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某水跟大家打个商量
这几章在凌天盟的遭遇蛮重要,所以不能一笔带过,请容许俺慢慢道来。
功课很紧,俺也只能争取更新,不能保证,对不住了,鞠躬。
上部 第章
萧墨存微微一笑,温言道:“红绸姑娘,要喝茶吗?”
“啊?哦,不不,”红绸忙摆双手,慌里慌张道:“喝茶作甚,茶水又苦又涩,还不如喝水来得解渴,啊,”她尴尬打住,陪了笑脸道:“那个,萧公子,真是对不住,瞧我这张嘴,乱说一通……”
萧墨存摇头表示毫不介意,命小全儿倒过一杯茶,亲自捧了放在一旁,微笑道:“红绸姑娘,试试看,这个茶是我常喝的。”
那茶杯是薄胎青瓷盏,那握茶杯的手晶莹剔透,宛如整块白玉雕就而成。红绸只觉得瞧迷了眼,稀里糊涂地走了过去,端起那盏茶喝下。
“如何?”萧墨存看着她。
“淡些,若再浓点就好了。”红绸放下茶盏,嘿嘿一笑。
“是否苦涩?”
“萧公子说笑了,香得很。”
萧墨存笑笑,又问:“解渴否?”
“公子这么一说,还真觉得喉底甘甜,能解渴。”
“是吗?”萧墨存淡淡地道:“茶跟水一样,若能觉得解渴,便是好的,只是这世上,拿来解渴的东西不止一样,选茶还是选水,选择什么样的茶和什么样的水,只凭着个人喜好,却不是说,茶比水好,还是水比茶好,红绸姑娘,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萧墨存顿了顿,看着红绸,和颜悦色地问:“对了,你来找我,是否有事?”
红绸愣住了,原本想好的说辞,此刻却半句也说不出来。她没来之前,确实想着有些下马威要使。她出身江湖草莽,父辈皆是桂湖的水盗,在官府剿匪中成为漏网之鱼,幼年很是孤苦伶仃,吃遍苦头。十三岁上跟第一个男人,过了不到一年,那男人便寻思着将她卖到船上当水妓。是她多了个心眼,放了把火才堪堪逃出,这把火将那负心无义的男人烧死,却也从此绝了她对男人的心思。
她一路仓惶出逃,贫病交加,险些冻死路边,是沈慕锐出手相救才捡回一条命。从此后,她便死心塌地跟在沈慕锐身边,亦仆亦友,亦属下亦姐妹,亲眼目睹了沈慕锐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凌天盟首领,她知道沈慕锐为此吃什么苦,遭了什么罪,对份来之不易的荣耀,比之沈慕锐还要珍惜。
这么些年,沈慕锐一门心思拓展手中事业,对情爱之事并不热衷,枕边人来来去去,也不过那两三个。哪里知道,这样的沈慕锐,也有化身情痴的一天。这次传回口信,竟然命她将那两三个人遣送出岛,好生安抚,但终身不得再近岛一步,因为他已经找到自己的爱人,他对那人用情至深,绝不舍得让旧人来令新人受半委屈。
这封信令红绸着慌,她仿佛看到一个年轻的自己,在遇到自己的孽债时,那种一腔热血,恨不得洒给对方的激情。她一生只对一个男人动过那种心思,结果险些断送性命。红绸深知,一个女人若深爱一个混蛋男人,那受苦的是自己的一生;一个领袖型的男人若深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那遭殃的,就可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一众兄弟。念及此处,红绸就觉得,自己有责任要来警告那个被沈慕锐宠上天的男人,有必要来浇这桶冷水,提醒他,他只是沈慕锐的枕边人,其他的事,最好不要心存侥幸之想。
于是她先故意对着那男人视而不见,再当着那男人的面提到“新收”、“宠幸”等字眼,举手投足,均含有轻视和警告。她是江湖女儿,为人向来豪爽快意,做到这一步,已是局限。哪知那男人没有反应,反倒是沈慕锐,唯恐她欺负了人似的,先声夺人,吩咐什么“见萧公子如见我”之类的荒唐指令。红绸心里暗暗生气,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瞅准了沈慕锐在船头应酬各位弟兄之际,返身入船舱,先给那个男人来个下马威。
然而,在她第一眼瞧见位萧公子那张脸时,心里原本还存着的轻慢之心,霎时间烟消云散,不知所踪。确实,谁能够对那样神仙似的人物心存骄纵怠慢?这种男人,是她以往的生活中,想也想不到的人物,不仅在于那张脸,而且在于这人周身的气度,那种君子如玉,却又贵气端方的感觉。那种美,乍眼一见,不是令你如痴如醉地沉溺,而是令你不由要垂下头,自惭形秽,无法正视。天不怕地不怕的红绸,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手足无措,心里莫名其妙地如揣小鹿,狂跳不已。她甚至乱七八糟地想到,身上这件鹅黄衫子,摆角有一处污渍,也不知对方会不会注意到;早起吃了的鱼腥之物,也不知口气还留有不曾,会不会冲撞人家?首领吩咐自己为人收拾的屋子,她先前心存不忿,故意落下不止一样东西,如今可得想法先行上岸,瞒着这人,干净备齐了才是。
红绸不知道那一日,自己是怎么走出船舱,只记得那男人请她喝了一杯极香的茶,用温润如玉的声音,告诉她一个很普通的道理:情爱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后,那个男人与自己又聊了好些闲话,细细向自己询问岛上的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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