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的日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对桃华来说,这不过就是十天而已,但对在隔离区外等待自己孩子的人来说,简直是度日如年,尤其里头传出来死囚穿了天病人的衣裳之后染病身亡的消息,有几个妇人直接就在外头哭出来了,仿佛她们的孩子也马上就要死了似的。
若不是隔离区里头还有蒋家的小公子,估摸着等不到十天,那些种了痘的孩子就得被父母抢出来。
不过对孩子们来说,十天却是一眨眼就过去了。无它,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有些平日里饭都吃不太饱,现在每天都有菜有肉,还有年纪相仿的孩子们一起玩耍,除了身边那些得了天的病人看起来有些可怕,这里的日子简直是快活极了。等到满了十日要离开的时候,居然还有几个孩子很舍不得起来。
蒋柏华更是精神得很。别看他年纪小,但是既识字还会动几下拳脚,俨然成了孩子头儿,天天领着人恨不得能把天翻过来,让桃华第一次发现弟弟居然是个熊孩子,很有几次手痒想揍他!
满载着孩子的马车在五月末的阳光里离开了隔离区。每个孩子都脱掉了在隔离区里时穿的衣裳,沐浴过后换了新的干净衣裳,这才返回京城。
城门外头早就聚了许多人,眼见着三十个孩子精神奕奕地坐在马车上,顿时议论声一浪高过一浪,一直往远处传了开去。
“郡王妃,什么时候开始全城种痘啊?”路边的人群里,忽然有人大声问,立刻引起了一片附和:“是啊是啊,什么时候开始种痘啊?我们都准备好银子了。”
桃华也在马车上坐着,坐在一群孩子中间,看起来完全不像个尊贵的郡王妃,闻言含笑道:“大家都不必着急。这会儿天气正热,其实不是种痘的好时候。之后朝廷会出种痘的布告,按着户籍来,每家都会种的。大家耐心排队,其实也很快。”
“那,痘苗是郡王妃亲制的吗?”有人大着胆子又问了一句。
“我一个人可制不过这许多痘苗来。”桃华笑了笑,“不只是京城,今后各处都要推广,数以万计的痘苗,我便是千手观音也做不来啊。”
人群里响起了一阵笑声,有人大着胆子喊:“王妃就是菩萨转世,佑人平安!”
这引起了附和之声,桃华连忙摆了摆手:“我可不是什么菩萨转世,这种痘之法,也是前人想到并试验过的,虽然他们未能成功,却也给后人指出了方向,故而今日才有成功的种痘之法。医术之道,大抵如此,在未知之时必得有人敢去试行,哪怕走错了方向,至少也告诉后人,这条路是不能走的,遂使后人再加尝试之时便可事半功倍……”
城门处挤的人渐渐安静下来,远近的人都不吭声了,竖着耳朵听桃华说话:“若无前人之失败,也难有后人之成功。便如若无神农尝百草之死,便无华佗扁鹊救人以生。大医之道,乃在于不惧风险,不惧物议,尽心竭力为人医治,至于成败利钝,则不可有所顾忌。即使为人所不解、不恤、不谅,亦必如是。”
沈数带着郡王府的马车,也亲自来城门处迎接,却被人群挡在了远处。只是此刻人虽然多,现场却几乎是落针可闻,以他的耳力,足够将桃华的话一字一句全收进了耳中,忍不住微笑起来。大医之道,原来这就是大医之道,桃华一直是一副不怎么爱行医的模样,其实在她心里,大医之道一直牢牢地扎着根,从来不曾变过。
“郡王爷来接人了……”终于有人发现了沈数,实在是那身大红常服太显眼,座下的高头大马也是京城里不大常见的神骏。到底百姓对于皇室中人还是有敬畏之心,不自觉地就让出了一条路,让沈数策马穿过人群,走到了马车前头。
桃华今天穿的是一件八成新的茜红色衫子,还是在家做姑娘的时候制的衣裳,这颜色她其实挺喜欢的,只是衣料是细布,穿在身上虽然舒服,却不合郡王妃的身份,出嫁的时候薄荷都不想带着,还是桃华叫她塞到了箱子里,想着若是西北天气热了,在房里自家穿穿也好,想来沈数不至于挑剔的。
谁知在西北还没呆到天热就回了京城,倒是这回在隔离处不必穿得那般华贵,便把这件衫子又翻出来了。
衣裳虽不怎么贵重,胜在颜色十分娇艳,衬得她略有些晒黑的肌肤透出润泽的微红,血气充盈,生机勃勃,仿佛一朵正盛开的,毫无顾忌地向外散发着芬芳。
沈数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桃华。到现在他真的确定自己的眼睛起了变化,桃华身上的衣衫在他眼里不再是灰色的,就连那张脸也不太一样了,似乎像被什么照亮了一样,有了某种微妙而难以言喻的变化。
“王妃回来了?”沈数忽然一笑,弯腰向桃华伸出了手。
下一秒,无数百姓目瞪口呆地看着安郡王将郡王妃提上了马背,坐在自己身前,之后圈转马头,旁若无人地穿过人群走了,扔下一个蒋柏华徒劳地伸着手:“姐姐,姐夫——”他也要骑马!
“这,这——”有人不由得小声嘀咕,“这也太不成个体统了吧……西北那边,都是这般没个廉——”
最后一个耻字还没说出来,这人就被自己婆娘狠狠掐了一把,疼得嗷一声叫了出来:“你疯了不成?”
“你才疯了呢!”他媳妇狠狠剜了他一眼,“走走走,赶紧回去准备给娃们种痘的银钱,没听王妃说吗,很快就要全城种痘了!”说什么廉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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