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天才,过目不忘各种光环都加在头上,再加上一张比明星还帅的脸,足以使得天下的小姑娘都拜倒在西装裤下。
毕竟喜欢一个优秀的人是一件美好的事。
而不用说,女主当然就是其中的特例,这不是指她不喜欢闫正北,相反,她少女第一次心动就给了闫正北。
文中闫正北的男主光环可谓是照耀四方、闪瞎人眼,二十岁就掌握了整个家族集团,成功上位成为霸道总裁中的一员。
但是!
叶筝想想自己在人物关系图中的中心地位,再次叹了口气,作为一个早死的白月光,都没有出现在正式剧情里,为何偏偏要有贯穿全文的姓名啊!
但是闫正北这时候已经黑化了,如此奋发努力,都是因为白月光多年前的死激发了他的洪荒之力,成功推动了剧情,成就了他。
叶筝还记得自己当初疯狂吐槽,霸道总裁见多了,就没见过开篇就黑化的,对女主竟然不是该死的女人竟然如此甜美,而是该死的女人你怎么还没死!就这样女主也看得上?
从闫正北的回忆里可知,他的身世极其狗血悲惨,童年跟着母亲和继父,每天过着被打骂的生活,唯一的温暖就是邻居的小姑娘叶筝,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会偷偷给他吃的喝的,给他擦药,看见他受伤会哭。
闫正北很长一段时间的生命里,只有这个女孩为了他掉眼泪,心疼他呵护他帮助他,成为他的白月光并不难理解。
想想自己这些年来对闫正北的各种关心和所作所为,叶筝再次哀叹,就算一开始知道他是闫正北,她也不可能真的看着他每次被打无动于衷啊,毕竟那时候他才多大,一个孩子在面前被这么对待,她能帮忙的时候却冷眼旁观,她真的做不到啊。
然后就是叶筝的母亲叶明月,这个女人算是唯一给了他母亲般感觉的人,当然,在叶筝看来,更多是因为叶明月对叶筝的慈母心肠,让闫正北这个从没有拥有过的人羡慕了,而叶筝死后就是他在赡养伤心欲绝的叶明月。
后来闫正北被接回了闫家,叶筝短暂的跟他分离了,两人说好的写信当然也没有成功。
如果就此各自再无交集,想来对谁都好,可惜并不是。
闫正北的亲生父亲成天花天酒地日夜颠倒,就这么猝死了!当时看到这的时候叶筝就翻了个白眼,难得看到小说里的有钱人有这么清新脱俗的死法。
而这位渣爸跟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当时才八岁,身患白血病。
渣爸一听要给儿子捐献骨髓打死都不愿意,更不要说他天天花天酒地根本没达到捐献条件。
自然,前期小白菜的男主之所以被接回去,就是为了这位闫家真正的继承人,成为他的备用骨髓库。
小说里的发展,当然是男主就那么恰好的跟这个异母弟弟配上了。
他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连父亲的妻子都对他和颜悦色,特别是他的伙食,可谓是营养精致至极。
男主当然不会轻易被迷惑,他很快偷听到了真相,并且开始跟弟弟接触,学习极好的他借着给弟弟补习的理由培养感情,闫家人当然乐见其成,他也由此接近了十分疼爱闫家小少爷的闫老爷子。
渐渐地,闫老爷子发现了闫正北惊人的商业天赋,男主的光环开始一点点被激发崛起。
话说回来,到头来,闫家真正让闫正北有一点温暖的,却是闫平安这个八岁的孩子,一年后他病危,拒绝了哥哥的捐赠,祈求爷爷跟妈妈好好对待哥哥,拜托闫正北好好照顾爷爷跟妈妈。虽然闫正北心软真心实意想要捐赠,可惜晚了,闫平安的身体根本没办法接受手术。
闫平安死后,闫正北成了闫家唯一的继承人,闫平安的母亲失去儿子心如死灰,出国就再也没有回来。
闫老爷子也一夕之间仿佛老了很多,但从此将所有心力放在了闫正北身上。
在闫正北十六岁那年,他凭着自己的本事考进了有名的重点高中,燕南中学。
而原本的叶筝并没有在小学跳级,反而在初中时跳级考进燕南,就这么跟闫正北猝不及防的重逢了。
原剧情里,两人当然都很高兴,而叶筝那时认识了一个同班女孩,家里很有钱,但是学习很差的孟云云,也就是女主。
为了赚钱给妈妈分担压力,叶筝答应了给孟云云补课,两人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高中时的孟云云虽然家里有钱,但是有一点微胖,人也傻白甜的很,身边的朋友全都是为了好处跟她玩,时常被暗暗的欺负。
叶筝的存在让她很羡慕,虽然叶筝穷,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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