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欢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爬网的人颈椎总是不好。
嗯?床头柜不是白色?
不但他以为的‘床头柜’,除了他躺的床和窗幔是白色,整个房间都是高贵的紫檀色。
触目可及的地方,何欢只知道房间很大,大到中间需要两根雕龙檀木柱支撑。
屋顶很高,高到何欢看不清描金点漆的雕花。
甚至那镂空的梨木门窗,也是细瓷般的绢纱掩映。
紫檀木?雕龙柱?雕花顶?梨木门?……!!
何欢很吃力地抬手,抚到自己脑门上,闭眼。
沁凉的触感,温度很正常,结论,我没发烧。
睁眼,一切还是没变,四周很安静,结论,我见鬼了!
何欢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很多富豪的奢华居所,奢靡的摆设,他不但听说过,也曾见识过,其做派他虽不敢苟同,但一掷千金的气派确实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只是,再奢华的装饰,也不能同眼前浑然天成的尊贵比拟。
这样的气势,这样的阴森,倒似乎——谁把我的床,从医院搬到北京故宫来了!
只是这眼前的摆设,没有故宫那种千年的腐朽味道,空气很干净,没有棺材板的霉味。
何欢抖了一下,心有所觉,缓缓抬起那只放在额头上的手。
一只手,苍白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小指却留了长长的甲尖,掌心细腻,纹理清晰,保养的不错,这爪子。
轰!有雷在何欢眼前炸开,炸得他眼前发黑。
待他故作镇定地上下摸够了之后,最主要是确定没有少啥零件后,何欢倒放松地吁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因为在他刚能睁开眼的时候,就有很大的疑问了。
试想,自己的奔六都从立交桥上,奔到立交桥下,还开心地翻了好几个跟头,‘死’前头部剧烈的疼痛,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刚刚手抚上去,还光滑整洁。
再看看这手掌,怎么的,也和自己常年健身,掌中有茧的大手是不一样的。
还有,刚才一通乱摸,身上皮肤细嫩,滑不溜丢,也不是自己经常锻炼,腹肌六块的完美身材。
由此,天才的何总确定,我,何欢,类似聊斋里的野鬼——诈尸了!
幸亏,我诈的是个男尸!
这是苦中作乐的何总,唯一觉得前途光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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