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将所有人都教训了一番,这才站起身来,道:“我先回家一趟,你们快吃,一会我们再去城中,看看能不能寻点差事做。”
闻言,众兄弟都有些疑惑不解,他们兄弟众人一直都都在难民窟中长大,每天都是自由自在的四处游荡,从来没有人去管他们,他们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找事情做。
一是他们年纪还尚小,就连当学徒都显小,二是他们从小没受过什么教育,什么也不懂,这么一来,就根本没有哪个店铺愿意招他们干活了。
“头儿,我们去寻差事干什么?”
“难道头儿想要到城里做工么?”
“我上次听说,这些有钱人家动不动就会打人呢!”
“是啊,头儿,给那些有钱人家做工,多受气呀,我们现在这样自由自在的多好?”
林枫又瞪了众人一眼,道:“不去寻差事做,难道你们还想一辈子就这么偷偷摸摸的么?”
众兄弟被问地一愣,抬起头来,脸上都显得些茫然,似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林枫脑海中想起那七里香小女孩大哭的场景,叹了一口气,又说道:
“以前我们年纪小,没地方吃饭,偷点吃的就算了,现在我们也有十几岁了,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而且,那些被我们光顾的铺子,他们也未必都是富裕的人家……”
他说完,一众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都忽然沉默下来,他们这些人当中,又有谁愿意整天干偷鸡摸狗的勾当呢,只是安稳的生活对以前的他们来说,还是太过奢望了。
林枫见众兄弟沉默不语,又问道:“今天我们抢的那家七里香,铺子里那个小女孩你们都知道吧?”
众兄弟点点头,他们在行动前都有到七里香附近踩过点,自然是见过那个小女孩的。
“她只有四五岁的年纪,也同样在铺子中帮忙干活,我们一群爷们,难道还比不上她么?”林枫再次问道。
众兄弟这回彻底是被问住了,他们从来都是认为男人是要比女人强上一些的,否则他们怎么还配被称为‘爷们’呢?!
而现在,一个四五岁的‘小娘们’,居然比他们还要厉害!
半晌后,终于有人愤然道:“头儿说的有道理,我们既然是爷们,就不能让一个小女孩瞧不起咱,我同意头儿的话!”
有了他的带头,其他的兄弟也都纷纷赞同道:
“是啊,我们一会儿就去城里头看看,能寻到好的差事也说不定呢。”
“我也赞同,我们兄弟几个在一起,还怕什么?”
“行,那就听头儿的,我也不想再偷吃了,每天都提心吊胆的…”
……
北内城,城主府亲卫军军营,最大的一处营帐中。
一个少年正在营帐内闭目养神着,身体四周缭绕着丝丝寒气,让整个营帐内的温度都下降了不少。
他看上去仅有十五六岁的年纪,却有着一头寒白如雪的头发,更惹人注目的是他穿着的那一身银色的华丽铠甲,铠甲的胸前还刻着一个奇异的符号。
这个符号只有在军中服过役的人才认的出来,这是帝国统一颁发的军衔——少尉。
“夏侯队长!”
随着一道呼声,营帐的门帘被掀开,几个身着军铠的中年士兵走了进来,对着那少年行了一个军礼。
“什么事?”
那少年睁开眼睛,看了几个士兵一眼,身体周围的寒气丝毫未减,旋即淡淡地问道。
几个中年士兵中领头的那个吞了一口唾沫,神色有点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少年一眼,他们是城主府的亲卫军,平日里负责城中的治安秩序,城主府中的一些大小事项等。
而眼前这个少年,名叫夏侯兰,年纪比他们小上许多,在军中的履历也没多久,但他刚来没多久,就直接被任命成了他们的军队长,掌管亲卫军的一切事务。
虽然身前这位空降的长官并不怎么感冒,但这个中年士兵还是清楚,能一上来就封少尉的军衔,对方肯定是有些背景的人,绝对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他躬了躬身,汇报道:
“夏侯队长,巡街的弟兄们回来了,他们说,城中的那些‘小霸王’们又开始折腾了,这回抢的是七里香那家包子铺。”
另外一名士兵接着道:“好家伙,他们这次用的是‘调虎离山’的计策,先把七里香的老板引开,然后趁虚而入,把店铺一早上蒸的包子都抢空了。”
“这些小家伙还的本事还真是见涨了,地形地势、街道上的人群密度都被他们利用了进去,时机把握的也很好,依我看,这群小家伙说不定是一群当兵打仗的好料。”
几个士兵你一言我一语,不知不觉讨论了起来,他们明显都知道城里的‘小霸王’。
“哼,一群不入流的小毛贼,也想进入军队么?军营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混进来的。”
几人说的正起劲,那白发少年却突然不屑地冷哼一声,说道。
几人都顿时住了嘴,看向那白发少年,只见他站起身来,厉声问道:“这些人在城中滋事扰民这么久了,还没有落网,难道你们连一群小毛贼都对付不了吗?”
白发少年目光中带着一丝压迫,他来到亲卫军中任职已经好几天了,但他知道,军中的这些老油条们都不是很买他的账,除了表面上的恭维和服从,更多的是在私底下的使绊子。
“夏侯队长…他们还都是一群孩子…”中年士兵顿了顿,有点迟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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