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热血神州》卷一《迷失大陆》第三章与狼共舞)
三日后,黄昏,苍狼平原。
我匍伏在茅草丛中,微抬起头,贪婪地注视着前方。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前方不远处,正有一群羚羊在悠闲地吃草,落日的余辉温柔地洒在绿野上,涂抹出一片金黄,乱风吹拂着草儿摇摆,掀起了阵阵波浪般的滚动。
我蹑手蹑脚地爬行向前,高长的茅草遮住了我整个身子,风滚着草浪盖过了行进时所发出的一切声响,我爬爬停停,小心翼翼,极其缓慢地向目标接近,圆睁的黑眼始终紧盯着前方,凶芒渐闪。
这是我的第一次狩猎,自从三天前随狼群来到它们的“老巢”──苍狼平原之后,我就发誓一定要成为猎手,我再也不愿做猎物,指导我的,就是这些苍狼,特别是现在正躲在我身后某处冷眼旁观的小白,也就是当初我救起的那只白狼,它仅用了两天的时间就完全康复过来,让我咋舌不已。
羚羊正吃得津津有味,根本就没发现异常,我在悄悄接近......
前面的一两只羚羊忽然停止了吃草,抬头竖耳,小眼警觉地审视着前方,似是感应到了异常。乱风呼啸,草浪滚滚,我又停了下来,潜伏着,深怕打草惊羊。
风急了,浪大了,羚羊继续低头啃草。
我加速匍伏向前,在狂风大浪中一跃而起,飞扑向羊群。也许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初见我这样一只体形怪异、声势凶猛的野兽,所有的羚羊在霎那间全都掉头四处逃窜。
追逐,是狩猎的必然过程,是猎手与猎物玩的生死游戏,从来我就是被追逐的目标,现在风水轮转,终于变被动为主动,成为游戏的主角。
可是我的目标到底是哪一个呢?当我扑入羊群,面对着众多的羚羊,一时不知如何选择,只觉得这个也行,那个也不错,一阵狂扑乱赶之后,跑了这个,丢了那个,时机稍纵即逝。
惊慌过后的羚羊群打量着我这个蹩脚到极点的“猎手”,好奇大过恐惧,几只身强力壮的愤怒公羊开始从周围向我逼来,红眼怒瞪,尖锐羊角斜翘向前,杀气腾空而出,交汇点便是位于正中的我!
嘿嘿!现在到底谁是猎物,谁才是真正的猎手,已分不清了。
情形急转直下。
“咩!...”
“哼、哼”打了几个喷嚏之后,三只羚羊撒开四蹄向我猛冲过来,一时间,眼前全是晃动着的乌黑尖角,越来越大......
“嘎!”
就在相撞前的那一霎那,我轻巧地腾空跃起,转身险险避过冲击,并且在落下时,猛力打出一拳,重重地击在一只羚羊屁股上,顿时击翻了对角纠缠在一起的三只中的两只,另一只获得自由的羚羊低头翘起羊角,用力向我顶来,我眼明手快,一把抓住急顶而至的尖角,拗过角劲,大喝一声,把这只羚羊凌空提起,抡砸向已起身向我冲来的那一只,同时一脚踢向身旁正待立起的另一只羚羊。
“咩!”...“嘣!”
手上的羚羊被尖锐利角刺入腹中,惨叫哀号;地上的两只,一只被我以羚羊砸翻,另一只被一脚踢中肚子,闷喝着咕噜噜地滚出去好远。
“妈的!老子不发威,你们还以为我好欺负!真是反了,有你们这么嚣张的猎物么?”
正待一鼓作气,趁势追击,突然一股大力从后冲撞到我右腿,一个踉跄,差点将我掀翻,急忙转身,原来还有第四只羚羊!
眼前白影忽闪,小白扑到,一口咬断了这只羚羊的喉咙,还没等我看清楚时,它又扑倒了另一只,速如闪电,又快又准,这才是真正的猎手!跟它相比,我相差的何止是几个档次级别啊!
羊群四散奔逃,包括被我抡翻的那只,全都在片刻间逃得远远地,自从小白出现后,它们就像遇上了凶神恶煞般,撒腿就跑,再不管同伴的死活。
我喘着粗气,查看那被顶撞到的后腿肚。还好,虽然感觉有点痛,但好像并没有受伤,尖锐羊角的猛力冲击竟没能戳出一两个大洞来,看来我这身兽皮可真够厚的呀!
稍微安下心后,我站直身子,走到那只被戳成重伤的羚羊面前,它还没死,继续哀号着躺在血泊中挣扎。
“妈的!我叫你顶!我叫你顶!叫你顶!......”
上前就是一顿乱脚猛踢,没几下就踢得它死翘翘了,终于解气的我坐倒在草地上,气喘嘘嘘。
“嗷噢!”小白低嚎一声,不知是鼓励还是嘲笑,凑到我跟前舔我的身子。
“这小东西,出现得这么晚,准也没安什么好心......”我在心里暗骂道。
三只羚羊被小白随后召来的几只“哨狼”拖回了狼巢。
我的首次出猎可谓硕果累累,虽然捕猎的方式很特别,但也可算是大获全胜、满载而归了。它意味着我已成功地从单纯的猎物转为猎手,这是我兽路历程上的一个转折点。
红日徐徐落下,天色逐渐昏暗,真正猎手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苍狼平原位于高山之巅,顶天而立,地势极其平坦,除一处小道通往山下峡谷外,其余各处均为临空的悬崖,能在大山顶形成这么一块小平原,可见天地造物之神奇。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天堂里,却生长着种类繁多的动植物,其中就包括两千多匹苍狼。可是,随着岁月的变迁,猎物越来越少,尽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苍狼的数目也在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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