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方这时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能连累王朝霞,不能让她的纯洁再次遭到污染。就在王朝和一疏神的时候,他一把从他手里抢过录音机。他知道这是一种贵重的机器,不能碰坏了。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要把这机子里的磁带取出来。刘大方曾跟他们玩这东西,知道磁带的事。他蹲下来,把机子放到地上。王朝和扑过来抢夺,刘大方一拳将他打开,使他只敢骂,一时再不敢上前。刘大方又手忙脚乱地找机钮,要把盖子打开。他听到脚步声,知道王朝和又扑过来了,忙站起来,准备再给他一拳头。事实上,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就被王朝和在他肚子上捅了一刀。
第三章
第三章
莫疯子是个人,更是木兰镇的一景。在这个小县城里,他甚至比县长还出名。小孩们从吃奶时就一被当妈的吓唬:“再哭?再哭把你丢给莫疯子!”每每这个莫疯子从当街走过,男女老少的总有不少人围观,小孩子们更是一有机会就远远地跟着他,他一回头就吓得他们吱哇乱叫,没命地跑。莫疯子光着大脑袋,赤l着膀子,两只从不着鞋的大脚一路踢着尘土,令人望而生畏。他肩上总是挂着一串串的铁链子,用牛骨打磨成的扁匙子,走起路来浑身乱响,像极了《水浒》里的鲁智深。
说起这个莫疯子,令人难以相信的是,他曾是五十年代本地最有名的才子之一,当时在镇一中念书,数理化都是全县第一。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疯了,吃屎喝n,满世界地疯跑。有人说他是因为没考上清华大学而一跤昏倒,从此再也没清醒过来。也有人说是他恋爱着的女朋友比他早一年考上大学,给他写信来要中断关系,他自杀未成,从此成了废人。不管哪种说法,都点明他的疯跟考大学有关系。二十多年来,他不管走到哪条街上,手里总捏着一截粉笔,一有机会就在墙上显示他的一手漂亮书法,而且,写的永远是同一句话:“公安局抓小偷!!!”
他没有家,没有亲人,即使有过也早就唾弃了他。他走到哪里就睡到哪里,关帝庙,采矿厂,坟地,谁也不知道他的行止,再说,谁又想知道?他谋生的手段很奇特,用捡来的粗铁丝制成铁链子,用屠宰场弄来的牛骨头打出光滑漂亮的匙子,走到居民区,总有人用大饼子、粘豆包跟他交换,人们都愿意用他打的铁链做扁担挂,女人家更爱用他的匙子,包起饺子来说不出的痛快。此外,莫疯子还有一个极特殊的收入来源,那就是每逢公安局枪毙犯人的时候,总要他去收尸,这样,他不光能挣到一顿可口的饭食,还能从死人身上扒下一身好衣服。莫疯子对人们来说,之所以意味着恐怖和不吉,原因就在于他的这个“第二职业”。
这天是莫疯子的一个倒霉日子。上午他到锯杀厂找铁丝时,挨了厂长和手下十几个工人的追打。下午路过北大泡子的时候,又被一只马蛇子给咬了一口。马蛇子是二种此地最常见的爬虫,稍有些毒,可以前莫疯子甚至让最毒的“野j脖子”给咬过都没鸟事,今儿个小小的马蛇子在脚后跟上叮了一口,莫疯子就感到头疼,发晕,浑身不舒服。他倒在城东的柳树林里,昏昏沉沉睡了两天,才一点一点地又活过来。他的眼睛还睁不开,耳朵里却听到了一个动静。事实上,他想不听也不行,因为那动静就发生在他身边,离他躺着的地方只隔着一棵大柳树。一种非同一般的声音,使莫疯子彻底醒了过来,这时,他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这是枪毙、扒死尸时才能闻到的血腥味,它使莫疯子顿时来了精神。从大树后探出头,他看到了杀人的一幕:一个人朝另一个人刺了一刀,将他杀死,顺手埋进了土坑里。动作是如此之快,下手又是如此之狠,以莫疯子的混乱的头脑、模糊的智力,都能感到深深的恐怖。他本来见到杀人要痛快地大叫的,但他一声没出。看着那人把尸体埋好,又踩了好几脚,最后终于一溜烟地跑掉了,他才把憋在嗓子眼里的那一声怪叫喊出来。刚才那一幕给他留下的最清晰的印象,就是那个被杀的人穿的是的确良衬衫,趟绒裤子。
莫疯子打起精神,跳过去,抡起大手飞快地扒起那个土包来,嘴里发出高兴的呜呜低鸣,好像捡到r吃的动物发出的欢声。很快他就把刚埋下的那个人给挖出来了。他刚要动手扒死尸的衣服,忽然吓得叫了起来。那死尸喘出一口气,同时,睁开了眼睛。莫疯子天不怕地不怕,炸尸还魂的事他却是不能不怕的。可是,等一等,这个人怎么看上去这么面熟?莫疯子忽然大叫起来:“哇,秀才相公!原来他认识这个人,可以这么说,这是木兰镇他唯一能认得出、记得住的一个人。
好几年以前,有一次莫疯子被一群小孩逗急了,满大街跑着抓,终于给他抓到一个。要是一般的小孩,这时早吓得哭死了,可这个小孩让莫疯子感到惊奇。莫疯子把他举到半空中,抡起大拳头就要打下,然而,小孩却毫不惊慌,相反,他用最平静的眼睛看着莫疯子,说:“你先别动手,我出个谜你猜猜。”说得莫疯子果然把拳头放了下来,感到稀奇得很,咆哮道,“你说,你说,快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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