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y- in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y- in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3、第三章 ...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
喜欢异世大领主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