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怎的,事业发展得越是红火的时候,越是专注于发展、赚钱,越是无暇考虑婚姻问题。有时,禁不住朋友的劝,也去相过几次亲,可是,将那些人同江涛一比,总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同居一段时间以后,还是打了退堂鼓。
就这样,又过了近四年的独身生活。
有一天,金依曼同闺蜜,被她们一句话牵动了心事。闺蜜说,今天是2月14日,你白sè_qíng人节啊!同你的情人互相表示一下嘛!可是,情人在哪里呢,会是谁呢?
以后,每次见面,姐妹们总是例行公事地问她:“都这么多年了,怎么还不结婚呢?”
金依曼也是同样回应:“没有恰当的人选,同谁结婚呀!”
一个姐妹说:“天下的好男人都死光了吗?”
另一个说:“你总是拿江涛作标准去衡量男人,哪里能找到一模一样的!”
金依曼固执地说:“找不到,就不找,这是我的命。”
一个姐妹说:“我看啊,你也不要苦了自己,找个情人吧,到内地去找,分手也容易。”
禁不住她们的劝,金依曼就说:“好,我努力,一定找一个!”
一个姐妹说:“你呆沙城的日子多,要不,干脆到那里包养一个帅哥得了!”
在姐妹们的怂恿下,金依曼在沙城广泛出击,俘获了一些男人,可没有一个对她的口味。他想,要包养嘛,就找个肖逸那样的,可是茫茫人海中,到哪里去找呢?
在同众多男人的游戏中,金依曼获得了暂时的生理满足,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时常会产生莫名的孤独。每当看见别人出双入对,就有被人遗忘的失落。夜阑人静之时,一觉醒来,发泄以后的疲倦和空虚齐齐袭来,潮水般越涨越高。那些招之即来的人毕竟是别人的男人啊,他们都带有不良目的,只是一个躯壳在她身上抖动,灵魂从来没有在她这里安家,到底是谁利用和占有了谁,只有天知道。
在金依曼心里,最可恨的是阿明,那个自私贪婪的家伙,做了相好以后,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老是要这要那,永远没有满足的一天。
阿明老婆也是认钱不认命的东西!可能是嫌给他们的钱太少,那天,同阿明幽会的时候,一个凶神恶煞的女人闯进来,在房间里到处打量,双眼锁定金依曼以后,指着她的鼻子骂:“原来你就是那个坏女人呀,搞别人的老公,不要脸!”
金依曼吃惊地望着她:“你是谁?”
“装什么呀,我是他老婆!你不知道他有老婆吗?有本事去勾引童男呀!”
“我不认识你。”金依曼撇过脸不理她。
“我可认得你这个!”阿明老婆声音更大了。
阿明赶过来给金依曼解围:“老婆,这事同她没有关系,都是我的错。”
“嗬,充英雄了!”阿明老婆圆瞪双眼,一发飙,朝他小腿上猛踢一脚,“伺候她,一个大男人卖身,我呸!”
她疯狂地辱骂着,话语不堪入耳。阿明忍着痛凑过去还想解释什么,“啪!”一记响亮的耳光在他那张还算英俊的脸上炸响了,他狼狈地捂着脸直直地站着。
金依曼看不下去了:“世上哪有老婆这样打骂丈夫的,真是母夜叉!”
阿明老婆双手叉着腰瞪着她:“母夜叉怎么了?又不做不要脸的事!”
金依曼反击说:“你这么闹,不是丢人现眼吗?”
阿明老婆气不打一处来:“小,到底谁丢人啊?真是反了你!我管自己的男人,又没有偷汉,你管得着吗?”
阿明老婆头一歪,凶吧吧的,嘴角那颗痣暴了出来。
金依曼讽刺道:“你这形象去偷汉,只怕没有人要呢!”
“你这不要脸的,偷了汉还有理,老子打死你!”阿明老婆气急败坏地扑了过来,拳头雨点般落在金依曼身上,打得她大声呼救,落荒而逃。
金依曼被尊称为“金总”以后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羞辱,憋了一肚子气,无处发泄,后来她逼阿明离婚,想用这样的方式惩罚他老婆,哪知阿名那小样怕他的两个做公安的小舅子,在老婆面前是窝囊废,一点动静都没有。
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胡志强有男子汉气概,至少不怕老婆。这时候,金依曼认识到,强者也有无可奈何的时候,也许一个人在这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那就顺其自然,让事情静静地来,静静地去,自己则静静地努力,静静地收获吧。
金依曼开始转移视线,寻找新的目标。
随即,新的目标就出现了。
金依曼坚信,没才干的女人靠嫁人过活,有本事的女人靠自己过活。要活就要活出个样子,活得有声有色。
四年前,胡志强毅然辞职,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钱,在沙城大学附近开了一家小餐馆,创业之初,亲自托着盘子,努力招呼客人。在餐馆最艰难的时候,还兼了一份工,没日没夜地做。也许是时来运转,那时,事业初创的金依曼在沙城大学出席选秀节目,在他店里吃小吃,胡志强从容的表情和似水的柔情深深打动了她,只简单交流了几句,就成为了朋友。
那天晚上,金依曼在电视台录制访谈节目步行回来,突然起了台风,本是皓月当空,却骤然变了天,飞沙走石的,让人根本没法睁开眼睛,风沙打在脸上,**辣的发疼。紧接着,雷公也怒吼了,雨“哗啦啦”倾泄而下。
走出校门,四周空荡荡的,通往入住的沙城宾馆的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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