珠。
敬祝:天天开心
明朗
“妈!”吴恙跑下了楼,扣子都没穿好。
吴母坐在椅子上,看着他。
“他去哪儿了?你不是要带人家回去吗!”
吴母深吸了一口气,对他说:“吴恙,我问你,你带那孩子回来之前,可清楚人家的来历?”
吴恙挠了挠自己的鸡窝头,想了想,确实,自己傻乎乎地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却不知人家的来历。
“那孩子是明司令的长子,明朗,昨夜仆人没找到他,直接给报警了,待会我还要去局子做笔录。”
“啊?!他没告诉我啊!”吴恙说着。
吴母现在真是哭笑不得,看着自己的傻儿子,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今天一大早,那孩子家就派车来接他走了,应该没事。”
“哦.....”吴恙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手里攥着那封信,看了又看。
第三章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明朗便很少出现了,这次换成吴恙经常去公园等他,有人说他出国留学了,又有人说他家要搬走了。
他们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就算遇见了也是坐在一起,坐一个下午,吴恙这个人喜欢吵闹,但只要坐在明朗的身边就能安分下来,以前怎么也看不进去的书,似乎也没有那么晦涩难懂了。
明朗就像是安静的代名词,他礼貌而疏离,就像秋天飘零的枫叶,沉默而又充满赤红的热烈。
他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他会斟酌词句,认真去回答吴恙的每一个问题,他的谈吐举止跟那些逮猪的毛小子比起来完全是天上人间,他是适合做个文学工作者的,吴恙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他到现在都不明白他去参军的真正理由。
不过他们真正确定关系的年纪还是在相遇的四年后。
那个时候掀起了写信的热潮,相思的人隔着遥远的距离通过一封信纸传达自己的心意,而吴恙也不甘落后,追求时髦可是十六岁小孩儿应该去做的事,他和明朗其实只有两街之隔,甚至举着喇叭朝窗户大吼一声对方都有可能听见,可吴恙偏偏要学那些文人骚客。
明朗倒是依着他,初次收到信后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封。
致友恙:
你好!收到了你的来信,字很好看,看来之前赠予你的字帖真如你所言写完了,十分欣慰,张之名先生的正楷终于矫正了你深奥难懂的草书。
虽然有些意外,但是很开心成为了你的笔友,望以后的时光能与你共渡,开心或难过,都能与我一起分享。
敬祝:快乐常在
明朗于叁月拾日
自从回信后,吴恙动不动就寄信过去,只要一去公园没瞅见明朗,就要写封信,内容也只是那些,你在干什么啊,我今天吃了什么啊,我钓到大鱼啊之类的废话家常,可能让对街的寡妇来写,都比他写的花样多。
并且这样的废话,还要寄出去,每寄出一封,吴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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