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千瞪着父亲一本正经的脸,因为手里没有茶杯自己也没有喝茶,无法噗一声吐出茶水以表示自己的震惊,所以杨小千很想吐口口水作为替代。
“爸,你在开玩笑吧?”杨小千认真盯着杨严,仔细回忆自己是否漏掉了堆积如山的报告中某些关键内容。
“没有啊,嘿嘿嘿。”杨严发出几声奸计得逞的阴笑,冲着没有关上的门喊道,“小马,快把平安带进来。”
杨严的秘书小马满脸笑容地抱进来……一只萌萌的小狗。
“会长好,会长好!”小马弯腰放下小狗崽,冲着杨小千连连鞠躬,平日里会长大人深居简出,杨严来看望杨小千时又不会带上他,所以这是他第一次有幸面见会长,一时间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
全身黑白两色的小狗崽四脚着地,大眼睛忽闪忽闪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开始笨拙地用粗短的四只小脚在地上走动,不时低下头嗅嗅这里嗅嗅那里,虎头虎脑的样子满是萌点。
杨小千盯着这小狗,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无言以对。
“这是阿拉斯加,雪橇犬。”杨严说。
“我知道。”
“好看吧?看样子才两三个月,前两天有支队伍捡回来的,王力买下来送我了,我决定当儿子养着,以后他就是你弟弟了。”
“咳咳。”杨小千伸手揉起太阳穴,又犯头疼了。杨小千觉得自己应该劝说父亲放弃养狗的想法,不说外面,就在江心岛上都依旧有不少人吃不饱饭,在这种时候远救会会长的父亲居然养起了宠物,把珍贵的粮食拿来喂狗?这种事若是传出去,恐怕会引起恶劣影响。
可转念一想,杨小千的心又软下来。父亲至今没有背叛身在南都的母亲,没有另寻新欢要知道以杨严如今的地位,只需要勾勾手指头,不知道有多少美女会心甘情愿把自己扒光了往他床上送,但杨严却始终没有这么做。
这半年来,杨严的生活想来很是艰难,虽然衣食无忧,但没有爱人陪伴,没有真心朋友,连自己的儿子都难得见一面,内心肯定满是孤独寂寞,找个宠物做精神寄托,陪伴在他身边是很正常也很有益的事。
“怎么,你觉得这不合适?”知子莫若父,杨严第一时间捕捉到杨小千细微的表情变化,紧张地说,“它吃狗粮的啊,又不会浪费粮食。”
狗粮也是粮食,真要饿坏了狗粮也可以拿来充饥,再者说狗粮也得有人去找吧,总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杨小千心念百转,终于定了主意,说:“嗯,没什么不合适的。这样吧,爸,你帮我个忙,你跟王力还有何育一起找些会训狗的训练师,最好是能训成军犬那样的,然后去一号堡垒发布点任务,让人多找些狗回来,训练好,然后送到海岸巡逻队当搜寻犬。”
这样一来,一只体型庞大的阿拉斯加突然出现在江心岛上到处乱窜也不会让居民大感惊讶别看这小家伙现在小小萌萌,从他粗壮的脚跟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只巨型阿拉斯加,要不了多久就会长成一个上百斤的大怪兽。
之所以要去一号堡垒发布任务,一来是用一种委婉且能被民众接受的方式将这个消息传递出去,二来,狗狗可不好找,虽然丧尸和变异体也不吃狗肉,但是人会吃,半年的时间里,在外面流窜的犬类大部分都进了难民和拾荒者的肚子。
“对了,取名字没?”杨小千伸手揉了揉小狗的脑袋,小东西还以为是要给它喂吃的,仰起头嗅嗅嗅然后伸出小舌头到处舔。
“有名字啊,姓杨,名平安。”
“嗯。”杨小千仔细想想,笑了,“爸,要是他会说话,人家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还能说:阿拉杨平安,是尚海来的。”
“不好笑不好笑,以后你没事就带平安出去溜溜,正好你也该多出走走。”杨严说完,把绳子和项圈从小马怀里拿来,往办公桌上一放,就领着小马大大咧咧地走出门去。
目送父亲的背影消失在走廊拐角,杨小千无奈地蹲下身,拍拍小平安的头。
“好吧,或许是该出去走走,正好露露脸,让他们以为我还留在岛上。”
………………
夜幕降临时,零点酒吧迎来一位罕见的贵客。
一位穿着打扮很是讲究的少年牵着一条小狗走进门,发蜡和狗狗的眼睛一起在昏暗的灯下发光。
像往常一样把“老娘无所谓”这几个字写在表情里的女酒保依靠在吧台上,无精打采地看着酒吧里的客人,大部分都是老面孔。
毕竟有能力承担这种消费的只有远救会成员和猎尸人,而远救会的人很少会来酒吧,猎尸人呢?别看江心岛有上万人口,登记注册过的丧尸猎人只有不到七百,而其中有能力来零点消费的只有寥寥几十人,最近一次看见新面孔还是几天前那个点了远江战歌的,莫名其妙的傻子。
总是看见这几十张老脸,女酒保都快腻了,心想着再这样下去就辞职去当猎尸人好了,总比每天站在吧台后面要有趣的多。
“唔?”忽然,女酒保看见一只萌宠出现在视线内,勃然大怒,谁把狗带进老娘的地盘了?蹭的一下站直身子,正要抬起手怒骂“滚出去”,视线顺着绳子往上,看到牵着狗的少年,话便堵在喉咙里,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脸色煞白,像受了极大惊吓。
“嘿,老大,你看!”
被一个队员拍了肩膀,程旭抬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向吧台。明天他们旭日小队就要再次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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