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啊。”
“下雪容易路滑,路滑容易出车祸。”吴钧成的父母就是出车祸死的。
“……”谢南城思考,“那我们坐火车。”
“火车容易追尾。”
“……”
谢南城搅着碗里的布丁:“小翔,我最近老感觉不开心啊。”
“没事,我也是。……再说,有什么好开心的。”
当真没什么好开心的,分手了,难道要放个鞭炮庆祝一下么?啊,多么让人兴高采烈。
齐宇翔嘲讽的淡笑,两个男人凑在一起聊着,灯光暧昧温熏,谢南城嘴唇吃的水润润的。齐宇翔心下一跳,突然想起沙滩下的那个吻……
“小翔?”谢南城抬头。
两个人本来就离得极近,谢南城这么一抬头,几乎是贴着齐宇翔脸的距离,二人都有点愕然和……无措。
齐宇翔不着痕迹的退了一点:“阿南……”
说什么的,不知道说什么了。齐宇翔心里很堵:“阿南……我……”
谢南城眸光水润,眼里闪着让人看不透的神色,见状也退了退:“我有时候觉得一切都可以抛弃,如果寻不到完美的话。很多人劝我妥协,我想过好久,发现做不到。小翔,我看了这么多书,都不明白书外的人在怎么活着……”
“我也不明白,”齐宇翔笑着摇头,声音里有深深的叹息,“而且越来越教人想不通。”
西点店正放着李斯特的爱之梦,斑驳的墙画有故意做旧的痕迹。窗外行人匆匆,屋内两个男人正在低语,都是一般的精致优雅,远远看同入了画一般。
谢南城无论哪方面都相当优秀,还绝对跟自己更契合一些。齐宇翔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舍了谢南城而喜欢姓吴的?那个缺根筋的、随时会磨得自己疼痛流血的粗人。
齐宇翔简直开始对自己愤恨,他大概真是抖m体质,白莲花不要,反而看中一坨牛粪。而这坨牛粪让自己难过的要死,却偏偏还想着。
想啊想,想久了就麻木了。
齐宇翔思忖,他跟吴钧成这么多年了,非要控制着不去想那人反而难为自己。那就想着呗,只是如上次那般傻傻的跑去找那人的事,千万别再发生一次。
简直送上门的炮友好么,做完就翻脸。齐宇翔气的要死,就算是只鸭,人家还有服务费呢。
他倒好,倒贴的彻底,还带半身伤和一肚子气回来。
吴钧成是真喜欢那小孩,那种温情脉脉,由吴钧成表现出来无异于千年的铁树开了花,简直闪瞎狗眼。还有上次,他看许小舞的那种眼神……
齐宇翔根本不想计较的,他一个大男人怎么会这么没有气量?但还是梗在心里。再也没有比那个男人不拿自己当回事更……堵塞心口的了。
吴钧成对他必须是一心一意的,缺了半点都不行,被别人替代更不行。那样的话,与其最终妥协狼狈,还不如潇洒退场。
就从姿态来讲,还能捡回一个完美背影。
齐宇翔晃荡着酒杯,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突然声音迟疑:“阿南……你看那是不是阿巡?”
谢南城也偏头,正好看见店门口,那辆拉风又眼熟的车上下来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简直熟的不能再熟……
第二十六章
窗外,惹眼的蓝色跑车,华丽流畅的车身,技术完美的急停在西餐店正门口。
方巡穿的亮闪闪的,脖子上挂了金色的项链,修身风衣里是张扬的橘红色t恤。他正和一个男人在大庭广众下亲密耳语,两个人都打扮的很潮,旁若无人的模样,嚣张而放肆。
方巡其人,撇开相貌不谈,是个很有存在感的人物。开着豪车、穿着高端,再加上吃的用的,简直时时刻刻都在散发一种“有钱人”的气质。
他本身就高傲嚣张,再加上相貌英俊,若不是齐宇翔和谢南城不喜欢他那么臭屁,此人恨不得天天搞得亮闪闪,闪成一个花孔雀。
花孔雀方巡穿着白裤子、亮片外套、橙t、戴着金链子,和一个大红上衣、绿裤子、黄鞋的男孩在当街热吻。
所以说品位这个问题……
齐宇翔一口酒呛了出来:“你觉得他那个野猪发型怎么样?”
谢南城张了张嘴,搁在桌上的手抖了几下。轻轻的两手交握,谢南城垂头不让别人看见他的神色:“很洋气。”
“嗯,的确很洋气。但我一直认为那发型比较适合20岁以下的小盆友,比如他身边那位胡萝卜弟弟。”齐宇翔不毒舌,他只是实事求是。
“你又不是不知道方巡,他一直喜欢夸张的颜色。”
齐宇翔默了,是的,他知道。他们认识了十几年,方巡的德行他一清二楚。那个男人的审美严重幼童化,某种程度可纳入非正常人类审美研究中心。齐宇翔只是痛心疾首,他们熏陶了那人十几年,好不容易顺眼了点,怎么一转眼又变成这样呢?
谢南城呆呆的看着窗外,眼睛半阖,睫毛形成一圈浓重的阴影。
“古希腊的哲学家有一句名言,‘聪明的人应该像猪一样不动心。’小翔,你觉得不动心的人真聪明吗?”
齐宇翔抿了一口酒:“聪明透顶。”随后又补了一句,“但我是猪,而且从小就是。”
谢南城笑,重新拿起了勺子。
二人正吃着,就见方巡搂着伴儿大摇大摆走进来,笑的魅力十足。
方巡是个不避人的,二人大大咧咧坐在门口,丝毫没注意到身后不远就是齐宇翔和谢南
喜欢[略宠]老子认栽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