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方平顺着小姑娘的视线看向自己的肚子,顿时嘴角抽搐:“我肚子里长了个瘤子,恶性的,活不长了。我哥哥想让我高兴,才带我出来买衣服,其实买了也穿不了多久了。浪费。”
谭泽尧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失忆竟然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真是奇妙。
小姑娘同情地看着他,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
凌方平飞速换回了原来的衣服,在她同情的目光里落荒而逃。
撒谎不是错,就是不能过了。
凌方平在一家军用品店前停下来:“迷彩服不错,替我买一件吧。”当兵这么些年了,迷彩和军绿几乎已经印在他身上,妥帖而神圣。看到迷彩,他会觉得亲切。
谭泽尧一口否决:“小痞子一样,不行!”
凌方平突然就怒了,吼道:“哪里痞了?这是人民子弟兵的作训服,是最神圣的衣服!”
谭泽尧诧异地看着他,半晌之后叹了口气,唇角噙着一抹温柔的笑意:“你喜欢,咱就买。”
结果买回去,凌方平一次也没穿过。因为那宽宽大大充满英气的迷彩,套在俞远那瘦巴巴的身上,的确像个小痞子没错。
***
第二天早晨,谭泽尧醒来,看到隔在他们之间的被子堆成的“三八线”,不由深深地苦笑起来。
失忆的俞远换了个性格,本质上对他还是一样的排斥和抵制。表面上嘻嘻哈哈似乎两人关系亲近了不少,错觉,彻头彻尾的错觉。当分房睡的提议被否决之后,小俞就神经兮兮地垛起了这个“三八线”,并且约法三章。
谭泽尧坐起来,看向三八线那边。
被子叠得整整齐齐豆腐块似的,人早已不知去向。
谭泽尧咋舌不已。从前小俞可是一年也难得叠一次被子的啊。那时候谭泽尧是俞远的主治医生,每回登门拜访,都能看到俞远爸爸送给他的小公寓里乱糟糟的,被子在床上揉成一团,有时候还有一半耷拉在地上。
失忆可以让人变勤快?
谭泽尧在屋子里找了一圈,没人!刚刚醒来,身体还虚弱得很,这么早去哪里了?谭泽尧有些担心,匆匆换好衣服出门,刚走出楼道,就看见俞远气喘吁吁地走过来,额头上亮晶晶的都是汗。
“你去哪儿了?”
谭泽尧看着对面的小孩儿,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的,颊上泛着淡淡的红,是运动过度的标志。那小孩儿在他面前停下来,抱着外套漫不经心地回答:“去……跑步。”声音断断续续绝对不是因为心虚,而是喘得太厉害了。
凌方平对自己纤细的身体极为不满,瞧那小细胳膊小细腿,走三步就喘,风一吹就倒。即便不是自己的身子,凌方平也是一百个不得劲儿,所以早上六点整,凌方平在部队习惯的生物钟里醒来,洗漱完毕无所事事之余,干脆到外面来个晨跑。如果能顺便折腾掉肚子里的那块肉,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小身子果然不行,才跑了一公里就累得气喘吁吁,只好降低速度慢慢溜达了一圈,回来刚好碰到气势汹汹的谭泽尧。
谭泽尧听到“跑步”两个字,吓得心跳都快停了。哎哟我的爷,您也不看看您现在是什么身子,心脏手术刚做了不足半年,肚子里还揣着个篮球,您就敢给我整这一出?谭泽尧又是害怕又是生气:“你刚做完手术,不想要命了?”
“靠,老子就是不想要命了!你管得着吗?”凌方平本来就对这身子十分不满,这时候看到谭泽尧这种态度,骨子里的兵痞习气腾地起来了。
谭泽尧也不废话,直接一个公主抱把凌方平抱进卧室,往他嘴里塞了颗速效救心丸,按在腿上照着屁股就是一通猛打。凌方平死命地挣扎,却连谭泽尧一只手的力度都抗衡不了,憋得眼泪汪汪整个人都快气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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