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内地电视台的合作,使勤+缘公司,渐渐发展成电视节目制作服务商。她的主要业务包括电视节目制作、市场推广和公共关系服务。由于正赶上内地电视台制播分离的市场化潮流,梁作家的公司,得以有机会参与广告和节目,在国内外播出特许权的买卖。
勤+缘拥有梁凤姨100部小说作品的改编权,以及内地上百家电视台的资源。2003年的净利润及营业额,分别为3600万港元及5600万港元。
实际上,梁凤姨的公司在内地扮演的角色是项目经理。她向电视台提供电视剧的剧本,却不收钱,她赚钱的方式是,帮助电视台寻找投资者和赞助商———勤+缘的赞助商包括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
梁凤姨作为一个商人作家,她以一部电视剧的构思、制作、发行以及上映,来换取各大电视台的广告时段,然后再把广告时段,卖给广告商。
她的这道眼光确实犀利无比。据统计,中国大陆地区,2003年的电视广告开支,高达1700亿元人民币,其中的48%,都来自于电视剧的贴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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