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在说:往后别说我们认识你。
“爷几个既然这么怜香惜玉的,倒不如放我们一马。呐,银子全都给你们。”叶梅将包袱丢在地上,那里面装着他们的全部家当。
“哟呵,怜香惜玉是要把香玉放在自己个儿跟前怜爱的。再说,你们的人又打伤了我,哪有放走的道理?”
叶梅回头和嫣儿、廖明哲小声说到一番——好汉不吃眼前亏,此刻就顺着他们吧。这些人虽然都以打劫为生,为人做事却透着三分可爱,只要时刻提防着,即便跟着他们上山去,也不会发生什么难以掌控的事情。
廖明哲虎着一双大眼,摇头道:“不行不行,劫匪本就不是什么善类,你们两个女孩子家家的,还是不去的好。”廖明哲还想挣扎一番,却不料刚说完话,那几位虎背熊腰的汉子过来,交手几下便绑了他。
叶梅摇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经这么一折腾天也黑了,姑苏城是进不去了,倒不如在这里先歇上一夜。”
一行人上了山。那山并不高,更不巍峨。
还未进门,为首的那个便扯着脖子大声喊道:“大哥,我们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了,难道每次空手而归都要我去接你们?”有些破败的屋子里传出一阵声响。接着探出半个头来,年纪轻轻形容俊朗,头上顶着一方深蓝色的布巾。乍一看去,文质彬彬的,简直就是一个俊俏秀才郎,哪里有半点劫匪的模样。
“往日呢,我们空手而归是见被劫者都是跟咱们一样的落魄之人,便不忍心下手。”劫匪也是个爱面子的,见大哥当众打他们的脸,赶紧出言找了些理由搪塞,“这次不同,这次人家姑娘自愿上山来给大哥做压寨夫人!”
大哥这才看见叶梅他们,赶紧闪身回屋去了。众人都不解何意,刚才说话的那位笑道:“我们当家的见来了外人,回屋打扮自己个儿去了。不瞒你们说,大哥也是个爱干净的斯文人,不信你们来瞧瞧。”说着拉了叶梅蹑手蹑脚探到窗下,透过窗户上的破洞向里面看去。
只见屋里的人一身深蓝色旧布衫,正爬在水缸前修饰容貌整理衣衫,叶梅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那人听见笑声,转身不好意思道:“姑娘见笑了,初次见面,在下形容憔悴衣衫褴褛,还请姑娘不要以貌取人。”
叶梅笑道:“大当家的戎马生涯,还这么在乎容貌衣着?”
“平时也不在乎,今日是见我们领来了女眷,所以才会这么精心收拾一番。”
“老二!你别在人家姑娘跟前损我,我……我即便不拾掇也比你们好看!”
那二哥靠在墙上,傻呵呵笑着点头,算是承认了大哥比其他几个都帅的事实。
山上好些日子没有这么大获全胜过了,自然是要摆了庆功宴好好犒劳一番兄弟们。但见他们有人盛酒,有人烤肉。酒是从山下农家百姓那里买来的香米酒,肉是山上林子里的野猪肉,不一会儿酒肉就摆满了粗木桌子。大家伙儿欢笑着挤在长条凳子上,捧着手里的肉大快朵颐起来。
叶梅几个肚子饿的咕咕叫,也学着他们的模样大口吃肉,唯独这酒是滴点不沾。
大哥连着三碗烈酒下肚,脸上渐渐泛起了红霞,话也多了起来。
原来他是姑苏城人氏,名叫吴胥,连年参加朝廷选拨人才的科举考试却未能得中一次,目前还只是个举人出身。三年前再一次落第之后,他落魄回乡途径此处,被山寨的这帮人劫持了。因当时的大当家(现在的老二)生平最为敬重读书人,便主动将山寨第一把交椅让给了落魄的吴胥,自己屈居山寨老二。
吴胥自诩是读书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干这见不得人的勾当,可后来渐渐发现山寨的人不仅仅打家劫舍,偶尔也会劫富济贫,加之多次落第没有颜面见江东父老,便半推半就的留在了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吴胥,并非纯粹的架空,此人原型乃古代先贤。
☆、41|4.29首发
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再陌路的过客只要三杯下肚,便不由自主的熟稔起来。
多次落第的失意举人,一朝被流放的落难女子,两人经历相似,自然就多了些惺惺相惜之情。
吴胥醉了,手里捧着酒碗,硬着舌头道:“枉入红尘若许年,无才可去补苍天!空有雄心壮志,却只能在这里颓废,实乃人生最大的憾事!”
失意之人最喜欢的就是跟有缘人絮叨过去。
“你知道吗?其实我并不是没有才华,只是……”吴胥说了好多话,文人总是自傲些的,旁边的人只当他是酒后发牢骚,唯有叶梅将这一切都记在了心里。
没有门路的举人进京赶考,即便一身才华,最幸运的也只能混个探花或者以下品衔,有些甚至名落孙山。春风得意看遍长安花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孩子。
大周选拔人才的渠道很多,春闱失意的还可以奔走于公卿门下,用自己最得意的文章去做仕途路上的敲门砖。但无论是向礼部投的公卷,还是给达官贵人投的行卷(此处的公卷和行卷都是指文章,因投递部门不一所以叫法也不一样),若是没有财帛相赠,必然是要石沉大海的。
久而久之,春风得意的永远都是官宦之家的公子哥们儿,而真正有才华的平头百姓却永无翻身之日。
吴胥的过往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扇在大周的脸上。
叶梅还记得某一个换好月圆的晚上,她拥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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