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剑飞迟疑了半天,还是答应了。
吕珊在前,周剑飞在后。他们边走边谈,从泰戈尔的《飞鸟集》,到鲁迅的《野草》,从国外的新诗,到国内古典的格律诗,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走到英语系的女生宿舍楼前。谁也没有提分手,谁也没有说再见,他们又由诗歌谈论到小说,谈论到散文,谈论到汪国真的爱情诗,又引出了秦观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当提到这句词句的时候,他们的脸上都不由地泛起了一阵红晕,幸好是夜里,月光又不明朗,谁也没有发现这一点小小的变化。
他们继续谈论着,直到看门的大妈催促,他们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一切就这样自然地发展起来,从那以后,吕珊经常借着请教的理由来找周剑飞,每次周剑飞也都尽力向她讲解。 直到吕珊那篇《致大山里走出的孩子》在校刊上公开发表,周剑飞才发觉吕珊是真的爱上了自己,他也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这个活泼、可爱、美丽的女孩,他感觉到自己应该谈恋爱了,自己已经离不开这个女孩了,他对她的爱是真心的,是刻骨铭心的。原先的种种顾虑,他都抛之脑后,什么门不当户不对,什么家庭贫困,什么学业,好像都随着爱情这两个字眼烟消云散,土崩瓦解。
其实,从认识周剑飞的第一天起,吕珊就深深地爱上这个从山里出来的浓眉大眼的男孩子,他不仅帅气,有才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一股无法说清楚的东西。
直到他们频繁接触,频繁约会(确切地说应该是约会了),频繁的探讨,她才感觉到这个人身上说不清楚的东西是什么。是自信,是品格,是不屈不挠的、朴实而倔强的大山精神。她也相信自己爱上的这个男孩子一定会出人头地,出类拔萃,也一定会值得自己爱。
虽然,自己在农村中学做校长的老爸和做村妇联主任的老妈一再告诫自己处男朋友要慎重,一定要看家庭,看出身,找个有钱的,老子要能行的。但是,这些告诫都随着和周剑飞的接触,都随着对周剑飞爱情温度的上升变成肥皂泡,那样的不堪一击。
她想,只要能和周剑飞在一起,哪怕是一起去做乞丐,她也会心甘情愿,毫不犹豫。
她发觉自己已经疯狂地爱上这个从大山里走出的男孩子。
为了周剑飞,为了爱,她可以抛弃一切。她是个敢说、敢爱、敢想、敢做的女孩子,她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既然爱上一个人,就不顾一切疯狂地去爱。她感觉自己已经离不开周剑飞了,几乎每天她都要到中文四班或文学社去找周剑飞。
每次,周剑飞的那些哥们都冲她挤眉弄眼的,当着她的面喊她“周剑飞的老婆”。她感觉无所谓,她相信自己最终会嫁给这个从山里来的男孩子的。
要不是那次,她死缠滥磨周剑飞带她到山里看看,看到了何家寨与世隔绝的情况;要不是那次填报分配志愿,自己面对是留在榆阳电视台发展还是随周剑飞一起回到穷山沟里接受命运的考验;要不是周围的女伴纷纷和自己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男友分道扬镳,投入大款的怀抱;要不是妈妈和本家在榆阳组织部工作的堂姐反复唠叨,她真的认为爱情可以天荒地老,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理智。
但是眼前的一切现实不得不让她重新做一番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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