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和周瑾初一起出演的。
故事讲的是一宗凶杀案。
警方接到电话之后赶往现场,发现地上一共有两具尸体,一具是报警人的妻子,一具是报警人原下属。半个小时之前,报警人刚刚开除了这位曾经的手下。他承认说,他自己在工作中犯了个大错,但却将责任推到了下属身上,并且在下班后直接将其开除。于是,性格一向易怒和暴躁的下属来到上司的家施行报复。他用刀刺死了打开门的报警人的妻子,不过,他在与报警人的搏斗中落到了下风,也没活着离开,报警人总体上算是正当防卫。警方之后的调查与他的证词相符——他的确与下属发生过极其激烈的争吵,并且,那个下属脾气从来都是像火药桶一样。
不过,主角警察却一直觉得不对劲,因为那天下属进上司家手里还拿着矿泉水。如果他是打算去杀人的,怎么会拿着水进去?
面对已经结了的案,警察选择了独自去调查。他从细微处剥丝抽茧,果然发现了更多不对的地方。其中,最关键的线索,来自报警人家里养的狗。他从一张现场的照片中发现,那条狗的胸前,是有点血迹的,而且,绝对不是沾上去的,而是直接喷溅上去的,也就是说,命案发生那时,这条狗在很近的地方。主角警察询问了不少人,所有的人都说,由于是大型犬,当有陌生人登门时,报警人是一定会将狗关在卧室里面的,不可能在客厅里被洒上死者的血。
因为怀疑,主角警察进行了更多的调查,并且察觉报警人在外面还有一个情人。他打算与妻子离婚,但他妻子并不同意,还打算将丑事昭告天下。在命案发生的三十分钟之前,报警人给情人打过电话,还告诉她,马上就能在一起了。得到更多线索之后,主角警察重新侦讯,这回,迫于各种证据,报警人承认是他杀害了妻子,并且,故意激怒坏脾气的下属,再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将那下属约至家中谈话,并将第一桩命案嫁祸给了他。
案子至此本该圆满解决,谁知三个月后,平地又起波澜。主角警察非常无意中地发现,报警人杀害两人时所穿着的衬衣,实际上是他儿子的衣服!片子结尾,真相终于大白——原来,真正杀害妻子的人,竟是报警人的儿子。妻子并非他儿子的亲生母亲,他再婚后,妻子与儿子相处得不好,他打算再离婚也有这个考量。那天,争吵过后,儿子一时冲动失手杀人。于是,父亲为了替自己的儿子掩埋真相,选择了再杀一个人,就是刻意选择好的下属。因为担心诡计被警察所识破,他也留下了一点点讯息给他的情人,这样,万一警察怀疑有诈,就会顺理成章认为他是凶手,不会再调查他的儿子了。那个父亲,得知儿子杀人之后,为了“保护”儿子,在30分钟内做到了这程度,一计套一计,完全抛弃了人性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周瑾初饰演的就是那个父亲。
而肖凌霄要演的,就是父亲和儿子家里的狗了。
一开始,这条狗看起来就是一条普通宠物,营造家庭的温馨气氛,烘托结尾揭示出的温馨下面的汹涌。
到了末尾,它会再次出现。一家分崩离析,剩下的就只有这么一条狗了。
此外,观众们谁也不会想到它将发挥关键作用,让主角警察怀疑到报警人头上。
……
开机仪式和新闻发布会什么的东西,肖凌霄自然是不会参加的。
他出现在剧组,就是为了拍戏。
他没想到的是,他刚刚一亮相,就引发了尖叫,附带一片混乱。
“忠犬老师!忠犬老师来了!”女孩子们全都挤到肖凌霄的身体旁边,“好可爱好可爱!”
“……”看着一大堆手想摸自己的头,十分有狗格的肖凌霄绕着周瑾初就开始跑。
不过,跑也没用,他还是被撸掉了几根毛。
“……”无处藏身的肖凌霄突然之间灵机一动,把脑袋挤进了周瑾初的两条长腿之间,让周瑾初的腿卡着他的脖子。
“……”果然,没人敢伸手到周瑾腿中间再去摸他了。
这一幕戏非常简单,就是影片开头一家人散步的镜头,地点就在一座桥上。
男人英俊、女人美丽、孩子漂亮、狗也可爱,大家全都活泼开朗,看起来是幸福美满,没人知道几个人是貌合神离。
肖凌霄要在别人散步时欢乐地跑跳。
“唔……”欢乐地跑跳……
肖凌霄跟在“主人们”后边,双脚一弹,“嗖”地一下子就蹦得老高。
他又一弹,又是蹦得老高。
他就像一个狗制弹力球,左一下,右一下,一弹一弹地就跳去远处了。
“停停停。”黑导说,“忠犬太抢戏了……而且,太假了,没眼看……”
后面人员也连环失明群体崩溃了。
黑导又道:“它一定要跳那么高?!它就不能像正常的狗一样跑跳吗?!”
“……”周瑾初弯下腰,握住肖凌霄的两只小爪子让他站起来,然后也没放手,就那么拉着肖凌霄两手并且凑近了道,“忠犬,你太过于渴望镜头了,太过于渴望被注意到了。”
肖凌霄:“……”
“如何突出你是摄影师的事,不是你的。”
“……”
周瑾初说:“忠犬,事实上,你要忘记镜头,不能去在意他。你要假装现在是真实的生活,而你就是你扮演的那个角色。以前有个演员对我说过,每次拍戏,她都当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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