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李徽正坐在园子的八角亭中垂钓。不久便有仆婢禀报,送来了新的信件。他也顾不得正在咬钩的锦鲤了,启开信封细看,看着看着,便不自禁地微微勾起了唇角。
信中言道,他们师徒二人路过均州,特地登了一回武当山,寻访了山上的道观,宋先生险些乐不思蜀。他苦劝了两日,才勉强让宋先生回心转意,继续赶路。接着又道,在秦岭驿道上奔驰的时候,他特地在两人初遇的“岭中驿”中住了一晚,又去他们当年看日出的山坡上观看了旭日东升的场景。
桩桩件件小事,仿佛带着他也重游了一遍均州武当山,再走了一回秦岭中的驿道——李徽笑了起来,忽而又有些惆怅,遗憾自己为何没有答应与他同行,忽而又轻轻叹息,觉得自己太过不知足。
就在此时,他身后倏然有人笑道:“看到信件不应当欢喜么?怎么大王却有些阴晴不定?难不成,是这信件写得还不够栩栩如生?还不够教大王回忆起当初的时光?”
这声音如此熟悉,又如此陌生。当年那略带着沙哑的少年变声时的音色,已经彻底化作了低沉而磁性的嗓音,仿佛每一个字都带着吸引力,令人不由自主地屏息静听。李徽怔了怔,蓦然回首,就见亭边立着一个衣袂飘飞的身影。
夜幕初临,灯火阑珊。那人长身玉立,乌发披散,面容如玉,精致俊美。令人不自禁地想到诗中所言——“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几乎所有他能想到的诗词歌赋,皆能用在眼前几近成年的少年郎身上。
“子献?”他缓缓地立起来,仍有些不敢相信,好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出现在眼前。
对方深深地凝望着他,快步走到他面前,而后猛然伸出双臂,将他紧紧地拥入怀中。温热的呼吸染红了他的耳廓,磁性的声音再度低低地响了起来,仿佛蕴含着无尽的情感:“阿徽……玄祺,我回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 叙别离情
两人相拥而立,一时间都禁不住细细端详着对方,似乎想将离别带来的所有的陌生都全数化去,尽快一如过去那般熟稔起来。直至那尾上钩的锦鲤在池水中甩尾,将闲置在岸边的钓竿带得落入了湖中,发出一声轻响,拍起阵阵浪花,二人才回过神来。
浑身都笼罩着挚友的气息,李徽这才发觉如今的姿势似是有些不对劲。便是久别重逢,这般亲近得有些狎昵的举动亦是有些不合常理。于是,他禁不住轻轻一挣,从王子献的怀中脱开,笑道:“你这是从何处学来的礼节?我怎么不知,好友久别见面之时,还能如此行礼以示思念?”
“自然是胡人的礼节。”王子献从容地回道,仿佛方才所举不过是一时激动,丝毫不觉得尴尬,“只因见到你太过欣喜,所以一时间有些忘怀罢了。”拥抱所爱的滋味如此之动人,他险些完全沉浸其中,露出了破绽。只可惜,时间还是太短了些,他尚未来得及细细品味,怀中便已经失去了温度。
“你当我不曾见过胡人么?”李徽似笑非笑。长安城中各类胡人不知凡几,尤其西市附近更是住着不少胡族豪商,西市的各类店铺食肆亦是颇具西域风情。因延康坊就在西市旁边,每日坊中来来往往的行人几乎有三成都是高鼻深目的胡人,他自然对胡族风俗并不陌生。一直以来,他都从未见过胡人们见面便相拥在一起的。
“长安的胡人与益州、广州的胡人岂能一概而论?”王子献弯起嘴角,“我初见时也颇觉稀奇,但与他们熟识起来之后,便觉得这样似是也不错。既然是托付性命的生死之交,早已经常抵足同眠,平时又何必在意甚么分寸与礼节?旁人在时,或许须得顾忌君子之交的风度,私下里却大可不必如此拘谨。”
“这么些年不见,你果然变了。过去的你,一举手一投足皆是风度翩翩,怎可能不在意礼节与分寸?”李徽摇着首叹息,转身拿起那根即将被拖走的钓竿,将被困在鱼钩上的锦鲤放生。
“许是受了先生的影响罢。”王子献回道,立在他身侧,“过去的我,到底还是太过拘谨了。心里一直觉得应该更亲近你一些,却不知该如何做是好。如今总算是想明白了——随性而为,坦然以对,不好么?”
李徽略作思索,微微一笑:“我倒是无妨,不过是一时有些不习惯罢了。只是,你这般随意,在旁人看来却未必合宜。性情疏狂之人,在文士之中或许容易获得美名,在官场之内却很容易受到掣肘。老狐狸们最乐见的,依然是名门世族出身的翩翩佳公子,既有才学通谋略又能务实。”
“在他们跟前,我自然依旧是无可挑剔的琅琊王氏子。他们所见到的,只会是他们最乐见的晚辈。”王子献挑起眉来,“我的真性情,未必需要显露在所有人眼中。只需你和先生接受,便足矣。”如今,他总算是寻得最合适的机会,将自己的另一面也缓缓展露出来了。
倘若一直是翩翩佳公子王子献,又如何能顺理成章地对挚友展露出痴迷之思?又如何能借由种种亲密之举,似有似无地试探对方,让他逐渐接纳自己?又如何能寻见合适的时机,坦承自己心中的绵绵情意?
还有深深隐藏在心底的阴暗狠辣与诡计手段,相识之时对他的欺瞒,以及杨家与王家那些可笑的野心,都必须渐渐让他知晓。否则,这些迟早都会成为影响他们之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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