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走女主的男人。
所以她绞尽脑汁,想了许多,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原文中也曾一笔带过了孙亭煜回家探亲这事,好像是他一个非常亲近的长辈生病了。听说蛇胆泡酒喝,对他那长辈的病有帮助,孙亭煜回到荷花村后,冬天不上工的日子就去山上掏蛇洞。
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掏到了三条毒蛇的窝,惊醒了其中一条毒蛇,那蛇咬了孙亭煜一口。孙亭煜中了毒,是上山捡柴的女主救了他,这是两人相识的开端。
看书的沈红英觉得这剧情俗透了,但轮到她走剧情时,她却觉得这剧情棒得不能再棒。周建英平时再小恩小惠拉拢男主,又哪里比得上女主一出手就是救命之恩。
不过书中没写这件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只说了是这个冬季。好在沈红英她爸是村长,村里每天哪些人上工,哪些人不上工,她都能很轻松地知道。
孙亭煜家现在正是困难的时候,为了多挣点口粮,只要村里有安排,他每天都会出工,从不落下。所以他只有在村里没活,大家都休息的时候才去捉蛇。
左等右等,盯了小半个月,沈红英终于等到了村里集体放假,不上工的日子。
一大早,她就把自己箱子里的衣服全翻了出来,一件一件地找。
她的衣服算比较多的,可这个时代比较流行灰扑扑的颜色,并不鲜艳,找了好久,沈红英才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半新棉袄。这是去年做的,过年的时候穿了几次,平时都舍不得穿。
红色非常衬姜瑜的肤色,她穿上一定很漂亮。
沈红英抱着衣服去了周家。
上门是客,更何况她还是村长的闺女,冯三娘赶紧把她拉到了姜瑜的房门外,高声喊道:“小瑜,红英来找你玩。”
“嗯,进来吧。”一起从公社回村同路了近一个月,姜瑜跟沈红英也算比较熟了,她把沈红英拉进了屋,指着床说,“没地方,你就坐那儿吧。”
沈红英看了看这间逼仄还堆积着柴的小房间,第一直觉是替女主觉得委屈。果然,书里写得没错,女主一开始就是个小可怜。不过呆了几分钟,她就发现了这个房间的与众不同,这个房子小归小,但不知怎的,待在里面却一点都不冷,而且空气中还荡漾着一股幽香。她找了好几秒才发现,幽香是从床头边上那只玻璃瓶子中插着的那支腊梅中发出来的。这支腊梅离了枝,花朵竟开得异常的大,那花瓣足足有指甲那么大片,像是变异了一般。
女主就是女主,果然不同凡响。沈红英虽然觉得稀奇,但也没多想,她完全不知道,这支腊梅维持着这个姿势,已经怒放了大半个月。
她兴冲冲地抱着自己的红棉袄走过去塞到姜瑜的手里:“你穿穿试试!”
姜瑜看着手里七成新的棉袄,还给了她:“不用了,这衣服还很新,你留着自己穿吧。”
沈红英找了个借口:“这是我去年的,今年穿不下了,给你穿正合适。”
姜瑜很无语,她这几个月因为吃好喝好养好,身体已经拔高了好大一截,勉强能跟小一岁的沈红英持平了。沈红英穿不下,她就能穿得下?这姑娘睁眼说瞎话啊。
拗不过沈红英,姜瑜把这身红棉袄换上。
换好衣服沈红英又主动要给姜瑜梳头发,剪刘海,势必要把她彻底改造一番,让她在男主面前惊艳地亮相。
姜瑜这时候也回过味来了,沈红英这么费尽心思地打扮自己,应该另有目的,她倒要看看这个看起来纯良的小姑娘究竟想干什么。因而也没抗拒,任凭沈红英折腾。
因为物质贫乏,沈红英手里的东西也不多,她最后只是把姜瑜两边的头发各编了一条辫子,扎在后面,其余的头发都柔顺地披在肩头,额前还弄出了一层浅浅的弯弯的刘海,看起来娇俏可爱。
姜瑜摸了一下,很久没把头发放下来了,她到这个世界,已经习惯了入乡随俗,把头发都编成一条辫子,这样方便干活。
见姜瑜摸着头发,生怕她又要扎辫子,沈红英忙说:“今天冷,披着头发暖和。这是我在学校里跟公社的一个女生学的,姜瑜姐,好看吧?”
姜瑜颔首:“好看。”确实比编一条辫子好看多了。
可惜没镜子,不能让姜瑜姐看看她有多漂亮。沈红英对自己的杰作还是很满意的,当然她也承认,这是姜瑜底子好。这才捂了半个冬天,她的皮肤就白得像雪了,真是天生丽质,难怪男主对她一见倾心呢!
沈红英觉得,看着这么漂亮的小姐姐,她自己都要弯了。
收拾好,该去山上找男主了,沈红英拉着姜瑜说:“我在家拿了几个红薯,咱们去山上烤红薯吃。”
烤红薯又能取暖又有香甜的红薯吃,这是一项深受农村小孩喜欢的活动。姜瑜并不陌生,有时候上山烤兔子时,王晓也会不知从哪里变出两只红薯,塞到火堆下,啃完了烤肉,正好吃颗热乎乎的烤红薯,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也好,整天窝在屋子里都快发霉了,去山上转转也好,看能不能找点肉吃,改善改善生
喜欢我在七零搞玄学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