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佚荀从相国府出来,就直奔上次捉弄美男子的酒楼,希望这次能再次遇到美男子。
最喜欢调戏美男子了,看见他们被自己气得,面目狰狞,就只觉得满满的都是成就感。
佚荀这次出来并没有化妆,但不化妆并不影响她的美丽。因为她将脸上的人皮面具摘了,直接顶着那天理不容的妖孽脸庞出来。她可不怕被人看见了起歹念,就怕别人不起,因为她就是出来惹事的。都说红颜祸水,美女要惹麻烦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一路走来,众人纷纷侧目,这女子长的好生美丽!男的看到她,惊艳得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眼里装的满满的都是那倩丽的身影。女的看到她,生起了满满的羡慕,生不起一丝一毫的嫉妒。她长的真的是太美了,此女只应天上有!
哈哈,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小二哥,来间雅间!”一路走来,虽然没有来调戏她的,但是她还是发现了好几拨偷偷跟踪自己的人。很好,就怕你们不来,这次玩点大的。
“小二哥?”店小二被佚荀的天人之姿惊呆了,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佚荀只好委婉提醒一下。
“啊…不好意思,姑娘楼上请!”小二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整张脸都羞红了。完全不敢再看佚荀,怕自己又失神,怠慢了她。只得低着头在前面带路。
“嘿嘿…不错嘛!连店小二都惊呆了。这第一楼的店员可是个个训练有素的,哪怕皇帝来了,也不可能让他们失态半分。况且身为全京都最高级的酒楼的店员,什么样俊男美女没见过?今天这店小二居然看着我是神了,还要我提醒才惊觉自己的失礼!嗯,这脸长的不错,相当不错!”佚荀摸着自己的脸,想得入神。啧啧,太好玩了!
人民群众:“佚荀姑娘,求你饶了我们吧!出门能带个面纱不?我不想自己连撞墙了都不知道。”
佚荀:“滚犊子!带了面纱,我怎么惹是生非?不惹事生非,我岂不是要无聊死!”
众人:“……”
佚荀随便点了两样第一楼的招牌菜,在雅间里细细品尝。仔细思考整人计划,该怎么整那些跟踪自己的人呢?该整多惨呢?然后该怎么脱身呢?
哎呀呀!真是上脑筋,不过值得!
佚荀吃的得差不多了,可还没发现那些跟踪她的人来敲门,不由骂道:“怂蛋!居然不敢来。”
佚荀姑娘啊,不是咱们怂,你也不看看你是在哪里吃饭?第一楼是我们这些人能进的吗?你虽然美,极其美,可是小命要紧啊!你见过有谁敢在第一楼胡来了,还能安然无恙地出来的?太子殿下闹事都被人打得竖着进好,横着出。事后第一楼不但没有被追究,还得太子殿下赔了好几十万两银子。我们这些小喽罗,哪里敢呀!
要是佚荀能听到众人的心里呼声,她一定不会选择来第一楼的。菜没有自己煮的好吃,还那么贵,包厢也那么贵。一餐下来花了自己整整两千两的银子,还将自己的“粉丝”吓跑了。脸上的肉真疼!
随便再吃几口,佚荀就丢下筷子,在包厢里发呆。特么的,那些被吓走得的人肯定不会回来了,那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回去?还是逛夜市?
逛夜市没兴趣,还是回去吧!佚荀想不出该去干嘛觉得还是回去睡觉比较好。
预料中的事情没有发生,佚荀闷闷不乐,看见人就觉得烦。索性连路都不走了,将银子丢在桌子上,用轻功直接从窗户飞了出去,飞到了无人的小巷才停下来,慢慢朝镜湖走去!
镜湖是她到这个世界去的最多的一个地方,因为那里有她最喜欢的荷花!她不开心的时候,就喜欢去那里,静静地坐着,欣赏美丽的月光。望着月光下的荷花,思念那个埋藏在心中的人。
因为远离了闹市区域,只有皎洁的月光照耀,小巷显得有些黑暗。佚荀用一根修长的青葱玉指轻轻点着小巷的泥墙,不疾不徐,眼睛落在指尖处,神情哀伤。
浅吟轻唱:
你最害怕每天的天黑
但是天总会黑
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而孤单的滋味
谁都要面对
不只是你我
会感觉到疲惫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
只有我能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
凄美的歌声在小巷中回荡,月光拉长了本就细长的身影。佚荀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悲伤世界中。这一刻,她不再是顽皮邪恶的佚荀,也不是杀伐果断,漠视生命的杀手,她只是一个思念亲人的女孩。
唯有此时的佚荀,才是最脆弱,最无防备的。此时的她,像一只受伤的可爱的小猫咪,需要人安抚。
月光下佚荀不知不觉,踩到了一个修长的人影上,完全没有发觉前面站着一个人,那人正在定定的看着自己。
渐渐走近影子的主人,终于发现前面有人。这是一个白发飘飘,拥有湛蓝色眼瞳的男人,很俊逸,很好看。可惜此时的佚荀没心情欣赏。抬头看了一眼,对上了那双湛蓝色的眼眸,撇开视线,微垂下眸,嘴角轻扯,低低地叹息一声。又继续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
顾千夜注视了佚荀很久,发现她的眼里完全没有他,他根本走不进她的世界。也是,她自己都长得这么美了,即使自己长的再妖孽,也不会令她为他的容颜惊讶或痴迷了。
他不想
喜欢魅惑重生:杀手很调皮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