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她竟然要穿着这么一身乞丐都不会穿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房门去!
方明珠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情形――究竟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天大的玩笑呢?还是该把它称为一个噩梦!
但是方明珠没有想到的是,这身衣服真的不算是什么,更大的玩笑,或说更可怕的噩梦,正在门外等待着她――
2、丑女惊魂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女孩子最在乎的永远都是自己的容貌,方明珠也不例外。她现在很想看一看自己到底生成什么样子了――穿的差一点倒还可以补救,但千万不要生的太丑。
‘不过应该不会的。’
方明珠暗自想到,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可是有名的美人,也是上过杂志封面的人物(虽然上的是一家举世闻名的se情杂志的封面,而且为了这件事还差点气的妈妈吐了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想,全世界人都知道,长的丑的女孩子是根本不可能有机会去上那家著名se情杂志的封面的。)所以,方明珠对自己的容貌还是有信心的。
找不到镜子,不过院子有井,方明珠无师自通的拿起井边的木桶,提出一桶水来,当方明珠迫不及待的对着水面一照,就惊骇的张大了嘴巴,不过她没有出惊叫声来――不是因为不想叫,而是因为心中太惊恐了,已经叫不出来了!
水面上映出来的是一张陌生的脸:脸很瘦很尖,所以就显得有些过于的长了,因为脸长,鼻子和嘴巴的比列已经都严重失调了,看上去不是痨病鬼也是饿死鬼,一双眼睛是细长的,毫无神采,头乱蓬蓬的堆在头上,看起来至少有三个月没梳理过了。再往下看,细长的脖子,两边的锁骨明显的凸出了出来,一副非洲难民的架势。方明珠下意识的抬起了自己的双手看了看,瞬间,一阵更加的强烈的眩晕,就迎头砸了下来:
‘上帝,这是我的手吗?’
她的手是黑黄|色的,皮肤粗糙,手指看上去又粗又硬,没有一点儿弹性,几乎每一个指甲都是破损的。手掌中还有一道难看的疤痕!
望着自己的手,方明珠惨笑了一声,既然自己的手和胳膊都是这种难看的黑黄|色,那么自己脸上的皮肤恐怕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了。
方明珠无力的跌坐在了井边:
“上帝啊,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我究竟是什么人?我现在距离我要去征服的那个人,究竟还有多远的距离啊?”
方明珠呆呆的靠在井口的石台上,心中一片颓然,她也知道,上帝是不会突然跳出来,跟她聊聊天的。在她临回古代之前,钟大师就已经对她说的很清楚了,在她回到唐朝之后,没有人能够帮助她,她所能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突然,方明珠感到心头一震――难道上帝真的听到了她的祈祷?方明珠这一世的记忆,竟然开始源源不断的在她的脑海中奔涌开来……
在这一世,她也叫方明珠,不过这个明珠真的是比死鱼眼睛还不如。
她出生在长安城外的一个小村庄,自幼就父母双亡,被一个亲戚抚养长大,而那个亲戚简直就像是养一条小猫小狗似的养大了她,有剩饭就丢给她一口,没剩饭她就得乖乖的饿着。当时,这个亲戚养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稍大一些的时候,就可以卖给妓院了,还能挣些银子。
可是,当方明珠长到十二岁的时候,亲戚彻底绝望了,因为她长的实在是太丑了,高高瘦瘦的就像是一根高粱杆,而那张脸就更不用提了。尤其是现在是唐朝,整个天下都在以丰腴饱满为美,所以,这样的女孩子,就算白给妓院,妓院都不会要的。
当亲戚领着才十二岁的方明珠一连走了五六家妓院,都被拒绝了之后,她的愤怒也达到了顶峰,竟然就在大街上,狠狠的打了方明珠一顿。然后直接给她插上了个草标,就要当街卖掉。这时,碰巧一个妇人路过这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妇人用十五文钱买下了方明珠,而当时在长安,猪肉是五十文一斤!
这些事情生在四年前,现在的方明珠已经十六岁了。
买下方明珠的那个妇人,就是早上痛打她的那个女人。这个女人的丈夫姓陈,是一间小饰铺的老板。饰铺就在前院。
这间饰铺生意惨淡,就靠老板自己和一个蠢头蠢脑的学徒支撑着生意,靠打一些小件儿的银、铜饰勉强维持,(因为没人会来这种小铺子中打金饰)。
而方明珠则是这户人家中唯一的使唤丫头,因为是唯一的,所以她的日常工作包括了:做饭、洒扫、洗衣、收拾屋子、看孩子、倒夜壶……等等所有的活计。每天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深夜,四年了,天天如此。
除去干活之外,挨打,还是方明珠的家常便饭,因为陈家的主母已经习惯于把方明珠当成自己的出气筒了,有事没事,就暴打她一顿,借以泄心中的怒火。
这就是方明珠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过的生活。
等弄明白了这一切之后,方明珠彻底的傻了!因为,她大老远的回唐朝来,可不是来旅游观光、忆苦思甜、体验生活的!她来到这里是有任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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