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结果江妈递来的樱桃吃了一口觉得不错就拿了几个吃起来。那盒樱桃也就一公斤,昨天客人送来她就藏着冰箱里等着大儿子来吃。
这一幕让刚出房门的江万彤给看见了,心里又难受了几分——昨天她回家看见樱桃就想吃,知道那东西精贵,他们自己不可能买,肯定是别人送到,心想吃几个应该没事,可是手刚伸进去就被江妈喊住了,还说她嘴馋不记打,以后嫁不出去。
看大哥大嫂一个接着一个吃,怎能让她不心酸。
“大哥大嫂。”
算是打了个招呼就打算去厨房找她二哥,大哥大嫂回家从来都是这样,一副全家人都得把他们当菩萨供起来的样子,别说帮忙干点活了,就是端个饭都得他们伺候着。
崔琳琳吃得起劲,可是一想到一会还有一桌好菜就停下了,但是她知道这水果不便宜,爱占小便宜的她就想把剩下带回家去。
“妈,这车厘子真好吃,你看俊俊多爱吃。”
江爸正把樱桃掰开一小口一小口地往孙子嘴里喂着,江俊吃得砸吧砸吧响,深红的汁液染了一嘴,显然极是喜欢。
“可不嘛,俊俊爱吃就多吃点。”说完又拿了两个递过去。
崔琳琳一脸烦恼,“别看他人小,可鬼精着呢,嘴巴也金贵,吃了好东西就忘不了,您等着看吧,明天他肯定满屋地找樱桃吃,找不着就使劲哭。”
江妈一听这还得了,哪能因为几个破樱桃委屈了宝贝孙子,当即大手一挥把剩下的全打了包让老大带回家去吃,别说潮生和江万彤,她跟江良其实也就尝了一个。
这一幕让刚从厨房出来喊他们吃饭的潮生看见了,对比刚才妹妹的可怜样,不由得又是一阵叹息。
崔琳琳不是本地人,是十几年前跟着来帝都打工的父亲和哥哥在这定居的。后来从帝都的一个技校毕业后就在商场里当售货员,认识了那附近上班的江百川,当时就觉得这人工作体面,长相也端正,就使了各种手段把这个有点书呆子气的男人给追到了手。江百川死读了二十来年的书,女人的手都没碰过,招架不住崔琳琳这么猛烈的攻势,没多久就被拿下了。
可是何凤艳不同意啊,这个消息对她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她大儿子是什么人,人中龙凤啊,从小就给她长脸,以后还要做大官了,怎么能娶这么个女人,别说学历出身了,就是她那职业也太不上台面了。
一直认为儿子必须得娶了大老板或者大官闺女的何凤艳当下就大哭大闹,勒令他俩分手。可是江百川一看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母亲突然变了脸,就也发起火来,扬言非崔琳琳不娶,这下差点把何凤艳给逼疯了。
这事一直闹了得有小半年,那段时间里,家里一直都是低气压,何凤艳就跟个火药桶一样一点就着,潮生和江万彤干脆就躲在学校尽量不回家,可苦了向来在老婆面前没有地位的江爸。
崔琳琳有心眼还会来事,一看婆婆看不上自己心里虽然愤恨,可表面上却是“我是真心爱您儿子,为了他我什么都能做”的样子,平时有事没事就来江家拖地做饭洗衣服,百分百的贤妻样。何凤艳一开始还会把她赶出去,后来来的多了也就当她不存在而已。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崔琳琳肚子里有了江俊才彻底扭转,一看这孩子都有了,江妈也不再坚持,板着脸让他俩结了婚,用上家里全部的积蓄还借了点钱给他们买了房,不过只写在了江百川一人名下。
后来么,崔琳琳母凭子贵,在江家的地位水涨船高,加上她嘴甜会哄人会来事,把江妈哄得一愣一愣的,完全忘记了自己当初是怎么反对这一对的。再后来就是现在这样了,原来江家只有江百川这一尊大佛,如今还多了个女菩萨,哦不,还得加上江俊这个小菩萨。
潮生摇了摇头,招呼了他们一声开饭了,就去厨房把做好的菜端了出来。
第12章
江妈不入座,而是盛了点小孩能吃的饭菜在客厅喂孙子,其他人就在饭厅围成一桌吃饭。
这俩口子回家的很大原因是每次潮生都会做一桌补气养身的好菜,崔琳琳自己不会做,江妈的厨艺几十年都没进步过,所以能回来蹭饭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潮生啊,你这菜可做得越来越好了啊,这以后谁要是嫁给你可是有福享了。”
“也就是些家常菜,拿不太出手的。”
潮生笑笑应道,虽然他不喜欢崔琳琳,可好歹这是他的大嫂,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
“妈要是有你这手艺就好了。”虽然婆婆把家务事全包了让她很省心,可是那做菜的手艺实在不怎么样,不是太咸就是没味,要是天天能吃到江老二做的菜就好了。
潮生没有接话,江万彤皱了皱眉,却也没有说话,只是埋头吃饭当她不存在。
“彤彤,你这脸上怎么了?”
吃着吃着,江百川发现妹妹脸上红肿了一块,于是问道。
好在潮生用冰块给江万彤敷了脸,所以现在并不明显,所以她就随便扯了个借口敷衍了过去:“磕在门板上了。”
虽然这个答案不太符合逻辑,但江百川没有再问,弟弟和妹妹跟他都不太亲,他也从未花时间在他们身上过。
饭菜很可口,江百川和崔琳琳吃得很满意,刚一吃饱就放下碗筷大摇大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个看报一个看电视,压根没管桌上的一片狼藉。
依然是江万彤帮着收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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