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打满算,斑鸠现在一天之内,总共大概能维持三十秒的狂怒状态,超过这个极限,斑鸠的身体就将无法负荷,轻则丧失行动力,重则心脏机能严重受损,甚至是死亡。
因此像昨天那样数次冒险进入狂怒状态是非常危险的,斑鸠自己也知道这点,所以现在的他靠坐在墙角,虽不能睡觉,却还是努力恢复着自己的体力。
外面的风暴吹了整整一夜,唯一的变化就是天色亮了一点,也就那么一点而已,这说明此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斑鸠没睡,小姑娘也没睡,他俩警惕的对象都是对方,尽管斑鸠答应帮她救回什么泡芙小姐,小姑娘也确实缺个帮手。
但他俩终究还是谁也没睡,不是不需要休息,而是在法外之地生活得久了,谁都清楚,不要在陌生人面前放松警惕,哪怕一秒钟,这是最最基本的生存心得。
“我们走吧。”
小姑娘睁开了双眼,角落里的斑鸠跟着站起身,他突然想到小姑娘还没安排接下来的行动计划呢,难道两个人就这么直愣愣地杀去找车队,然后明目张胆地救人
“没什么计划,”小姑娘说道,“走一步看一步。”
好嘛,斑鸠不禁咂舌,看来这个小姑娘的性格跟自己差不多,都是不太喜欢做长远规划的人,反正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计划来,那就和她一起走一步看一步吧。
小姑娘顺手将地上那挺突击步枪背在了自己身上,她本想将另一把手枪也拿走的,但看了看站在旁边的斑鸠,她冲着斑鸠一努嘴,示意这把手枪给你用。
看在她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斑鸠并没有表达对于这种分配方式的不满,不过他还是在心里默默叨咕了几句,极为不情愿地将手枪捡了起来。
仅仅一梭弹夹,数来数去就十二发子弹。
事实上斑鸠的枪法并不怎么样,或者说他基本上不太会用枪,因为无论枪还是子弹,在这里都能换许多东西,而练枪需要消耗大量子弹,那对于成天四处流窜的斑鸠来说,是相当奢侈的。
相比较于枪械,斑鸠更相信自己的拳头。
“不会用”
小姑娘见斑鸠对着一把手枪发呆,就问了这么一句。
“谁说我不会用,”斑鸠故作熟练地将手枪插进腰间,“我手枪打得可好了。”
斑鸠说完这句话人就傻了,小姑娘则干脆转过身去不跟他对视,气氛莫名得尴尬起来,还好外面风沙够猛,斑鸠只盼着狂风赶紧将自己刚才的话给吹走。
狂风笼罩下的城市废墟,到处都是黄蒙蒙的一片,在一块较为空旷的空地上,三十多辆汽车围成两道重叠的弧线,形成挡沙墙,为下风口的十几个帐篷遮挡风沙。
他们只是车队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人昨夜并没有进入城市废墟,而是在巡视着废墟的边缘,防止目标绕过进城搜索小队的眼线,从其他方向逃出废墟。
直到风暴来临,车队不得不原地驻扎下来抵御风沙,在这种天气状况下,想来目标暂时也无法逃离这里,现在只等风暴过境,就可以重新展开搜索。
昨夜还碰到了一支当地的捕奴团,车队亮明身份,那些人贩子就屁滚尿流地被吓回了老家,并没有添什么麻烦,否则稍出意外,车队不介意将那条名为钢牙佬的地头蛇给斩草除根。
老话是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那也得分情况,对于这支车队来说,钢牙佬显然算不上地头蛇,真要硬算的话,他大概相当于一条蚯蚓。
总没有“强龙不压蚯蚓”这种说法吧
风沙太猛,前来营救泡芙小姐的斑鸠和小姑娘没法说话,彼此间全凭手势交流,他们俩伏在地上,相隔不到半米,一路匍匐前进,终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来到了车队营地的附近。
斑鸠到现在还觉得这有些疯狂。
按照他的生存心得,远离麻烦是肯定的,不要招惹强大势力也是毫无疑问的,但斑鸠同时又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既然答应了小姑娘,就一定要帮她来救泡芙小姐。
所以怎么说呢,在生存心得和做人原则之间,斑鸠最终还是选择了做人原则,他也曾见过毫无底线、毫无原则的人,斑鸠不喜欢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变成他们那样的人。
人如果没有原则,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因此,斑鸠才会揣着自己的不情不愿,来跟这个小姑娘干一件违背了他生存心得的蠢事,在斑鸠看来,救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没人愿意在这种天气里外出行动,车队里大部分人都缩在帐篷中,几个倒霉蛋奉命在外面巡逻,尽管现在是上午,却由于黄沙漫天,必须要堤防那些躲在暗处,随时可能发动袭击的人形怪物。
鼻孔、嘴巴、耳朵,谁出来巡逻谁知道,那些沙子是无孔不钻、无缝不入,有个巡逻队员一个不小心,被狂风灌了一鼻孔的沙子,他赶忙腾出一只手,用力地擤了擤鼻子。
好家伙,他擤出来的哪里是鼻涕,根本就是一根黄色粉笔。
“哒哒哒。”
步枪快速点射的声音瞬间就被狂风卷上了天,再也无处可寻,仅剩下一个脑袋被打爆的无头腔子兀自喷着血,一秒钟都不到,那具尸体便被风吹倒,在地上滚了两滚。
不远处,小姑娘半跪在地上,手中突击步枪的枪口还有射击的余温,她给旁边的斑鸠打个手势,让他赶紧过去把那人的枪给摸过来。
斑鸠点点头,一声不发地向前摸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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