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最初,坏的事物就是使个人受到失去爱的威胁的事物。因为害怕那种丧失,也就必须避
免那种丧失。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干了坏事和准备干坏事之间没有多大差别的原因。
无论哪一种情况,只要被上述权威所发现,丧失爱的危险就会降临,并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权威的做法都是一样的。
这种精神状态被叫做“内心惭愧”(bade);但实际上它不应得到这一名称,因为在这一时期,内疚感显然只是一种对失去爱的恐惧,一种“社会性的”焦虑。在小孩子中间,内疚感绝不会是任何其他东西;但是在许多成年人中,它也只是被改变到这样一种程度,即父亲的或者双亲的位置被一个更大的人类集体所取代。因此,只要这些人确信权威不会知晓他们所干的坏事1,或者不能责备他们,他们就习惯于允许自己去干种种可能给予他们享乐的坏事;他们所
1〔这使人想起了卢梭的著名的贵人(mandarin)。卢梭提出的问题在弗洛伊德的论文《我们对于死亡的态度》(ouratitudetoh)(1915年b,标准版,第14卷,第298页)中有详细引述。〕
害怕的只是被发现1。如今的社会大都必须认真对付这种精神状况。
也正是到了这时,对于被发觉的恐惧不复存在了,而且做坏事和想做坏事间的区别也全然消失了,因为一切东西都瞒不过超自我,即使是思想也是如此。
从现实观点来看,上述情况的严重性确实已经消失,因为新的权威超自我并没有我们所知道的虐待自我的动机,而是与自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是遗传的影响却使过去的和被超越的东西继续生存下来,以致人们感到事情从根本上讲就同它的开端一样。超自我使邪恶的自我遭受同样的焦虑情感的折磨,并且寻找着通过外部世界来惩罚自我的机会。
在良心发展的这第二个阶段,它呈现出一种特性,这种特性在第一阶段是没有的,并且不再那么容易解释了2。
因为一个人越是正直,他对自己的行为就3越是严厉和不信任,所以最终恰恰是这些最圣洁的人指责自己罪恶深重。这意味着美德丧失了一部分应得的奖赏;驯服和节制的自我并没有获得它的忠实朋友的信任,它获取这种信任的努力看来是徒劳的。
我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提出异议,说这些困难是人为的,并且有人会说更为严格和保持警惕的良心恰恰是一个守道德的
1每一个有辨别力的人都会理解并且考虑下述事实,即在上面的概括性陈述中,我们已经明确地限定实际上是通过逐渐地过渡才发生的事件,并且这不仅仅是一个超自我存在的问题,而且是它的相对力量和影响范围的问题。还有,上面对于良心和内疚的所有论述都是众所周知的,而且几乎是不容置疑的。
2〔弗洛伊德以前就论述过这个矛盾,例如在《自我与本我》的第五章,那里还提到了其他的有关情况(1923年b,标准版,第19卷,第54页)。〕3〔“”,这同一个术语,在“神圣”这一不同的意义上,被弗洛伊德在其他文章中讨论过。参看关于“文明的性道德”的论文(1908年d,标准版,第9卷,第187页)〕
人的标志。此外,当有德性的人称他们自己为罪人时,他们并没有错,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本能满足的诱惑——因为众所周知,诱惑只是在频频受挫后才会增强,而对它们的偶尔满足却会使它们至少是暂时地被削弱。道德学领域充满了问题,它呈现给我们另一个事实:即恶运——外部挫折——大大增强了超自我中良心的力量。当一个人一切都顺利时,他的良心便是宽容的,并且让自我做各种事情;但是当恶运降临到他头上时,他就检查他的灵魂,承认他的罪过,提高它的良心的要求,强制自己禁欲并且用苦行来惩罚自己。
整个人类已经这样做了,而且还在这样做。然而,这一点很容易地用原初的、早期阶段的良心来解释。
正如我们看到的,在良心进入超自我阶段后,这一早期的良心并没有被放弃,而是始终和超自我在一起,并作为它的后盾。命运被认为是力量的替代者。如果一个人不走运,那就意味着他不再为这一最高力量所爱;并且由于受到这种失去爱的威胁,他就会再一次服从于他的超自我,即父母的代表——在他走运时他总是忽视这一代表。在严格的宗教意义上,命运被看作是神的意志的体现;在这里,上述情况更显而易见。以色列人相信他们自己是上帝的宠儿,而且当伟大的天父将一场接一场的不幸降到他们头上时,他们从来没有动摇过对于天父与他们关系的信念,或者怀疑上帝的威力和正义。他们用先知作为天父的代表,向先知宣布他们所犯的罪过。由于他们的内疚感,他们创造了具有教士的宗教,它包含极其严格的训诫1。
原始人的所做所为则极为不同。如果他遇到了不幸,他不是责备自己,而是责备他的物神(fetish)显然没有尽到责任,并且他不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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