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过后,李爸爸撂下电话,对上满是询问的李家众人,意味深长的说道:“费曼说了,他得到修修的命令,不许对这件事吐露一个字。否则修修会想尽办法将他扔到f洲常驻。”
“那就是说真的有事情发生了?”李妈妈庄美茹挑了挑眉,将手中茶盏放在一旁,饶有兴味地说道:“看来宝宝真的是长大了,居然都有了自己的小秘密。你们说……我们做家长的,是应该尊重孩子的隐私和意愿,不过问这件事情,还是偷偷的查清楚,帮孩子把把关才是?”
闻言,李家众人相视一笑。李爷爷当机立断的吩咐管家林忠道:“查一查修修最近让费曼调查了什么事,今晚睡觉前,我希望全部资料能摆在我的床头。”
☆、 第三章
李家养的几条猎犬分别是d国黑背和德威娜犬。他们生性聪明,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是世界上最具有勇气和力量的犬种之一。经过严格训练之后,能够很好的担负警卫的职责,攻击入侵者。因而这种大型犬也是极有身价的家庭犬之一。晚城大多数豪门世家都喜欢在家中豢养品种名贵的猎犬和马匹,用以彰显自己贵族的品味和地位。
不过就李容修私人喜好来讲,相比于精明干练的黑贝和德威娜犬,他其实更喜欢哈士奇,虽然后者又囧又二,还总是露出一副贱兮兮的表情,但胜在表情丰富,实乃卖萌卖蠢卖贱的不二利器。只可惜智商太低,不好沟通。毕竟没人能够指望一只终生都不认识主人的犬,能够在狩猎、看家的时候帮上主人的忙。不过仅限于养宠物的话,二哈还是个不错的选择。
李容毓侧头看着自从走出房门后就变得沉默不语,表情恍惚的李容修,沉吟片刻,开口笑道:“最近学校里发生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你和曼瑶相处的还好吧?”
李容修回过神来,看着面前表情竭力持重淡定但眼神却因为八卦好奇而越发炯炯有神的大哥,想了一下,还是不太喜欢说谎或者刻意隐藏自己的情绪,遂半遮半掩的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我和曼瑶姐之间的相处,我觉得也许我并不是爱她。只是……你知道,我身边女性朋友不多,像曼瑶姐这么优秀的更是少见。而且爷爷奶奶和爸妈都对她很有好感,觉得我们在一起会很不错……”
李容毓瞬间了然,微笑的道:“相信我,不论是爷爷奶奶还是爸妈,都是看到你喜欢和沈曼瑶在一起之后,才会思考你们两个人在一起适不适合。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们最关心的是你的情绪,而不是沈曼瑶,也不是沈家,更不是其他人。”
注意到自家弟弟在谈及沈曼瑶时候的抵触情绪之后,李容毓迅速把对曼瑶的称呼变成了连名带姓的沈曼瑶。这样的改变并不是说李容毓对沈曼瑶本人有何偏见。或者换句话说,李容毓对沈曼瑶和沈家都不报有任何偏见。但李容毓对自家弟弟知之甚深,他不觉得以弟弟的性格脾性,沈曼瑶会成为弟弟最好的伴侣。
原因无它,只因自家弟弟被自家人宠的太好,从小顺风顺水,无人敢违拗,因而养的性子骄矜霸道,但实则天真纯粹,善良柔软,对待家人和心底认可的人从不设防。并且极易受到他人的蛊惑,用句老话儿讲,就是耳根子软。他可能不懂得怎么放下身段去屈就别人,讨好别人,但永远不会做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事情来。纵然讨厌,也会直截了当的表现出来客气疏远,而不屑于虚与委蛇。
考虑到容修这样的脾性,李家长辈们希望李容修的另一半能够在精明干练的基础上性格温婉和顺识大体,且有足够的能力、魅力和耐心陪伴在李容修的身边,说服他劝导他。最后挑来挑去,李妈妈看中了跟李容修梅青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沈家大小姐沈曼瑶。而李爷爷和李爸爸也一眼看出李容修对沈曼瑶的迷恋和情有独钟,对此事乐见其成。
了解到李家从上到下的态度之后,这两年在生意经营上一直走背字儿的沈家立刻盘算起来,通过沈曼瑶之母孙敏秋在李容修耳边旁敲侧击,以及沈家老爷子在饭局上的几次试探,李家最终决定向沈家提亲,而之后的两家联手合作,也不过是结为姻亲后的顺水推舟罢了。
一切发展看起来都是如此的完美切合。可是在李容毓看来,这样的完美发展却有些不靠谱——他总觉得沈家的态度太过殷勤而急切,这让他有一种对方很功利很想利用这段婚姻急于求成的不舒服的感觉。不过这些琐碎的微厌恶感还在其次,李容毓最不看好的还是沈曼瑶这个人——
虽然在外人的眼中,仁德中学的女神沈曼瑶永远都是那个家世不俗,性格温柔,努力读书的千金小姐,她从来不以出身评论别人,也从不会在公共场合做出不切时宜不符合礼教的行为,她的考试成绩永远都是a或者a+,她的论文永远都是数据精确,用词犀利,论证详实,她永远都是那么的彬彬有礼,井然有序宛如一抹月光静静的照在人的身上,风华无匹。
可是拥有差不多同样经历的李容毓心底很清楚,沈曼瑶其人绝不会如她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温和无害。恰恰相反,沈曼瑶越是把自己包装的完美无瑕,其本质就越是值得怀疑。更何况就算沈曼瑶本人真的无害,李容毓也不觉得这样一个女人是弟弟李容修能驾驭得了的。
简而言之,沈曼瑶太过强硬,这样的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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