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律正装笔挺的精英办公室,这倒是像极了完全闲散的注资合伙人。
斯爽说:“老孟在教小豫儿做作业。”
斯成冲着孟宏辉,下巴微微抬了一下,示意孟宏辉移位。
孟宏辉站起来,将椅子推到他面前,对斯爽暧昧地眨了眨眼:“唉,大家都闪开,斯大律师亲自捉刀。”
斯爽说:“小豫儿你确定要他教?以前钟楚益刚刚来,第一次写诉状,被他骂到哭。”
钟楚益在办公室里对着手提电脑打字,远远地传出抗议之声:“喂!”
斯成平和地说:“注意你的逻辑和措辞。”
斯爽笑嘻嘻地说:“哦,不是骂,是先面无表情地翻了几页,然后和他说了几句话。”
钟楚益在那端,手上的活儿没停,却开始唱小曲儿:“往事不要再提……”
孟宏辉挥挥手,于是大家各自散开,斯成拉开椅子,坐在了我的旁边。
麦绮走了过来:“你的咖啡。”
斯成伸手取过,头也没抬,自然一句:“谢谢。”
麦绮立在他的身旁,盘桓不去,目光幽幽的。
倒是我看了她一眼。
斯成已经开始提笔在卷子上划重点。
他的声音,在谈论正事的时候,冷静、缜密、坚硬,仿佛某种远古兵器,透着一股冰凉的幽寒:“法学院第一年,除去基础的科目,你们会开始接触到大量的案子,你和你的同学们要开始学会忽视其中令人心酸、愤怒、同情引起情感起伏的部分,要学会冷静的解读它,寻找相关事实,并开始对人类冲突悲欢离合的故事保持一定冷静的距离。”
斯成侧过脸“我说的你明白?”
我点点头。
这么近看他的脸,白皙脸庞,挺直鼻梁,侧脸的线条非常瘦削,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美色。
斯成说:“对于受过法律培训的大脑而言,本案例的核心所在是法律权威们如何抵达最终决定的繁复层次。举例而言,在这个案例中,看上去似乎文本由上诉法院撰写而成十分重要,不是由监督审讯的。”
“比如,法典——”
我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斯成答:“嗯。”
斯成飞快地在我的试卷上做记号,写下一串流利的英文。
“小豫儿?小豫儿?”
我愣住:“啊——”
我早走了神,他的手指太好看。
于是赶紧速速收回神智,我开始痛苦而飞快地记着笔记,大脑简直是光速运转了,才勉强跟上斯成明显放慢的速度。
趁着我在写字,斯成起身,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将两份刊物递给了我,我展开,一份是《经济观察报》,还有一份是英文的《the es》。
“比起阅读法律周刊,定期阅读两至三份主流经济杂志和报纸更有用,”斯成说:“你以后做民商法学,提早感受一下商业社会,对了,还有《fime》,这些我让钟楚益给你都定一份,你带去学校做re。”
我眼瞪瞪地望着他。
斯成抬眸,嗓音低沉平静:“有问题?”
我立刻敬礼,响亮地答:“没有。”
斯爽在一旁用平板玩游戏,闻言幸灾乐祸哈哈地笑:“小豫儿,落我大哥手里,你惨了。”
☆、第14章 十四
大学的第二年很快过去。
时光飞逝如箭,一切都很平静。
教授们乐此不疲地用各种各样的案子来折磨我们,他们一遍一遍地要求我们像验尸官一样把案例翻来覆去细细解剖,一遍一遍地要求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阅读案例中最奇怪的方面,然后就是阅读报告,小组辩论,阅读报告,小组辩论。
我终于把三大本读透了一遍。
re的作业每天五十页。
坊间谣传老爷子要钦点斯成接任银山运营总裁。
期末,周阆为笑着将奖学金的证书颁给我。
我同他握手,他竟然认得我,微笑着说:“好好努力,我从硕导开始带你。”
我兴奋得几乎一夜没睡着,周阆为近十年已经不再带研究生。
我在大三开始的这一年,偶尔孟宏辉和钟楚益开庭,也会带我一起去。
斯成工作忙,玩乐也忙,几乎不来律所。
秋天开学后,斯定中仍然留在家里,他教我开车。
我前一天做小组报告到深夜,在周六的早晨睡到十点,斯定中在我门外猛按喇叭。
我匆匆洗漱套了件衣服跑出来,拉开车门坐上去,斯定中看了一眼我:“葭豫,不用这么拼命吧。黑眼圈都出来了。”
“真的?”
我掰下车前的镜子端详。
唉,真的,难怪全校人都说,法医两系无美女。
斯定中揉了揉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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