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手下的目光一直偷偷瞄着顾擒年,夏元封心里略感不快,“别看了,那是我远方表妹,她家里出了事故,只留她跟弟弟两人相依为命,我老娘如今不方便照顾她,所以让她跟着我们。”
“这样啊……”齐天星故意拉长了声音,笑得如同奸诈的狐狸。
“哟,老大好痛!”齐天星揉着被拍痛的肩膀,无辜地望着自己的上司,也太狠了吧,就偷偷看了未来嫂子两眼……
“让你说正事,不是让你来看女人的。那个天字号雇佣令怎么回事?”夏元封眉头锁的如同山峰,天字号雇佣令,几乎是最高级别的雇佣令了。通常会发出天字号的,都是有可能造成百姓灾难、社会动荡的危机事件,但是他一路上并没有听说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
“雇佣令是苏烟古都发出来的,他们城主也说不清楚具体的事情,只说他们那里三个月已经发生了27起杀人事件,而所有参与调查的人都一无所知。城中无论是天气还是环境都变得十分诡异,由于找不到事情的本因,而且出事范围在扩大,目前已经人心惶惶了。”
“平均每个月九起,这么高!”夏元封猛地站起来,衣角带得桌上的茶杯也被掀翻滚出桌子摔得粉碎。
顾擒年本来还在吃饭,听到情况如此严重,放下了碗筷,说:“有这样的事情,那我们别耽误时间了,团……表哥,我们出发吧。”
“小娘子真是懂事,团长……”齐天星挤眉弄眼地对夏元封做怪脸,意味不言自明。
夏元封知道他这是误会顾擒年是自己童养媳了,无奈的紧,面上只不动声色,“你先回去告诉弟兄们我很快跟上,我会尽快赶过去。林,妹妹,以后我们要赶路,你们还是多吃点吧,今后几天只有干粮了。”
“没事的,表哥,我都吃饱了,我们走吧。”既然是出来历练,顾擒年自然不希望无事可做,听到能够亲自参与佣兵团的事情,他觉得很兴奋。
“那团长我先走啦,你照顾好小娘子和她弟弟呀!”齐天星又折身噌噌噌跑了。
夏元封架起马车,却没有立刻离开小镇,而是先去了商业街,给顾擒年换了一双合脚的鞋子,然后才去找了马市。他换了一匹能长途奔跑的骏马,让顾擒年和林瑟坐在他怀里,三人共乘一匹马赶路。
林瑟看在眼里,瞬间觉得这个冷肃的团长可爱起来,看看,多么好的忠犬攻加腹黑女王受代表啊,团长好细心有木有,竟然能够记得为顾擒年换掉不合脚的鞋子,嫁给这样的人小白菜此生就有福气了。
“你傻笑什么呢?”顾擒年揉着林瑟头顶稀疏柔软的头发说到。
“嘿嘿,嘿,不告诉你。”林瑟笑而不语。
日夜兼程,硬是将原本需要近半个月的路程缩短到了七天,七天后他们终于到达了古都苏烟。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荷叶田田,吴侬软语,犹如江南小镇般的风景让只在电视里看过苏州美景的林瑟看呆了。然而他也注意到,这个古老的都城并没有太繁华,一路过去许多残垣断壁,还有那些摇摇欲坠的檐瓦,剥落的红漆,褪了色的窗格……都能让人看到它远去的纸醉金迷。
这是个逐渐被人遗忘的都城,虽然曾经这里出过无数文人雅士,出过著名的音乐大师,出过无数作词、作曲、乐器制作的大手,到处都有可能是他们出没过的地方。如今这里只遗留下了那份古朴,其他东西都随着窗棱褪了色。
“嘶——”夏元封忽然拉住马匹,停了下来。林瑟也看到了迎面而来的浩大送葬队伍。奇怪的是跪在地上的男人,他穿的衣服像是很多天没洗过,邹巴巴地挂在身上,可能是他太瘦了,显得衣服空荡荡的。白色的衣服,苍白的唇色,还有空洞的眼神,好像这个男人才是死者。
他麻木地一步一磕头,额头已经被磕破,可是身后看起来像他亲人的一群人却漠然地看着他,甚至还有人用污言秽语骂他。被夏元封挡住,队伍停了下来。男人抬起头,一双眼睛死寂。
“还从没见过送葬人要一路跪着的。”林瑟看着男人,纠结无比,说实话他看不过去后面那群人的冷漠,也不理解这种送葬的方式,他能够感受那些人对男人的恶意,如果要表示对死者的尊重,怎么都不该在死者送葬的路上说那些污秽的话吧……
夏元封也从来没见过,他跳下马,一把拉起地上的男人,怒视着后面一群人:“你们为什么要虐待他?”
“你是什么人,敢管我们司徒家的事?”有个四十多岁一脸严肃的女人站了出来,很蔑视地看着被夏元封提着的男人,狠狠呸了一口。
“我不是什么人,我只是看不惯不平事。你们这么对他,我看不过去。”夏元封与她对视,毫不退让。
“你竟然要护着杀人凶手,你知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事情,他在新婚之夜杀了自己的老婆!我才刚过门的女儿,就这么被这个丧尽天良的畜生杀死了,她死不瞑目啊,她当初还跟我说,这畜生有多么爱他,我看不过是贪图我们司徒家的钱财,以为我女儿嫁过去他就能飞黄腾达?呸!你还我女儿,还我女儿!”女人越说越激动,甚至要发狠冲上来将男人掐死。
夏元封挡住她的手臂,听见那男人只是迷茫地重复着“我爱她,我爱她”的话,觉得疑点重重,他并不相信这女人的一面之词,况且如果真的犯事了自然有法律惩处,没有如此践踏人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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