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时定要着丝袜、觉得男士应主动向心仪的女子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然后静候芳音才合乎礼节、也不喜欢新派小说总觉得老文字和老文人写出来的东西才是好的,又比如她也主张三次约会再做爱。
“所以我很快便急急地奔向第三次见他。”
这个故事讲到这里结束是最完满不过的了,该说的都已经说到了。她跟我讲述的、我却没有提到的细节比如另一个美丽的女人,却好像又是另一个故事了,她与我都不太在乎,而她与他是怎样的收梢好像也没有什么紧要。她开心,在欢笑,便是好的。
只是我想张小姐始终是要离开香港的,我在这里又要失去一个朋友了。只因这块土地美则美矣,于她却有些太过后现代了。就像冯唐说的那样,“直指本能和人心”,所有人的目的简洁明了:“衣食住行,吃喝嫖赌”。她是个脚不沾地的人,也乐得如此。她笑言自己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嫖嫖自己喜欢的男人”,但在这里怕是找不到一个能让她坐在自行车上笑的人了,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她要离开。
但那都是未来的事情了,一切皆没有定数。而眼下她就坐在我身边,嘱托我加上一句话,那么我便索性躲懒,用这句话为这篇小文作结。
若是有人去往阿姆斯特丹,请记得告诉我。或许有些琐碎之物可烦你带给张小姐那在远方的情人和他旁的女人,只因他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裙摆飞扬的感觉”。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1.
那是一个秋日,老张正在去机场的路上。
通往首都机场的高速向来没个畅通的时候,车子走走停停,坎坎坷坷。坐在驾驶位的院里的年轻医生一叠声地道歉,说没想到这个钟点还堵成这样,莫不要误了主任接人才好。他倒是不急的,他鲜少有机会接她,每次去时无论如何打好提前量也总会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后来索性也再不急了,反正左右都是要让她等的,她也不介意,她总等着他。这可绝不是她平时中意的那种绅士派头,不过他从来是个粗人,她是知道的。
轿车慢吞吞的速度让老张心烦,他只想睡觉。可车开得慢时,膛子里憋屈,又是睡不着的。于是他想抽烟,可在车里抽烟终究不太好。作为一个医生,他算烟量大的,为此妻没少骂他。可她总会视而不见,就像他对她行李箱里露出的雪茄未从置喙一般。为了他的健康,妻会训他,让他“不吃不喝”;她却会温言软语地劝他,让他“吃好喝好”,别竟捡便宜货。他是个头脑简单的男人,不知道这两种爱哪个更真挚些,是源于爱情的亲情还是源于亲情的爱情。不过他记得,他与她,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 却有如出一辙的粗犷而敏感的内心,不羁又放荡的灵魂。他们都是那样热爱快乐、用尽气力追求快乐,但又耽溺于永恒的孤独与痛苦。这与抽烟这件小事是没有关系的。
这个女人是他生命中的光火。她是那样美,虽然他宁愿她丑一点,不那么耀眼,可以让他永远护于翼下。但每当他抚过日渐稀疏的头发时都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老了。他一直是医院里顶出名的美男子,哪怕到了约摸五年前,他看上去还像个三十多岁的壮年男人,可这几年里,生命力的折线仿佛撞到一个拐点,斜率的净值陡增,变了太多。他的抬头纹加深了,腹间的余肉也多了些,虽然因他身量很高,并不太显,但体积终归是见长的。可她每次都会亲亲他的太阳穴然后说,“总还算风韵犹存。”那双唇的形状是那么凛冽,似极了他的,可又比他的丰满性感得多。老张心里知道,她这么说是因为她爱他,爱得要命,他亦是如此。
说来也好笑,他们明明不是彼此喜欢的类型。就像很多个头高的男人那样,老张偏好娇小的女人,就像妻一样,最好再柔顺些。可她那么高挑,那么明艳,根本是深蓝的冰焰与临渊的玫瑰。而她也总是说,将来一定不会找个像他的情人。她喜欢知礼守节,成熟儒雅的君子,像他那样不读书不看报又不善言辞的浑人她可受不了。但他们之间的爱是那么莫名,又那么热烈。当最本能的爱以其最原始的力量冲将出来,竟深沉得让人害怕。
他,这匹行走于世间时冷傲又躁动的孤狼,在她面前是最卑贱的奴隶,低到了尘埃里去。而她,他世界的女王,执着他双手呈上的鞭,却只会用来抽打他的敌人。他们在初见时便臣服于彼此,然后时间一晃便是二十余年。
他爱这个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忠于自己的妻,虽然他并不爱她。
与妻的相识说来算是浪漫的,旁人都道是段金风玉露一相逢的医患姻缘。可他自己清楚,这纯粹是个误会。那是八十年代初的事情了,作记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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