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啊,把他给我抓起来带回山寨,我要好好的盘问盘问。”一挥衣袖卷起包袱,珩磨命令刚下,几个大汉便将浣花辰仰面抬了起来。
“呜啊,你们还真是混蛋呐,说风就是雨,我不是把东西都送你们了么,你们怎么还要绑架啊,讲不讲理啊?!”只是浣花辰的声音淹没在了众山贼的狂呼当中,他的心沉到了谷底,早知道,他就不跟这些野蛮人磨叽了,三十六计逃为上计,这可是花名那个混蛋交给他的不二之作啊。失策失策!希望这些野蛮人不要把他给蒸来吃了,不然他的江湖逍遥游就要泡汤了。
带回山寨已经三日,浣花辰趴在地上,眼皮沉重,周围漆黑一片,那个混蛋博思自回山寨后便将他扔到了一边,又是小黑屋,又是馊饭硬馒头,他堂堂隐药谷最得宠的弟子居然沦落到这种地步,他真替花名羞愧啊。
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突然被外面的吵闹声惊醒,艰难的爬了起来,浣花辰摸到门边,仔细听了听,守门的人已经离开,老天保佑,他使劲的拽了拽门,谢天谢地,木门很快被浣花辰拽开了。当外面的光线射入是,浣花辰艰难的闭了闭眼睛,当适应外面给的光线后,他便跑了出去。
外面喊杀声,呻吟声,哭喊声,响彻天际。百来号衣装各异的人拿着棍棒兽牙制的武器,与一群衣着统一,训练有素的人厮打了起来。很明显,这是军队来剿灭山贼了。
浣花辰左躲右窜,来到了一个小木屋旁,身体的脱力让他再也移动不了半步,索性就躲进了屋。天无绝人之路,这是那些山贼的厨房,里面还有热气腾腾的肉包子,想来那些军队也是突袭,山贼忙于抵抗,连饭都没法吃了。反正他肚子饿了,当了山寨的几天客人,也不算偷来之食。说干就干,浣花辰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只是吃饱了又能怎样,吃饱了也得有逃出去的机会才叫幸运,很明显,浣花辰不属于那一类。山寨很快就被沦陷,所有的人都被抓了起来,大人,小孩,老人,绝无例外的都被带回了军营。只是听说,山寨穷得叮当响,军队一分油水也没捞着。这惹怒了带头的军官,干脆一把火烧了整个山寨。
屋漏偏逢连夜雨,浣花辰恨恨的想着,可是这又是个什么情况,这么多人被一根绳子捆着双手,偏偏前面的人还是那个山寨的博思,看着那粗壮的大屁股,浣花辰就想给他来一脚,都是这个扫把星,要不是他把自己抓到山寨,他也就不会被关起来,不会被关起来也就不会饿肚子,不会饿肚子也就不会在逃跑时没了力气,他也就不会到厨房去偷东西吃,不会偷东西吃就不会耽误时间,不会耽误时间的话他早就逃出去了,也就不会成现在这个囧样了。
呜呼哀哉,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遇个衰人也!
☆、第三章 成了军奴
凤凰山的山贼在那一带已经存在十多年,平常就算老百姓哭爹喊娘的要求蓝藩的尊上派人剿灭山贼,也是无济于事,只是如今这番举动,想来军队是急需资金和人口,就算不能拿来充军,那些山贼的满身力气也能采矿挖煤。
蓝藩都城建在洪兰河边,整个洪兰河从西南向东北流向橙藩,蓝藩尊上有两个儿子,都是大将军,一个带军守西,一个带军守东,浣花辰被抓去的军营便是西部大将军,蓝尊的小儿子蓝林的军营。
蓝林仗着是蓝尊的儿子,平时胡作非为,滥杀无辜,惹怒了八方百姓。而且为人喜怒无常,好逸恶劳,脾气暴躁,做事手段毒辣,不讲章法。蓝尊知道他的脾性,便将之发配到了这西部鸟不拉屎的旮旯里,让其好好反省,但蓝林不仅不知悔改,还越来越残暴。只是最近听说有些收敛,而且行为一反常态的变得温文尔雅了起来,这是因为一个人来到了军营。
军营主帐右侧的一个大帐里,花月仔细的分配着手中的药材,旁边两个大药柜上,有的抽屉开着,有的抽屉已然写好了标记。这些从中央刚运过来的药材,在花月看来极其珍贵。虽然他不喜欢站在身旁的蓝林,但他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月先生,这些药材是我请求尊上运过来的,若是还少什么,我马上派人再去拿。”蓝林搓着双手,眼睛锃亮锃亮的看着花月忙碌的身影,身为蓝尊的小儿子,什么样的美人他没见过没玩儿过。只是,当他看见花月时,还是大大的吃了一惊,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高雅的气质,不屈不挠的精神,婀娜的身姿,纤细的腰板,白皙的皮肤,就连声音都那么让人如痴如醉,当他看见花月的第一眼时,他便决定,这个人是他的,谁也别想跟他抢。
他要让这个人匍匐在他的身下呻吟,求着让他疼*,他要狠狠的蹂躏,那种践踏别人尊严的感觉,想想都让人欲火中烧。
“不用了,这些药材足够军中使用半年了。”这烦人的鸟人!一个月前,要不是军中闹瘟疫,他也不会趟这趟浑水,先不说这有违他的意向,就这蓝林看他的下流眼光他都受不了。只是,他也不能见死不救,战争再残酷,受害的都是人,与地位身份无关。
“呵呵,月先生,你看外边阳光甚好,我为你准备了些礼物,放在军营的竞技场上,先生要是有兴致,跟我去看看如何?”花月眉头一皱,这只狐狸,为了得到他,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更要命的是,他的软肋被这个人狠狠的抓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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