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起去。”孙志军站起来走到廖安西身边,他借着微弱的灯火打量廖安西,廖安西身上没有藏东西的地方,“走吧。”
两人往前走,有两只野鸡胆大包天到稻场偷吃稻谷,孙志军很久没有吃到肉,看到肉很馋。
廖安西的身体好久没有吃到肉,肚子咕咕叫。对于一个有涵养的人来说,肚子叫让他羞愧。廖安西捂着肚子,肚子是瘪的,他才想起来自己晚上没有吃饭。
孙志军鄙视的看着廖安西,他肚子也叫了,在一个流氓面前肚子打鼓,他羞愤地东张西望,以此缓解尴尬。
两人放下煤油灯,孙志军做了一个动作,兵分两路。廖安西点头,她拿了一把木锹绕道后面围堵野鸡。
大壮没有领会两人表达的意思,他扛起一把大扫帚,在野鸡还没有反应过来时,飞速跑过去。
两人还没有反应过来,野鸡被盖在扫把下。
孙志军放下竹篓,提着煤油灯走过去一瞧,两只野鸡被拍懵了。
廖安西和孙志军一人拎一直野鸡,大壮扛着大扫把裂开嘴跟在两人身后。
孙志军犯愁了,白天村民们看到野鸡会惹来是非,人多了两只野鸡也分不过来。
“孙志军同志,我们俩分一只野鸡,大壮自己一只野鸡,你看行吗行吗?”廖安西提议道。
野鸡本就是大壮抓得,他当然没有意见,孙志军询问大壮。
大壮乐呵呵同意,安西没发现野鸡,他也抓不到。
“大壮,没水了,你去弄点水。”廖安西拿一个铁壶给大壮,他给大壮制造机会。
大壮拎着铁壶抱着一只野鸡快速往家里跑,红豆吃到肉,孩子有奶喝,就会不哭只笑。
廖安西拿着一把匕首左右比划,看从哪里下手比较好,要不把皮全都扒了!野鸡醒来了,往上窜,腿被稻草绑住了,没有成功逃脱。廖安西被吓了一跳,坐在地上。
廖安西不知道是杀鸡,还是被鸡玩,孙志军看不下去,嫌弃地说道,“你让开。”
孙志军在鸡脖子上划了一刀,放了血,拔了野鸡毛放在火堆里毁尸灭迹。
廖安西受教了,他算了一下时间,大概凌晨两点。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孙志军眼皮底下活动,没时间偷稻谷。烤完野鸡,吃了野鸡,大概凌晨四点,早起的村民已经起来了,他更没有时间做坏事。
孙志军将野鸡分成两半,给廖安西一半,两人各烤各的。闻着肉的香味,两人的肚子更饿了。
大壮拎着一壶水回来,他的野鸡没了。大壮没有到两人那里,而是找一个空地坐下来守着稻谷。
肉熟了,即使没有盐,吃起来也香。廖安西走到大壮身边,两人吃一半野鸡,他留一些肉给林凤,鸡骨头被三人集中处理。
天亮了,稻场上来人了,三人回家洗漱吃饭,眯一会儿还要下地干活。
孙志军吃了野鸡肉,肚子不饿,回到知青院子倒头就睡。孙志军一夜没有合眼,他再也不想和廖混混一起看稻场。
林凤起来的早,儿媳妇还在睡觉,她出门弄些猪草喂猪,没想到走在路上碰到儿子。林凤埋怨儿子受伤不回家,放它从儿子口中得知儿子和孙志军同志一起看稻场,在路上见到一个村民她就要自豪夸赞儿子有出息了。
廖安西看见林凤割草,他蹲到林凤身边帮着林凤弄猪草。
林凤见笨手笨脚弄的慢,昧着良心夸赞儿子两句。林凤没想到儿子竟然脸红了,她愉悦大笑。
周围来割猪草的人怀疑自己晚上没有睡好,出现幻觉。二十多年好吃懒做的人变勤快了?
林凤变着法的夸儿子,大家笑呵呵跟着夸了两句,他们不相信廖混混轻易变好。天亮了,大家不耽误时间,村民背起竹筐回家喂猪,吃完饭还要上工。“阿凤。我们先走了。”
林凤让他们先走,她和儿子马上追上去,“安西,别弄了。”林凤准备背竹筐子,一双发黄粗糙的手拎起竹筐子放在肩上。
廖安西没想到这玩意硌肩膀,他一瞬间面部表情崩裂,很快又恢复陌上君子样子。
儿子脑袋摔坏了!林凤脑子里蹦出一个画面,儿子有点像隔壁村的二傻子,学知青端着架子,纯粹搞笑。他们家条件不好,儿子很瘦,皮肤黄里透黑,头发像狗啃的一样,穿着满身补丁的衣服,是亲娘,也不能瞎说儿子好看。
廖安西见四周没人,快速塞了一块鸡肉放在林凤手中,简单说了肉怎么得来的,“看稻场,大壮抓的,快点吃。”
林凤错愕的看着儿子,儿子终于长大了,不吃独食可,她没忍住流下眼泪。二十多年了,儿子第一次给她吃的。
“你怎么了?”廖安西手足无措道,他刚刚做了什么?林凤怎么哭了呢!
“没事,这块肉和青菜一块炒,我们一家人一起吃。”林凤擦干眼泪,儿子懂事了,生活总算有了盼头,她还差一个孙子。
“现在吃。”廖安西停下脚步,非要林凤在这里吃肉。这个年代肉很珍贵,不能便宜那个女人。他小心眼,非
喜欢七零档案记录员[穿书]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