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睡前,他的眼眸子眨了眨,“没有玉器助我恢复法力,那我只能每天去到a城的深山里去修炼了。”他伸手扒了扒干净的短发,“嗯!明天早上4:30就跑步到青山深处。”那是我见到a城最有灵气的深山了。
☆、第3章 我的前世是万男迷(3)
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墨朗就在横梁上睁开眼了,他估摸着也该是凌晨4点几了就从横梁上飞了下来。他走到洗手间里洗漱完后,抬起眼眸子看了眼敞亮的镜子,伸手去摸了下白皙的脸蛋,这剑眉星目的长相真是帅呆了。
他骑着自己那辆从二手店里买来的自行车,往a城的青山踩去。因为还是凌晨4点几的缘故,街道上的人都极少,就连扫大街的叔叔也还没有起身来。他骑着自行车路过贫民窟的一个小巷口的时候,差点撞上了倒夜香的刘叔的子孙桶。
“真对不住啊刘叔,都是我自己踩得太凶了。”墨朗停下脚踏车,伸手挠挠头发,微笑着说。
刘叔人也亲善,他抿着唇笑了笑说:“没事没事,下次小心点哈!”说完后他就向墨朗挥了挥手。
墨朗踩着自行车历经一个小时的自行车车程,他来到了青山的山脚下,然后就把自行车给锁在了山脚下,自己快跑跑上了山顶,等他来到山顶的时候,已经是早上6点,天蒙蒙亮的时候了,他急忙盘着腿坐在山顶一颗大榕树下,紧紧闭着眼睛,也好多吸收一点青山的日夜精华,好帮助他恢复自己的法力。
他一直在青山山顶的大榕树下盘着腿练功了两个多小时,这会儿已经是早上8点多将近9点了,他知道深山里的精华元气都在破晓时分,而天大亮之后,就没有什么精华了,自己就站了起来。
他走近了悬崖边上,才发现这青山的山谷里竟然盛开着漫山遍野的野花,五彩缤纷的甚是惹眼,四周还白云缭绕着,他站在悬崖边上朝山谷大喊了几声,果然空谷回音,一时间百鸟争飞。青山这里清晨鸟语花香,万物静寂,实在是练功的好场所。
练完功后,他就踩着朝阳的光芒下山了,他在山脚下找到了自己的自行车,然后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一直到他路经一个集市,看见小巷里竟然人群汹涌的,他急忙刹停了自行车,往小巷里熙熙嚷嚷的人群看去,他单手抱起自己的踩踏车,从小路上走了下来,一直到他走进了人群,他才发现原来小巷里面是算术之人密集开档口的地方。
他把自行车给放在一边,然后四处看了看。原来算术在现代里也没有完全消失,亏他自己还认为是算术跟不上潮流被淘汰了呢,他看了看四周的算术之人,似乎都只是懂了一些算术的皮毛,竟然就敢在天桥下开档口挣钱了。他转过身去,走到自己的自行车旁,再一次单手抱起自行车,从石阶底下走了下去,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往市场去了。
来到市场里,他买了一块大白布,一只粗大的毛笔,还有几个算术之人必备的铜钱,然后就又回到小巷里面,他在小巷里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摆了个摊子,在摊子上挂着一张白布,上面写着“天下第一国师”。是的,他本来就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国师。
到小巷里来批命算时运的人几乎都在前面几个老掉牙的老头的摊子前排着队,他们没有到附近的几个年轻一点的道人那里去算命,更加瞧不上一个年纪轻轻只有17岁的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小兄弟,你还是不要来这里摆摊了,你看看你年纪轻轻的,还是回学校,就连我们这几个从道馆里出来的道士,他们都看不上,又怎么会看得上你呢?”坐在墨朗旁边年纪大概三十来岁的道士一边用蒲扇拍着蚊子,一边对着墨朗说。
墨朗没有回应他,他只是冲着道士微微笑了下。夜幕降临了,一整天下来,别说没有人前来算命了,就连一个询问声也没有。墨朗收起白布,然后就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了。
回到家里,隔壁屋倒夜香的刘叔端着一小碗回扣肉来给墨朗,“小朗,怎么今天一整天都没有看见你啊,你又去捡破烂了吗?听叔的话,别再去捡破烂了,你应该要好好读书的,若是没钱的话,叔去问人借点。”
墨朗接过刘叔的扣肉,然后抿着唇说:“刘叔,你不用担心我的,我会回到学校里去读书的,不是这会儿还没有开学吗,我才想要多挣点钱。”
刘叔伸手去摸了摸墨朗的头,然后笑着说:“真是听话的好孩子。”
刘叔是墨朗的邻居,平常有好吃的也都会记挂着墨朗,给他留着一些,墨朗跟他并没有亲缘关系,只是在贫民窟里,大家的生活都不好过,刘叔人心善,知道墨朗家里的情况,然后就总会对墨朗多些关注了。
第二天,墨朗照样凌晨4点就起身来,骑着自行车去到青山那里去静息练功,之后就骑着自行车来到小巷,他也跟昨天一样,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摆着档口,然后挂着自己“天下第一国师”的白布。只是今天在他隔壁摆着的不再是那个年轻的道士了,换成了一个卖精装饰品的小女孩。
小鬼在档口拍了一个中午的蚊子也没有一个顾客光临,她无趣的看了看在前面摆摊的那几个老算术大师摊位前排着人山人海的队,好不热闹,又斜睨的冷瞥了眼身旁的小神棍,走到墨朗的身旁说:“我看你啊还是不要在这里摆摊了,没用的,要骗人的话我建议你去一些大医院门口,可能还会有那么几个没头没脑的找你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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