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被人诱j过的女性感到,这个经历影响了她后来的择偶标准和婚姻:“我那时有一种偏见,以为自己不是chù_nǚ了,就没资格找个情投意合的年轻人了,只能找年纪大的,离过婚的。”
露y癖和窥y癖根据记录,露y癖在美国是最为常见的性攻击行为,占了全部性暴力案件的三分之一。(拉里亚等,第110页)此次调查的不少女性都受到过露y癖者和窥y癖者的性侵犯。一位女性说:“那次我在外地一个小城,离火车开还有一段时间,我没事做就坐在广场边的台阶上。那里有个路灯,过来一个小伙子,西装革履的,骑个自行车。到了我面前,他就拿出了那个东西。他紧盯着我,很紧张的样子。
我看着他的眼睛,毫无表情地转过脸去,他就把那东西塞进去,骑车转了几圈,走了。“
一位在酒店工作的女性承认遇到过露y癖者:“有一天我下晚班,是夜里11点钟。我们员工走后门。他就在那个胡同里,我走到离他还有几米的地方,他亮出来那东西。和我一起工作的另外几个女孩也见过这种事。”
“我见过一个露y癖。在上大学时,我们一群女生去海边游泳,碰到一个男的,突然把那东西拿出来。我女儿小学时也碰到过这样的人,哭着回来跟我说。”
“我在街上碰上过露y癖。”
“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在一个胡同里见到过一个露y癖男人。那天我们几个女同学一起走,看到离我们四五十米有个男的露y,把我们吓跑了。还有一次,是个中午,有个男人对我说:大姐,问个路。下边就露着。”
“75年我在大学时有次上厕所,看见门d上有个影子,气得我要命。那人见我发觉了就跑,我气得发抖,我说,你站住!他站住了。我说,你看什么?他说,我看看。我说,你看什么看!
我特别气愤。“”有一次我去同事家,她家住平房,我们夜里去公共厕所回来,碰上一个人。
他骑着车从我们后头过来,突然说了一句话:你们俩p股真白。当时我们气得要死,恨不得打他一顿。听说别人碰上这种人的事也很多。“
猥亵有单身女性抱怨她们常常会遇到性s扰:“这几年我经常受到性s扰,有人对单身女人就持这种观点,以为我们都很随便。碰到这种人,我就跟他们说,我是老派的人,只喜欢精神来往,把他们打发走。”
“因为我是个离婚的单身女人,经常受到s扰。有的男人打来电话说,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性s扰。”
“有一次我在街上走,有个男的过来对我说:大姐,有个事问问你呀。我以为他要问路什么的,就说:什么事?他说,我的小jj这么硬怎么办呀?我没敢说话,赶紧走了。”
“有一次我骑车在街上走,有个骑车的男人一路跟着我,还说:我能满足你。
我不理他,接着骑,他拿自行车把我到马路边,我过不去了只好下来。我说,我孩子都十几岁了。可他还是不依不饶他说什么,你不跟我,我今晚怎么过呀。我对他说,你可以拿一盆凉水当头浇下去。“
“在公共汽车上常遇到流氓,从后面顶人,我就躲开。只有‘文革’中有一次我当场骂了他,这是唯一一次我在公共场所骂这种人。”
谈到外企女职工遭受的性s扰,一位外企女雇员说:“欧美公司性s扰比较厉害,中国和亚洲公司好些。有一次我去找工作,一个南韩老板提出给我500美元月薪。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就不对,我能感觉出来,那种怪怪的样子,我马上觉得危险。又考虑到他提出的工资也高不到哪儿去,作秘书档次也太低,我就没去。正经的老板你一眼能看出来。”
在有关性s扰的立法问题上,女权主义者、法律教授麦金农的工作最为突出,她致力于造就女权主义的法律理论,推动法律的改革。她的一项显著的成就是使性s扰成立为犯罪。她是提出“性s扰”这一概念的第一人。这一概念的提出,彻底改变了美国法律对待妇女的态度。由于性s扰在侵犯和强迫的程度上似乎还够不上犯罪,所以在法律上、学术上都较难下定义。麦金农为之所下的定义为:“性s扰最概括的定义是指处于权力不等关系下强加的讨厌的性要求。……其中包括言语的性暗示或戏弄、不断送秋波或做媚眼、强行接吻、用使雇员失去工作的威胁作后盾,提出下流的要求并强迫发生性关系。”(转引自海特,第413页)
麦金农在70年代参加了一个律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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