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感觉到甜。
炸酱面做完之后莫炀第一时间就端过来放在桌上招呼林馥馥过来品尝。
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莫炀和林馥馥面对面坐着吃着最简单家常的面条,心里竟然有种家的温暖。
其实自从莫炀上了小学之后,他的课余生活就不太多了。莫炀的妈妈于芳芳是个非常要强的现代女性,但是为了莫炀,她愿意放弃工作专心在家培养这个儿子。
当年于芳芳和莫易云是同一所高等院校毕业,两人毕业之后又进入同一家上市公司,相知相爱并且结婚生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于芳芳在职场上的能力是要比莫易云要强很多的。但是因为怀孕生子,于芳芳失去了在职场上的很多机会,这个机会里包括升职成为部门经理。
整个社会对于女性的包容总是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多,不论是二十多年前还是二十多年后。二十多年前的于芳芳在职场上面临过的问题,也正是当代女性所要面临的。
当年于芳芳产假结束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时,才发现早已经有人顶替了她的位置。即便她当时的能力的确有目共睹,但公司里并不缺她这么一个女人。年轻者后来居上,同龄者相互排挤,于是于芳芳愤恨离职。
离职之后的于芳芳专心在家带孩子,她相信自己能够将莫炀培养成一个出色的孩子。于是那么多年,莫炀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填补了于芳芳在职场上空虚的心态。
几乎是从莫炀婴幼儿时代就被莫母严格规划,何时学习走路,何时学习自己吃饭。
从小别的小朋友在玩玩具,莫炀则在背诵唐诗三百首。别的小朋友在玩捉迷藏,莫炀则要学习绘画。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莫炀已经开始学习钢琴,他曾经哭着反抗,但被莫母关在家门口一天一夜。
于芳芳对莫炀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其实当时的莫炀并不是十分懂这两句话深刻的含义,但他知道,如果他不按照妈妈规划的来做,那么他就会饿肚子,就会被遗弃在门外。
外人看似是个天才的莫炀,他所付出的努力远比别人想象的要多的多。
从学生时代起,莫炀从未睡过一天懒觉。
乃至现在在娱乐圈,他也从未有过喘息的机会。
但没有人听过莫炀抱怨,他也从不埋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似乎他天生就该为此而活。
直到,莫炀在那个秋天里遇到了林馥馥。
林馥馥的生活远比莫炀简单的多,她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所以对子女的要求便是健康长大就好。林馥馥总是喜欢在早餐店里发呆,她好像怎么都睡不够的样子。
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林馥馥,却让莫炀渐渐地挪不开不光。
莫炀也以为他们两个人会在不同的轨道里前行,可不知不觉,他总是会下意识地在意这个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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