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也没觉得面子上不好看,也许心里根本就没有那种意识。以前和沈莫汝经常来这种小店,沈莫汝也很喜欢这样的小吃之类的。她觉得沈莫汝喜欢的,别人也未必讨厌。
“总监,这里的饭菜价位合适,还非常好吃。这是我新发现的小吃店,虽然不知道总监的口味,不过这里确实不错。”
范小绵喝了一口捧在手里的橙子汁,上次为了探路,特意来过这家店。她知晓这里饭菜确实不错,最主要是价位特别合适。对于像她这样的几乎是月光族的人,这样的店无疑是最好的用餐场所。
“是吗?若是不错可以经常来。”
只是表面的客气,对于这种小店,她真的不喜。第一环境不是特别好,第二人多很杂,有些乱糟糟的。第三就是这里没有大餐厅里的安静祥和气息。
过惯了大小姐的生活,怎会轻易看上这种地方。从小都是被人伺候,虽然后来自己努力得到现在的成绩。可那种从小的生活习惯怎会轻易改变。
范小绵不一样,范小绵从小都是一个人生活的多。父母很多时候都是在外生活,爷爷奶奶也只是把她养到十四五岁,也去享受大好人生去了。外公外婆都在国外生活,很少回国内。也曾多次建议范小绵去国外生活,可她死活就不去国外,非要一个人待在国内。也许一个人的生活,让她早早的接触社会。
父母每个月会给一大笔钱,本来想找个照顾她的保姆。范小绵不喜欢陌生人出现自己家里,也就拒绝了。□□里有着大笔大笔的钱,可范小绵都是计划着花。从小就学习绘画和摄影,高中的时候她的画受到很多大家的赏识,参加比赛,竟然一举夺冠。那个时候,她的名气很高,最后却考了博大的摄影系。
一个人生活,范小绵从来不乱花钱。也不攀比那些富二代们。因为她知晓父母的财富并不代表是自己的。所以大学她就一个人开始自己的兼职生活。还好学习成绩极好,找兼职很容易。奖学金和兼职得来的钱,足以养活沈莫汝两个人。
范小绵也是眼尖的人,她能看出似乎并不喜欢这里。忽然想到两个的身份,心里有些尴尬。她怎么总是拿着别人来比较魔女,沈莫汝和自己生活久了,习惯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不排斥。可这位总监,人家是鼎鼎有名的摄影师,听说还是大家族出来的大小姐。怎会轻易看上这种小的店面。
“下次有机会我再请总监去月光馆,听说那里的料理美味很多。”
挑眼看了范小绵一眼,看到她的表情有些尴尬,心里暗自腹诽,自己表现的有那么明显吗?这里真的不符合自己对食物专享的口味。这个人似乎观察能力很强。月光馆,s市最知名的一家美食餐厅。那里一般都是富人去的地方,沈莫汝重视的人,应该是去过的。可是从她的话里知晓,她并没有去过。她这话是不是还有别的含义?
“那里的饭菜还可以吧。”
月光馆的饭菜确实好吃,不想让范小绵为难,只能说些客气的话。一个和沈莫汝关系匪浅的女人,她应该去过很多的地方,只是现在看来似乎有些不对劲。她和沈莫汝似乎不在一个阶层。
看着饭菜端了上来,范小绵此刻才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并不是自己和魔女那样简单。
“总监,尝尝这里的饭菜看看口味如何?平日里您应酬多,很少来这种地方用餐,今日先尝尝这种小吃店的饭餐,看口味是否可口?”
范小绵帮着弄好碗筷,原本只是简单的用餐,可看到那些简单的平常老百姓的东西,与这位千金小姐相比,似乎不怎么符合身份。
“好。”
脸上始终如一都是一张冷到骨子里的冰脸,即使说话的声音也会带着一些寒意。范小绵习惯了沈莫汝的冰脸,对于到没有如此的畏惧。
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勺盖饭,放进嘴里,咀嚼两下,觉得口味还真的不错。米饭细腻圆润,不粘也不是特别腻,虽比不上月光馆的那些美味佳肴,却也算是朴素中带着一种农家乐的味道。
“挺好吃的。”
嚼完有些赞叹的对着范小绵说话。第一次吃,却有些喜欢这样的味道。
“喜欢就好。”
“你平时很喜欢来这种店吗?”
很少去那种豪华餐厅,应该是非常流连于这种既便宜又实惠的小店一直认为像沈莫汝那样高傲的女人,不会和这种看似身份一般的人打交道,看来自己一直低估了她。
“嗯,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带着小莫来。我做饭不好吃,只能带她来这种地方。她开始很挑剔,后来我们来习惯了,她也爱上了。”
说起第一次带着沈莫汝去学校附近的小吃街,那个时候真的是自己在伺候娇贵的大小姐。还好因为饭菜可口,没有被毒舌。
听到范小绵说小莫不经意抬脸看了范小绵一眼。如此亲昵的称呼,果真不简单。看来两个人认识很久了。
“你和沈莫汝认识很久了吗?”
“小莫啊,我们认识十二年了。当时她寄宿在我们家,我们在一起生活四年。她虽然看起来脾气很坏,却是个很好的人。”
范小绵也能猜测,她们这些上流社会的人,偶尔会有交集也属正常。上流社会的圈子就那么大,不像老百姓,即使住的很近也未必认识。这就是有钱人的效应。
寄宿?沈莫汝能寄宿的家庭真的是普通的家庭?可看范小绵的穿着,完全不是上流社会的人。不过长
喜欢妈咪恋爱中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